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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庭審 火爆大陸網路(圖)

當局嚴懲 意在網路傳播

 2016-01-20 03:3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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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1月20日訊】上週在大陸網際網路上討論最為激烈、最引人關注的,無疑是快播受審的事件。

1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單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快播公司CEO王欣、快播高管吳銘、張克東、牛文舉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一案。整個審理過程通過網際網路全程直播。

在直播的庭審過程中,王欣及其高管、辯護人「機智」的與公訴人「見招拆招」,以及王欣等人與審判員的「精彩」對話幾乎引爆了整個大陸網際網路;而庭審過後,官媒人民日報和新華社先後刊發文章,直接對快播案件定性,並公開宣稱快播辯護人「狡辯」和要求法庭對快播創始人定罪,有未審先判嫌疑。據悉,王欣等人將會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這更激發了大陸網民的反彈,許多網民紛紛都站出來的聲援快播,並齊呼「技術本身並不可恥」、「做菜刀的又沒有殺人」,一時之間,快播到底「有罪還是無罪」成為各方討論的焦點話題,不僅刷爆了微博和微信,也火遍了整個大陸網路。

1.備份視頻快播是否有責?

回顧一下快播的發展過程:2007年,王欣在深圳第二次創業,成立了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其後快播公司的發展可謂一飛衝天:截至2012年9月,快播總安裝量已超過3億,而截至這一年的6月,中國大陸網民數量為5.38億。快播之所以能如此高速的發展,源於其主打產品QVOD播放器巧妙的採用了P2P(Peer to Peer)技術的優勢,可以讓用戶跳開下載整個視頻的環節,直接通過QVOD下載組合分段視頻來播放,並把啟動播放的時間縮短到5-10秒----該播放器因此也被譽為「時間殺手」;用戶在安裝使用快播後,即使在網路帶寬不好的情況下,也能快速搜索到自己喜愛的網路視頻,並點播流暢觀看。

快播QVOD播放器使用的P2P技術,是一種「去中心化」的技術,誕生於2001年。傳統的網路視頻播放,服務商採用的是一種「中心化」的服務。比如從某一個網站上下載一部電影,然後播放,這部電影的所有數據均在這個網站的伺服器上,用戶以這個伺服器為「中心」去下載。如果下載的人非常多,帶寬又十分有限的話,那觀看視頻就會經常被卡住,導致視頻觀看不了。與此相反,P2P技術採用了一種「去中心化」的模式:即將電影視頻分成很多段,每段視頻都有編號,可以自動組合。一旦用戶開始下載,該用戶下載過的分段視頻,又可以同時提供給其他用戶下載,這樣每一個用戶即是下載者,又是下載服務的提供者。隨著下載用戶量的增加,用戶之間互相共享的數據也會成倍增加,這樣就可以使每個用戶都可以邊下邊播,這就是快播使用的主要技術原理。

這種P2P技術並非新技術,2001年後有許多基於P2P技術的軟體誕生,如BT,eMule,迅雷等等,都被用戶當作下載視頻的工具。然而單獨依靠P2P下載技術,快播是無法迅速積累超過3億用戶的,因為P2P技術有一個前提,就是必須有大量用戶同時在線下載,如果用戶量不夠,分段視頻的資源不足,下載用戶無法找到所需分段視頻的提供者,因此仍然需要等待,這樣是無法做出5-10秒啟動的「殺手級」播放器的。因此王欣等人提供了4個緩存伺服器,用來存放分段視頻的下載索引,並提供了搜索功能。這樣一來,用戶在任何時間登錄快播,都能找到所有分段視頻的下載源,因此能迅速啟動播放。

然而也正是因為這4個緩存伺服器,使得快播公司超越了「工具提供者」的範疇。這就好比快播提供了4個房間,先吸引一部分人把「盜版」和「涉黃」的視頻光碟帶入房間,再吸引更多的其他的人來這些房間觀看這些光碟一樣,快播儘管沒有提供視頻內容,但提供了看視頻的場所,並讓所有人能迅速找到這些場所。而且快播公司在知道這些場所涉及「盜版」和「涉黃」,但為了維持用戶高速增長,在相當長的時間也沒有去制止和管理。這或許另有其因。

2.民眾質疑:監管隱私何在

然而戲劇性的是,這場本來並不應該有懸念的審判,在網路直播的過程中,卻成了網民快意恩仇的「海天盛筵」。因為快播庭審涉及到專門的技術知識,公訴人在證據鏈、技術管理規程等方面的陌生導致屢屢導致低級的錯誤,不斷引起圍觀直播的網民陣陣譏笑。尤其是雙方在激辯過程中,公訴人和審判長在被王欣連續反駁之後,向王欣問的「既然快播無法判斷用戶點播的是不是淫穢視頻,為什麼不解碼?」、「你們明知自己的技術已經被網民利用,明知已經很難監管,為什麼你們還不轉型?」這兩個問題,更使圍觀網民一片嘩然。

有分析人士認為,公訴人的提問暴露出了一個客觀事實,即「個人隱私權」這件存在於憲法和諸多法律法規當中的條款,在中國大陸事實上是不存在也不需要存在的。如果這個問題成立,那麼大陸民眾今後的每一筆網路購物交易,每一段通過社交網路和即時通訊工具進行的私密的商業談話,每一段視頻的觀看和播放,在不需要法律取證的程序前提下,都是可以被隨便獲得的。

同理,在一些監管者和執法者看來,如果監管不能做到完善,那麼某些技術和商業模式就不應該被發明出來。視頻點播無法被監管,那在線加速和點播技術就不該存在。也就是說,大陸監管者和執法者的基本邏輯是: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的創新首先是要為監管便利服務,而不是為了改善人們的生活和體驗服務。

正因為如此,大陸網民一邊倒的支持和同情快播。

3.真正罪名網路信息傳播

此外,從快播被查處的整個過程來看,當局對快播案的重視程度也非比尋常:快播在2014年5月因侵犯版權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2.6億元天價罰款,被迫關停公司,CEO王欣出走海外;大陸公安部於2014年8月前往境外將王欣抓捕歸案;2016年1月8日公開庭審,並網路直播;隨後1月9日人民日報發文:《快播的辯詞再精彩,也不配贏得掌聲》,新華社也當天發文《無論快播是否有罪,都要對狡辯的權利報以掌聲》,分別對快播案進行定性和定罪,緊接著,代表網際網路管理最權威部門的國家網信辦新聞發言人姜軍發表談話,表示堅決支持對快播涉黃案進行依法查處。至此,快播案基本明確罪名成立,只等著法院最後宣判;據悉王欣等高管有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

分析人士認為,快播案之所以被北京當局如此重視,不僅要將快播公司罰款關閉,還對快播高管處以10年以上的刑期,是因為快播案觸及到了當局的另一「雷區」---網際網路信息傳播。試想一下,如果快播提供的快速搜索及快速視頻播放的QVOD播放器及緩存伺服器,被用於傳播國內或國際上的新聞熱點事件,同樣可以迅速實現「一人上傳,全民觀看」的效果;更進一步說,如果有用戶翻牆下載了大陸禁止播放的媒體視頻,如《新唐人電視臺》的「大陸新聞解讀」、「熱點互動」、「九評共產黨」等節目視頻,上傳到快播的平臺,國內民眾可以迅速通過排名看到並搜索到這些熱點視頻,而且能快速打開播放。這樣一來,大陸當局投入巨資建立的「金盾」防火牆,可能就馬上形同虛設了。

因此,從快播案本身來看,創始人王欣試圖通過法律的灰色地帶,開啟一個全新的商業模式,但最終難逃「侵權」和「涉黃」的「罪責」;從另一方面看,快播案也同時論證了一個事實:在當今網際網路技術日新月異的時代,北京當局希望通過防火牆來限制信息流通的可能性也越來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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