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11月24日訊】雨傘革命/運動超過五十日,法庭二度頒布禁制令及警方聲言會對違反禁令者「果斷」執法後,大家都在預期警方日內到不同佔領區清場。十一月十八日早上,金鐘中信大廈外添美道和龍匯道部分馬路已率先順利清場,大致沒有對金鐘佔領區造成影響。
不過,當晚十時許,據報一群網民受網上號召,指十一月十九日立法會會審議通過《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即所謂「網路23條」,要衝擊佔據立法會,但因人太少而未能成事。然後有一群人士,先往金鐘大臺,要求拆大臺及解散糾察隊,被在場糾察及部分留守者阻止。在場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與企圖拆臺者爭辯。
而據稱這群人士拆大臺不果,走往立法會用鐵馬撞擊玻璃大門,當時在附近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趕往用身阻擋撞擊者,最終被人推撞及拖開。有網媒記者稱張超雄曾問在場人士為何如此做,在場人士回答說要阻止十九日立法會審議「網路23條」,張隨即糾正並非十九日審議「網路23條」,要求不要撞擊大門,但有人向張說,「唔撞都撞咗」。
之後玻璃門被撞破,有人高叫衝進去,沒有人響應,撞擊者亦速速離去。在附近駐守的警察在帶頭撞擊者離去後數分鐘才到現場,比張超雄慢得多,因此有人懷疑警方有意讓帶頭撞擊者得逞及離去,甚至有人質疑為何警方與帶頭撞擊者如此有默契。
然後演變成整晚在場人士與警方對峙,警方曾用胡椒噴霧及警棍對付在場人士,有一名女子被警員粗暴地推跌地上。部分在場人士亦有把雨傘拋向警方防線。到接近清晨警方逐步撤走防線。
第二天,泛民議員開記招譴責「暴力衝擊立法會」,破壞佔領運動的非暴力原則。而學聯和學民思潮亦發表聲明,表示不理解為何有此行動,但覺得不需要譴責。
「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則表示,發起這次示威者的理由有誤導成分,因為他們所指的立法會今天要通過網路23條二讀,是假消息,且有人衝破玻璃後就四散,不理其他行動者,這不是學聯想要的行動。他希望示威者都要做一個恪守和平非暴力、負責任,且和其他行動者共同進退的雨傘運動者。他呼籲大家不要盲動,更不要做出置其他行動者於危險的行動。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亦說,不理解這次行動,感到困惑,亦不樂見這種衝突。他說,公民抗命就是要承擔責任和確保參加者安全,而昨天示威者沖完就走,只會令後排市民的人身安全更危險。他又說,見到示威者和趕去調停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推撞,他說不希望同路人有肢體衝突。不過,他認為,示威者亦是主張真普選、公民提名和反對人大8‧31決定,不需要用到譴責字眼。
黃之鋒又說,警方昨天的動員比起處理6‧13和9‧26衝突都明顯少,且警方在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時亦沒有立即阻止,他認為事件頗不尋常,不明為何有這種部署。」
而曾在大臺與起事者爭論的梁國雄則認為,「事件是因有人以阻止立法會審議「網路23條」的虛假目的發起,做法不能接受。他又質疑,有示威者聲稱行動是要仿倣臺灣太陽花革命佔據立法機構,但當時玻璃門被打爛,有人衝入去又很快離開,‘呢個行為絕對對於依家舉行緊嘅和平抗命運動,系一個相反嘅效果’。」(《蘋果即時新聞》)
一同見記者的人民力量議員陳偉業和陳志全均指斥是次行動,前者「批評衝擊行動的策劃人,應站出來面對公眾解釋行動理據,否則等同不願承擔責任,是懦夫行為。他相信部分衝擊青年真心相信自己正在做正義的事,只是被利用,當時亦只有一人衝入立法會,顯示真正的佔領行動仍未失控。」後者則「呼籲留守者要慎防有人別有用心、立心不良發放虛假消息激怒群眾,藉以採取不適合的行動。」(《蘋果即時新聞》)
網上流傳的照片,其中一個打碎玻璃門者應為熱血公民成員法國佬,而十八日晚該組織首領黃洋達亦被目睹在事發現場附近,不過黃向傳媒否認策劃衝擊立法會。
大體上,除了「熱血公民」和「本土派」人士,不少網上評論都覺得這次撞破立法會玻璃門的行動並不可取。評論者並非如佔中三子和泛民議員般「潔癖」,對任何衝擊行為都不能接受,但覺得在此刻「盲衝亂撞」,又沒有人出來解釋衝擊行動的目及希望達至什麼效果(反「網路23條」並非恰當理由),及承擔責任(學生領袖九月廿六日衝進政總公民廣場是承擔了留守下來被捕的後果),客觀上就令虎視眈眈的政府及親建制傳媒有機可乘,進一步抹黑運動。
灰記以為,在香港這個有「道德和守法潔癖」的城市(特別要求別人時),利用違法/衝擊行為爭取訴求是需要相當小心。雖然雨傘革命/運動是「沖」回來的-九月廿六日學聯及學民思潮代表率先衝入政總公民廣場,然後大批學生、市民被捕,跟著九月廿八日,成千上萬市民衝出馬路,聲援被困添美道的學生和市民,然後警方亂放催淚彈,甚至有防暴警察拿出長槍指嚇示威者,引起民憤,旺角彌敦道和銅鑼灣軒尼詩道一帶亦被群眾衝出佔領,然後就是所謂遍地開花的
雨傘革命/運動。
但無可否認,去年法律學者戴耀廷倡議「和平佔中」,以違法/公民抗命方式爭取普選,已經惹來「衝擊法治」的批評。「佔中」三子亦因此不厭其煩的強調以非暴力,以「愛與和平」,希望能「感召」更多市民支持民主,甚至不惜「以身試法」,參與官方認為的非法集會,令當權者感受道德的壓力。
雖然「佔中」並未如三子預期那樣發生,規模亦比任何人想像中大,自發性很高,佔領者/示威者當中很多人可能亦覺得三子迂腐,訂下很多難以遵守的規矩。但即使是毋懼違法,數以萬計市民曾經參加非法集會,百計市民仍留守佔領區,和平非暴力原則卻是普遍被每位參與佔領運動的人所遵守,大家亦明白要爭取更多市民支持,不能「行差踏錯」,予當權者口實,「嚇怕」支持者,疏離中間市民。
事實上,過去超過五十日的佔領,沒有發生重大暴力和破壞,商店如常營業,佔領區行人如常。幾次混亂和流血事件,主要是因為反佔領暴徒、黑社會暴力,以及警方濫用武力所致。
即使如此,佔領日久,港人那種根深柢固的「道德和守法潔癖」便浮現,加上政府和主流傳媒影響輿論的操作,壓力便轉移到佔領者,特別是組織代表身上,時間愈長,壓力愈大。
而在政府耍花招,實際上不回應的拖延手法下,民意逆轉亦毫不出奇。在沖爛立法會玻璃門事件發生前,中大的最新民意調查,反佔領超過支持佔領的市民,支持撤離佔領區的市民亦大幅拋離支持不撤離的市民。
換言之,佔領運動的確處於守勢,或曰低潮,現階段亦未必有突破的良方,暫時"死守"也未嘗不是無辦法中之辦法。但有人沉不住氣或其他原因,以為衝擊就是突破的萬應靈丹,但此刻卻是,打破玻璃門與警員對峙事件,對推展佔領運動無幫之餘,相信會進一步影響民意。
以禁制令方式清場,預期在一、兩星期內在各佔領區發生,逆轉的民意和衝擊立法會事件會否給予警方「無任方便」,放手打壓示威人士而不會令民意反彈?警方會利用一些搞事者製造藉口對留守者施行不當的暴力?
以處理民事糾紛的禁制令處理佔領事件,不少有識之士都提出極大質疑。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於十一月十二日舉行「雨傘運動與法治」論壇,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在總結髮言時指,高等法院在原訴人未能保證能有效執行禁制令,以及只聽取一方的陳述(留守者沒有機會答辯下)便頒布禁制令,是一個「奇怪的命令」。
他表示,禁制令申請者潮聯小巴公司在十月二十日向法庭申請緊急禁制令,法庭即時作出處理,甚至未有傳召受影響的佔領者出庭答辯;但申請者在禁制令發出後,又從未進行清拆障礙物行動,而法庭竟在首份禁制令未獲執行時,再頒布第二次禁制令,他形容程序奇怪。
列顯倫又指旺角佔領區禁制令是試圖以私人訴訟解決公共秩序的問題,做法耐人尋味。他認為如果法庭頒布禁令,而又無法執行,本身已是損害法治,基於其執法難度,法庭不應作此決定。
港大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在同一場合指,政府擬動用龐大警力(傳聞7,000警力)幫私人公司執行禁制令,變相以公帑執行民事訴訟的判決,程序上完全錯誤。(謎米新聞)
其實佔領者一早明白自己公民抗命屬違法行為,警方可以利用公安條例驅逐/逮捕他們。事實在上,佔領道路是一種非常手段,希望迫令政府回應民意,但也清楚要付法律責任。而政府的選擇是回應民意還是將群眾運動鎮壓下去,鎮壓就有可能引起更多不滿。過去五十多日,警方曾施放催淚彈和毆打示威者,令更多市民不滿政府。於是他們學乖了,利用一些黑社會分子、暴民毆打佔領者或製造混亂,藉口執法而施暴,藉此抹黑佔領人士。
然後再找識做的私人團體申請禁制令?第一,就是轉移視線,把佔領者的政治訴求掏空,令人以為只是一群人堵路造成另一群人的不便。第二,把法庭拖落水,利用大部分人仍相信法庭可秉行公義,以及迷信有法必依,惡法也要忍守的守法而非法治意識(理論上法治講求彰顯公義、保障人權及限制公權之濫用),由法官頒布禁制令,進一步把佔領者「塑造」成不守法的刁民/暴民,而警察只是被邀請執法,並非不聽民意的政府的鎮壓工具。
而高等法院和上訴庭法官此次頒下禁制令,並下令警員可拘捕違反禁令者,客觀上為政府的政治議程服務。這是否「三權合作」的開始,往後會否「三權合作」變成常規?令人關注。
而港人的「道德和守法潔癖」,會否縱容法庭為政府/政治服務而不自知,縱容政府帶頭破壞法治而不自知?
這陣子,各佔領區內部開始討論如何面對可能的清場。「勇武」的旺角區出乎意料,大部分灰記接觸的人都說不會與警員硬碰,特別人少的話,硬碰更不智。留下被捕亦不會是一個選擇,除非人數眾多,警方亦不能輕易進行拘捕。提出多時的「無限復活」,即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處。而社民連和學聯達成共識,無論在哪個佔領區,會盡量呼籲佔領者留在街道,實行公民抗命。
也許一些佔領組織者內心也覺得盡快清場並非壞事,至少為接近兩個月的佔領作個小結。也有佔領者樂觀地認為警方如何也清不了場,因為堅持留守的市民已下定決心,佔領區不會就此消失。
繼續佔領是否必要?是否對運動有幫助?現在關鍵是很多留守者不甘心北京和特區政府沒有半點讓步便退場,生怕一旦退場很多人便會泄氣,運動無以為繼而消沉。的確,北京立場僵硬,特區政府對北京唯唯是諾,短期內要有所突破不大可能,倘若佔領區能「無限復活」,甚至能扺抗清場,即表示有相當數目的市民仍覺得佔領有其作用,即使對政府壓力不大,能有形的凝聚市民,深化民主討論,亦不失為一種可行策略。
事實上,佔領區已逐漸形成一種社區狀態,不斷有支持「佔中」,甚或好奇市民前往實地觀察。他們很多都享受在沒有汽車廢氣的街道漫步,灰記就曾看到一個小童拖著父母走在彌敦道上,然後大聲說難得馬路冇車行俾人行;一個在附近當流動小販的八十多歲婆婆每晚都和朋友一起落旺角,說要撐學生;每晚亦例必有市民排隊領取黃雨傘小飾物、有人在自修室看書溫習、小組、論壇式交流充滿彌敦道佔領區每一個角落…。而一個沒有公權力及管理公司的「社區」能維持一段時間,當中如何自發互助、協調、維持運作等,亦殊不簡單,這種有別於以往的社會/民主運動的運作方式,當中有很多寶貴經驗可以汲取。
誇張地說,佔領區就有點像當年的延安,延安是中國青年學生,以至追求民主自由的人民嚮往的「革命基地/聖地」(當然中共背叛了它的革命承諾),佔領區是香港青年學生,以至追求民主自由的一個「基地」,逐漸「發展」成一些有別於平日由政府及財團主導的「正常秩序」的社區。
一些可能微不足道的經濟活動,訴說現存的「正常」經濟活動的不正常,例如涼茶、果汁小店老闆每晚在佔領區售賣樽裝涼茶、果汁。毫無例外,涼茶小店的老闆,一對年長夫婦向顧客訴說地產主導的經濟,把小店壓得透不過氣,他們不斷遷往租金較平的地區經營,但現在已沒有租金相宜的地區,只能等待支撐不住結業的命運。
佔領期間,旺角彌敦道旁少了佷多食環署職員,令不少流動小販可以安心做生意。而一些食肆亦因往佔領區的人光顧而生意增加。當然也會有店舖因佔領而生意受影響,最明顯的是彌敦道旁的連鎖金舖,因為大陸旅行團少了來旺角,但相信這些連鎖金舖在其他地區的生意可彌補佔領區的損失,如果買金仍是大陸旅客的主要活動。
換言之,佔領區至少惠及部分庶民經濟,並非如外間所言,只有破壞,沒有建設。而即使佔領區被清掉,那裡曾經發生的可能性,將會啟發部分香港人。事實上,不少人都質疑清場等於回覆正常的說法,認為現存政經秩序並不正常。例如為何電車或巴士司機要加班才可有足夠生活的工資?
事緣工聯會屬下的工會,組織司機訴說佔領後,令他們失去加班機會,藉以「抹黑」佔領運動影響他們的生計。但不少人批評工聯會不去捍衛工人權益,爭取合理工資,反而把工人要加班才能賺到生活所需合理化,是本末倒置。
事實上,正正因為政制不公,向商界傾斜,令工人權益未能伸張。工聯會不去鞭撻不公的政經秩序,反而當群眾起來爭取真普選,爭取邁向較公義的政經制度,無恥地以個別工人的短暫損失作偏頗的宣傳,拖佔領運動的後腿。無他,緊跟中共的外圍組織,隨著中共成了騎在人民頭上的官老爺,兼中國演變成權貴/國家資本主義社會,工人/基層的福祉便只能讓路,合理化一切中港的現存政經秩序。
也許佔領區壽命的長短,某程反映有多少港人向現存政經制度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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