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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記客:清場後(組圖)

 2014-12-21 08: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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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4年12月21日訊】隨著最細小的佔領區銅鑼灣,以及立法會示威區於十二月十五日先後於上下午被清場,僅餘小量帳幕及物資仍擺放在政總和立法會外添美道行人路上,有人留守,成為佔領的最後標誌。不知官府能容忍多久?

金鐘以至銅鑼灣的清場,有別於旺角的暴力清場,警方做盡公關騷,超級有禮貌。相信對只看主流親政府媒體,特別TVB和東方日報的市民,很有「洗腦」作用。但對這兩個多月來看清警察各種濫暴行為的市民,只會覺得警方,以及躲在他們背後的特區政府的虛偽與無恥。那些在旁為警方濫暴吶喊的建制派亦令人齒冷。

近兩月來「深居簡出」的警察頭子曾偉雄,以勝利者姿態見記者,還威脅會於三個月內拘捕佔領運動「始作俑者」。但其實這兩個多月,警方已先後拘捕九百多人,除了「佔中」三子與部分人士到警署自首被「忽悠」外,佔領運動的「頭面人物」大部分都已曾被捕,曾偉雄的恫嚇可休矣。

而除非曾偉雄是盲的,這次佔領運動很多自發性質,沒有可號令「天下」的領袖或策動人(運動的自發無組織是一突破,也是不能再突破的缺憾),要所謂追究「罪責」,並非一小撮人可擔當得起。

當然,利用法庭作政治審判是當權者慣用的技倆,未來有多少抗爭者陷入政治法網,拭目以待。今次警方以較嚴重的非法集結恫嚇所有人士,包括在旺角行街的不合作市民,是否虛張聲勢?

正如即將退任的監警會成員,法律學者張達明所言,那些清場時坐定定被捕者,例如十二月十一日金鐘清場時,學聯成員及泛民議員,以至部分公眾人物事先張揚等待被捕,沒有任何動作威脅公眾安全,擾亂治安,頂多是非法集會,絕不能構成非法集結。而前者罪名比後者輕得多,初犯通常判守行為了事。

灰記反而擔心,一些在佔領期間曾在金鐘龍和道,以至旺角彌敦道警民對峙中,被警方濫暴及濫捕下的無名者,可能面臨較嚴厲的法律制裁。因為警方會利用襲警、非法集結等罪名檢控被捕者。

事實上,不小心碰到警員也隨時可以被控襲警。其中一個例子是年前反清拆天星皇后時,抗拒被捕的社運人士馮炳德,與警員有所推撞,後被警員弄傷入院,結果他以襲警罪被判入獄。早前Now新聞的工程師於採訪亞皆老街清場當晚,被警方誣稱用鋁梯襲警拘捕,但因為傳媒鏡頭顯示是警方欲搶走其鋁梯並暴力對待他令他受傷。由於警察明目張膽說謊,警方唯有在「公眾壓力」下無條件釋放該名工程師。

然而,另一名蘋果動新聞攝影師,於採訪旺角鳩嗚時,被警方誣稱搶警槍拘捕,雖然傳媒片段拍攝到他全程雙手拿著攝錄機在拍攝,但警方事後只讓他保釋而非無條件釋放。證明警方是選擇性地應對「公眾壓力」。而這些被警察濫權不公平對待的已是主流傳媒的僱員,有合法採訪任務,都尚且如此,那些被打被屈的無名者要面對的不公,更不可想像。

正如立法會議員12月16日早上在電臺節目所言,「現時後佔領運動的重點是要關注被捕的市民,有很多在警民對峙時被捕的市民,他們很容易會被警方以一貫對待刑事犯方法‘招呼’,包括毆打、恐嚇或拖延找律師,然後哄氹被捕市民,從而提供了非自願的供詞;而且這些事情很多時是在律師未到的時候已經進行,難以推翻。…

他表示義務律師團和整個雨傘運動現時的首要任務,就是救助因佔領行動而被捕的人,‘如果連自己人都保障唔到,呢場運動一定系失敗,冇人再參加呢個運動’,強調這是他們應有之義,亦是重中之重,‘有錢出錢,有力出力’。」(852郵報及社會民主連線facebook網頁)


部分敢於面對傳媒的警暴受害人

預期警方為了合理化其濫暴及濫捕行為,會以襲警及其他巧立名目的罪名作為護身符。這亦是很多被警員毒打受傷的人不敢報案或投訴的原因。不過,網上流傳一些明顯沒有動作而被警員毒打的片段,個別受害人亦願意投訴或控訴警方濫用暴力。若更多人勇於出來指證警方濫權濫暴,或者有望遏阻一下警權無限大的趨勢。但長遠的而言,願意出來抗爭的香港人要面對政府及警方各種各樣的白色恐怖,自不待言。

事實上,這種警察白色恐怖現在每晚仍在旺角發生。旺角被清場後,市民以鳩嗚/流動佔領形式抗爭,但警方回之以剝奪市民基本權利,即在旺角存在的權利。由粗暴的打人、驅趕到最近隨意抄錄市民身份證或無理拘捕市民(特別針對青少年作出欺凌),都是以最暴力的公權力(還未出動軍隊)–警權,強壓民情民憤的招數。

這種利用警權因而令警權坐大的管治方式會維持多久?還是香港從此逐步向殖民高壓統治時的舊香港以至人權不彰的現今中國看齊?實在令人擔心。

由於中共不願糾正自己人大常委會831違憲的決定,為特首候選人定下令人嘩然的高提名門檻,而非只安份地決定同意開啟政改程序。而梁振英政權不但沒有為香港人合理的民主訴求力爭,更躲在警權背後,利用警權勉力維持局面,而不惜陷警民關係於「萬劫不復」地步。

香港人畢竟「享受」了二、三十年後殖「懷柔」政策以及過渡後較「寬鬆」政策下,一些現在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基本人權。所謂作為公民的尊嚴,已深植在不少香港人腦中。現在警權肆虐的情況,經歷過五、六,以至七十年代有牌爛仔隨意欺壓百姓的老一輩香港人,很多都不願回到過去,至於更「擁抱」公民尊嚴的新世代,則更不能容忍警權的肆虐。

灰記接觸過佔領區一些九十後,他們原來對「佔中三子」所號召的爭取真普選相當冷淡,只是作為關心社會的大學生,響應雙學號召的罷課而走到添馬公園和政總。928的87枚催淚彈反而是他們投入運動的轉捩點,他們關心在前線與警察對峙,被警察毒打,被警察拘捕的同學,多於金鐘大臺的慷慨陳辭或激昂歌聲。對他們來說,這兩個多月來,最具體的體驗是從前的警察叔叔或哥哥,一夕之間可變成冷漠、下賤、暴戻、殘忍的黑警。

而直到這一刻,只要他們不甘心,希望鳩嗚一下,就有機會面對為求恢復秩序而變得極不可理喻的警察。換言之,無論是九十後的年青一代,還是「成年人」,是否為了真普還是其他原因被捲入這次運動,目睹甚至身歷警方變臉是很多人的共同經驗。

而最新民調顯示市民對警察的評分是九七過渡最低,證明梁振英「擺警察上枱」,即使能維持局面,付出的代價也很大。當然,對只顧自己個人政治前途的獨夫梁振英,即使他父親曾當過殖民地警察,警隊的聲譽好壞對他而言無關痛痒。而對於有政治意識的人,警察是暴力國家機器,他們平常也許有保障市民安全的形象,但在當權者有令時,其暴力本質便會顯露,不能對警方的「專業克制」存過多幻想。

至於那些堅決支持警察執法大哂的親建制市民,是否為了幾條道路通車,為了所謂「正常」秩序而完全漠視警察肆意侵犯人權,回覆有牌爛仔的醜惡面目?佔領區期間,灰記不只一次聽到一些反佔領市民的同一「訴求」,呢班友拉去打靶就啱。又不只一次聽到他們辱罵佔領者漢奸、走狗。而這批市民以中年以上者佔絕大多數。似乎時代的進步,個人尊嚴不能隨便被公權力剝奪等,從來沒有走進這些人的意識。他們仍然寄情於虛幻的國家「尊嚴」,不願意理解在中港權貴集團把持下的公權力,不斷蠶食市民,特別基層市民的生活空間。

而中國經常發生的所謂群眾性事件,也似乎對他們沒有任何警醒作用。在表面和諧的國度,民族主義高漲的年代,中國權貴正加速剝奪民眾的生活資源,例如強征地、胡亂開發自然資源等。而中國民眾的反抗大都異常暴力,放火燒警車,搗毀政府大樓,毆打甚至打死公安等的事情層出不窮。原因十分簡單,在強制和諧,暴政當道,公安城管橫行的國度,民憤一旦爆發,只能血腥暴力收場。

香港人以非暴力公民抗命方式爭取民主,就是希望有一個較公平開放和文明的制度做起點,起碼可制衡一下「無法無天」的官商政治,向富人財團嚴重傾斜的經濟秩序。否則難保有一天,制度不斷嚴重傾斜,維持既有秩序的警權不斷膨漲肆虐下,「文明社會」不保,走向以暴制暴/以暴抗暴的不歸路。

清場時,一些佔領者高喊人民誓必歸來,we will be back;這只是開始,it is just the beginning。不過,在「激動」、「失落」過後,仍然決心爭取民主的香港人必須汲取這次運動「失敗」的經驗,例如完全自發的無組織主義是否可行?有組織是否等同自上而下的專制?行動模式/路線不同,有否各有各做不互相攻訐的民主雅量?面對中共操盤的特區政府及建制大聯盟,不同光譜的抗爭者可否策略性聯結,例如合力反警暴,例如在未來區選和立法會選舉盡力減少建制議席?…十二月十四日《明報》一篇有關西班牙經驗的訪問文章值得參考,文章名為「雨傘以後︰How to be Back︰參照西班牙政治超新星Podemos」。

無論說深耕作,運動轉化,延續抗爭,如何珍惜及發揮這兩個多月來的「覺醒」,而不是繼續一盆散沙,互相埋怨攻擊,讓當權者逐個擊破,將是對抗爭者的極大考驗。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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