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ndam 拍攝
【看中國2014年10月07日訊】昨晚凌晨我剛完成一個緊急手術,很累但整晚睡不著,看著新聞報導警方運送橡膠子彈進入特首辦為可能驅散年青示威者作準備。這畫面讓我想起九十年代初我在悉尼St. Vincent's Hospital進行的一個脾臟大量出血的緊急手術,那名青年在Kings Cross被橡膠子彈射中,他僥倖挽回一命,只因醫院正在Kings Cross旁。
和很多港人一樣,我對警方向看起來如此和平的學生示威者施放催淚彈十分震驚,尤其對警察聲稱催淚彈完全無害、只有短暫的刺激反應感到困擾。一名退休高級督察向記者表示不過是當玩戰爭遊戲,870個催淚彈都不嫌多。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向傳媒表示催淚彈與胡椒噴霧程度相若,只是能覆蓋較大範圍。我身邊也有人有同感。葉劉淑儀也說根據專家所說,催淚彈不會導致永久傷害。我不知道她說的專家是指什麼人。我不怪外行人不明其害,但我詫異手執有機會致命及危險武器的警方似乎對這些武器的危險性一無所知。
只須在Pubmed或Google搜尋一下已可見催淚彈的致命個案,而即使一個有些許常識的外行人都說得出催淚彈和胡椒噴霧的兩大分別。
第一,催淚氣體經由催淚彈殼爆炸散發,如果爆炸接近人身則可導致爆炸傷害。一份2011年的研究指出,在18個由催淚彈殼爆炸造成的嚴重血管傷害個案中,大部分都需動手術醫治,其中3個個案需要截肢。
第二,催淚氣體可被吸入肺部和而胡椒噴霧一般只停留在皮膚表面。2002年已有研究指出催淚氣體導致的急性嚴重缺氧可達須留醫深切治療部的嚴重程度。一份2004年的研究指出對催淚氣體的敏感反應亦包括咽喉收窄、支氣管收窄,對哮喘病人或需以全身麻醉(以醫治其他同時受到的傷害)者尤其危險。2014年研究93個多次受催淚氣體傷害的個案顯示其長遠併發症包括慢性支氣管炎及肺活量下降。
一份最近的文獻探討總結使用催淚氣體及胡椒噴霧作群眾控制並非沒有風險,尤見於本身已有呼吸道疾病者,亦有機會導致嚴重呼吸系統後遺症,需送院或以儀器輔助呼吸。一般生產商亦於催淚氣體樽面標明‘危險,不要直接射向人體,可導致嚴重傷害或死亡’,就算沒人教警察們催淚氣體有多危險,他們亦應從此危險標籤得知應避免直接射向群眾,但從電視所見並非如此。
因此,想到警察有可能使用橡膠子彈,我更為學生示威者的安全擔憂。這不止因為我親身處理過的潛在致命個案,亦因為很多報告指出橡膠子彈可導致面或眼受傷、骨折、血管創傷、穿刺傷害或鈍傷、以及神經傷害,可導致死亡或傷殘。02年學者研究以色列警方鎮壓阿拉伯人暴動的152宗橡膠子彈嚴重傷害個案中3人死亡。03年學者研究橡膠子彈造成的42宗眼部受傷個案中,38%個案眼球破裂,甚難補救,可導致永久失明──學者指‘橡膠’子彈一詞實乃誤導。
根據指示,橡膠子彈應射向腿部(東方日報亦以此說法企圖淡化其潛在危險),但試問誰會相信警察可如此瞄準,而示威者會乖乖站著被射?即使瞄準腿部,近距離射擊亦會導致骨折或嚴重軟組織傷害,須動手術治療。香港一直如此和平,我相信大部分當值警員大概從未向香港市民發射橡膠子彈,所以請警察們到Google搜尋橡膠子彈中彈受傷的照片看看,再決定是否應向學生開槍,哪怕你的長官向你如此下令。
醫生的職責是拯救生命,第一天條是‘不作任何傷害’。對需要控制群眾、手執武器如催淚彈的警察而言不能完全照搬,但最低限度警察應清楚其危害,不要像總警司般無視醫學證據然後告訴大家無害──這要不是欺瞞,就是愚昧無知。
催淚氣體屬化學武器,受國際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約束而禁用於戰場上。為什麼用它來對待連以保鮮紙作自衛用途都被說成具威脅性的市民?催淚氣體只應適當地用於激進的暴動情況下,而事實上有些國家的醫學協會亦動議禁止使用催淚氣體作鎮壓暴動之用。我相信大部分香港警察都有良知,如果你的上級告訴你這些只是無害的武器,請從Wikipedia等途徑認清其潛在危害。
除卻以一個外科醫生的專業身份撰寫專業論文之外,我以往從未如此撰文,但我身為一個醫生,在警方出動武力這個重要時刻,我必須寫出我從文獻所得知的催淚氣體和橡膠子彈的潛在危害。我希望廣傳文內知識,讓大家瞭解這些武器之後三思而後行。
我對香港目前的政冶人物之間、警民之間、以至家庭內的撕裂狀態感到悲傷。每人都有自己各自的判斷解讀,大家都需要為這撕裂狀態負上責任,這撕裂傷口就算能復原都必定需要歷經很長時間。
我期願香港政府有勇氣及智慧去以溝通及和平手段解決矛盾,不要再對我們的下一代使用催淚氣體。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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