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一案疑問多多
【看中國2014年08月05日訊】央視對郭美美的報導:一、與「乾爹」王某實為包養關係,王某每次都給5萬包養費,還給她240萬用於買車;二、二人均非紅會人員,紅會事件屬無中生有;三、「澳門豪賭欠2.6億賭債」實為謠言,意在幫網上賭場增加點擊量;四、嗜賭成性,設賭局「抽水」;五、私生活極為混亂,「商演」背後多為性交易。
然而對於這次起底郭美美,網友們討論後卻提出了六大疑問:一、既然郭母早年很有錢,郭美美卻為什麼一直靠賣身賺錢?二、郭美美500萬賭博籌碼是誰的?三、郭的事四年前就發生了,為什麼能逍遙法外數年之久?四、這些事既然與紅會無關,當年為何處理了部分紅會官員?五、郭真的是在不斷賣身?六、一個巨富,別人給他介紹一小妞,玩了一次,然後小妞就不斷勒索他……說不通。
先從「身價」說起,作家六六在微博上就這樣質疑:「要麼王軍太弱智,要麼央視太弱智,要麼你們當我們弱智。王軍動輒扔5萬包養郭美美,還扔240萬給她買瑪莎拉蒂,卻允許她在外頭賣淫?她哪點看起來值那麼多錢?英國頭牌花旦著名大學畢業,很多有碩士文憑,琴棋書畫精通,有思想有樣貌一夜也才2500鎊。麻煩王軍表現得有點嫖客素質,不要玷污了嫖客名聲。」
更有網友質疑:「如果郭美美跟紅會沒有任何關係,可那麼大的紅會卻忍氣吞聲任由一個小女子潑髒水,一直都委屈地說聲譽受到影響,好幾年都不敢站出來起訴郭美美,這個邏輯嚴重不符合常理啊!」尤其是官媒集中用「通稿」來「曝光」郭美美的事,只會給人一種轉移視線和為紅會洗白的負面觀感。按說郭美美對紅會的聲譽影響那麼大,為啥紅會一直忍氣吞聲,不拿起法律武器起訴呢?
還有,如果郭美美一個小女子,膽敢在皇城腳下明目張膽開賭場,並多次敲詐勒索社會有錢人士賭資,那麼他的乾爹真的只有一個深圳王軍而已?都有誰嫖娼了郭美美?能不能把嫖客揪出來,以嫖娼論處?正如法學教授賀衛方在微博上所說,刑訴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案件尚在偵查階段,嫌疑人是否犯罪及何種犯罪皆在未定狀態,還須檢察院審查,律師要蒐集辯護證據,最終經法院二審終審。案件沒到檢察院,電視臺就把嫌疑人滿世界遊街示眾?
報導稱「經查明,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陽一個單親家庭。其父有詐騙前科,其母長期經營洗浴、桑拿、茶藝等休閑服務,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賣淫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販毒被判刑。」郭美美一個人犯事,何必把周圍的人都牽扯進來?央視把人家父母、舅舅、大姨的底兒都揭一遍,傾向是不是太過於明顯?莫非親戚犯過罪,也會成為其人生污點?一些人未經審判就被拉上了央視,有點常識就知道,不得自證其罪是現代司法的基本通則。郭美美名氣再大,也只是一介平民,不掌握任何公權力。為啥郭振璽、芮成鋼不上央視認錯?
在全世界都在關注昆山爆炸、雲南地震的時候,在抗震救災的緊要關頭,CC TV居然在熱播一個「小姐接客」的故事,還用大量篇幅報導公布郭美美賣淫、賭博的細節。尤其官方媒體如此大肆渲染「一次幾十萬」很不妥,這簡直就是勵志,多少三觀不正的女孩子會前仆後繼?如果紅會想的是取巧,借郭美美的「醜惡假」去「漂白」,而不是加倍努力改革避免官僚和腐敗,成為貨真價實的社會公益組織,恐怕一切都只會適得其反。
(有刪改)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