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朝奇聞 行賄了還能當反腐官員(圖)


河南省扶溝縣檢察院原檢察長薄玉龍。(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4年07月07日訊】(看中國記者管欣薷綜合報導)日前,據陸媒爆料,河南省扶溝縣檢察院原檢察長薄玉龍曾向原上級檢察長行賄及介紹行賄被免職,不久即重新啟用,出任周口市人民檢察院的反瀆職侵權局政委。對此當事人薄玉龍稱,自己被重新任職,是因為領導認可他曾經的工作表現。這一事件引發了社會各界不少質疑。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原河南省周口市扶溝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薄玉龍,在2012年周口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春長貪污受賄案中,已被查出曾向李春長行賄及介紹賄賂,遭到了免職,但不久就被重新任職為周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局政委。還貼出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李春長一案的【(2012)豫法刑三終字第094號】刑事判決書」的複印件的照片,這複印件中寫到,「2004年至2009年春節,被告人李春長先後10次收受原扶溝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薄玉龍7.5萬元,利用職權,為薄玉龍解決了職務調整問題。該7.5萬元系薄玉龍在扶溝縣檢察院財務科取得,後以其他票據沖抵。」 薄玉龍還曾經應人之托給李春長送錢。至於他有無其他涉腐行徑,或還可依據該案繼續深挖。

7月1日下午,陸媒記者聯繫到當事人薄玉龍,他稱,自己確實因為李春長一案被免職,而現在擔任周口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政委。 薄玉龍在電話中稱,當時受到了李春長案件的影響,已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且被免去職務。但由於情節輕微,相關部門並沒有追究法律責任。記者問了關於行賄及介紹賄賂等情節因果時,薄玉龍以「有點事」為由,挂斷了電話。

該網友在帖子中表示:「此事在廣大檢察幹部和群眾中引髮質疑:難道周口檢察院沒有人才可用了嗎?非要啟用一個違法犯罪份子嗎?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地方?」。在周口當地論壇還發帖稱,此帖曾被刪除,並且稱:「檢察院是反賄賂的,卻讓一個行賄介紹賄賂且被確認過的人擔要職,這樣的事情令每一個對社會有責任心的人氣憤不已。」

有相關人士點評,行賄罪就是刑事罪,薄玉龍為什麼只被處分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這個不去追究,但是一個已留下巨大污點並且被免職的官員,卻仍然被任以要職,只會讓人們覺得免職只是走過場。輕飄飄的一句話「領導覺得可以再用」,問題官員就會隨意復出,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必然會遭受到公眾質疑。問題官員復出程序缺乏公正和透明性,刺痛了公眾敏感神經,讓人感覺紅朝官員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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