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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解官謠,需要問責

 2013-08-31 22:4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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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8月31日訊】網路謠言氾濫被人人喊打,我們同樣不能忽視剛露頭的「官謠」。「官謠」的產生根源,莫過於是急於想撇清自身污點的某些單位或個人。日前,新華社記者梳理出一些官方「先否後肯」的怪現象,希望能引起一些不注重多聽、多看、多調查,遇事善於說謊、急於否認的相關部門重視。(8月29日《新京報》) 

官謠四起!最受關注的一起,當屬「劉鐵男被實名舉報,能源局曾稱污蔑」,至今餘波未平。就在日前,羅昌平還在微博上說,「國家能源局欠我一個道歉,我能要嗎?怎麼要?這次只對機構,不對個人。」顯然,與「民謠」相比,官謠更可怕,它賭上了政府公信力,也更具輻射效應。有網友甚至認為,「政府部門的謊言與網友的謠言都要治理,有時正因為謊言在先,才為謠言提供了流傳空間。」

不過,所謂的四起官謠,嚴格意義上說,應是相關部門的四起撒謊。謠言與謊言都是假的,但也有不盡相同之處,比如謠言是把沒有的事憑空生造出來,而謊言往往是為了掩蓋事實故意否認。由是觀之,媒體列舉的這四起事件,更應該以官謊冠之。現實中,官員或相關部門撒謊的例子不勝枚舉,這四起只不過更為典型而已。民眾痛恨「民謠」,也痛恨「官謊」,對「民謠」應圍而殲之,對官謊更應零容忍,人人喊打。

一些官員之所以撒謊,正是為了掩飾,以免於應得的懲罰。一個例子是,今年5月22日,一條名為「項城一官員高調現身鄭州娛樂場所」的微博被瘋狂轉載。網上曝出「鄭州夜店打字幕歡迎項城田局長」,項城市相關部門回應稱,項城市田姓局長、副局長有六七位,但這些局長21日都沒有到鄭州出差。當地宣傳部一名科長公開回應稱,可能是一場惡作劇。在媒體監督下,查清事件主角為項城市工商局副局長田洪志,當事人被免職。

兩年多前,日本福島核電站疑雲不散,人民網記者在日本採訪一國民,「您不害怕餘震和核輻射嗎?」此人這樣回答:「我相信政府的解釋和媒體的報導,他們都說東京暫時沒有問題的」。「但是政府或許會隱瞞事實,不是嗎?」記者追問。「我想他們不會。政府撒謊會失去國民的信任,這麼大的事情不說實話會成為罪人的」。這種對答頗耐人尋味。最值得突出的一句話就是「政府撒謊會失去國民的信任」。為了利益自保,官員特別是身居高位的官員,都可能有撒謊的衝動,但在權衡孰輕孰重時,往往不敢撒謊,因為一旦失去國民信任,被民眾拋棄,別說官位,連整個執政黨都會下臺。

不撒謊,應該是官員的底線;不糊弄民眾,本是政府部門最基本的權力倫理。事實上,《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嚴禁公務員「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公務員一旦撒謊,「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可見,如果官員撒謊了,就一律免職,他們一定有所忌憚。遺憾的是,不少時候官員撒謊,簡直就是零成本,比如國家能源局那位斥責羅昌平造謠的發言人,再比如否認項城市工商局副局長田洪志現身娛樂場所的那個科長——儘管田洪志被免職,但這名科長安然無恙,也許下次碰到類似事情,他還會撒謊。

誠信為立身之本,一個人如果信用破產,必然舉步維艱。「夫誠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官員掌握著公共權力,更應該講誠信、有信用。有信用,才會依法行政,用好手中權力;講誠信,才會取信於民,提高公信力。政府的公信力是社會公信的支柱,官員守信用,是個人美德,更是基本的政治倫理。因此,要瓦解官謠、官謊,必須落實問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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