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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形象面臨顛覆 南周南都兄弟鬩牆(圖)

 2013-08-05 20:5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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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庭審結束後,唐慧走出法院。(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看中國2013年08月05日訊】在糾纏七年之後,唐慧案已經遠不僅僅是一樁聳人聽聞的孤立個案。按照專欄作家徐達內的說法,這位「上訪媽媽」已經成為中國民眾追求法治公平的標誌性悲情人物,更被視作藉此推翻中國勞教制度的突破口。因此,在「女兒被強迫賣淫—為女伸冤上訪—多次上訪被勞教」的三部曲邏輯背景下,當今年7月15日湖南省高院判處永州市勞教委敗訴時,大陸媒體普遍將其稱之為「法治的勝利」。

然而,二十天之後,南方週末便刊發一組三篇文章:《 「永州幼女被迫賣淫案」再調查:唐慧贏了,法治贏了沒?》、《什麼造就了唐慧》和《賣淫店老闆「假立功」真相》,試圖從中還原案件源頭——「樂樂被迫賣淫案」的真實面貌,以及唐慧本人在案件進程中的作用。

唐慧:忍辱負重母親形象的另一面

在刊發這組「翻案文章」之前,南方週末特意撰寫編者按稱,「作為唐慧事件的起點,此案存在核心證據不足、司法程序受到外部壓力影響等情況;而被告人親屬與代理律師甚至相關司法機關,也認為判決結果因壓力導致量刑過重。」

此外,在唐慧個人的角色問題上,南方週末也謹慎地質疑「唐慧曾自述‘通過以死相逼和不斷上訪,迫使案件走向正軌’,在這一過程中,此案是否始終保持在法治軌道之上,就具有辨析的價值。」

但和編者按的謹慎口氣相比,主筆記者柴會群在三篇文章中透露出來的信息卻並不遮遮掩掩。儘管早在七月初,部分信息就被民主與法制社記者廖隆章在網上用來質疑唐慧的角色,但這次通過南方週末這一大報的傳播,效果仍然是顛覆性的。

歸結起來,南方週末所提出的質疑集中在以下幾點:

唐慧女兒「樂樂」被「強迫」賣淫的證據不足,當事人有活動自由,甚至一名性工作者指稱,「樂樂」本人是由母親和舅舅拖回去的,本人並不樂意回去。

唐慧本人一直通過非常規手段對法院和涉案人員施壓,例如通過長時間跪求、靜坐絕食等手段,要求提高起訴機關級別、加重被告人罪名;當辯護律師稱其被告人「罪不致死」時,唐慧及其家屬試圖當庭毆打律師,並一直追到法院門外;此外,唐慧一度佔據法官辦公室,在此吃住長達18天,並在法院立案大廳滯留15天。當一名無辜涉案人留置盤問期滿,派出所依法要將其放走時,唐慧與家人圍堵拘留所不准放人。警方只得安排當事人搭梯子翻牆離開,此後唐慧率眾攻擊當事警察。

在唐慧意圖將七位被告人全部判處死刑的上訪壓力下,法院重判被告人,共判處兩個死刑和四個無期徒刑,更違反「上訴不加刑」的基本審判原則。

2010年6月1日,永州一郵局保安隊隊長朱軍在永州市零陵區法院槍殺三名法官。事後唐慧向媒體聲稱朱軍是「樂樂」乾爹,為伸張正義而行凶。但多位記者核實時,發現這層關係純屬唐慧編造。

槍擊案後,唐慧因「擾亂社會秩序」被拘留。內部資料顯示,零陵區街道上張貼出大量《告零陵同胞書》,將此事稱為是「一位孤膽英雄的剿匪行動」。警方認為唐慧等四人有作案嫌疑。其他三人均承認所為,並稱唐慧參與,目的是用槍擊案引起關注。但唐慧本人並不承認。

此前針對記者廖隆章的質疑,唐慧曾於7月11日通過微博回應稱,廖「在微博上發了很多微博污蔑我和我的女兒,我們一家人都很氣憤,也很傷心,這幾天飯都吃不下,睡也睡不好,我們希望他能給我們道歉,並保留向他和他的單位起訴的權利。」這次南方週末專題文章面世之後,尚沒有唐慧的回音。

但這毋寧說是一種暴風眼的平靜,在媒體圈內,這份人物報導已經激起軒然大波,遠遠超過此前圍繞收養棄嬰的袁厲害的爭議。支持者稱之為「顛覆性的報導」, 如南方週末編委郭光東盛讚為「極牛逼的顛覆性報導」,並將矛頭指向唐慧本人,稱此前唐慧以弱小母親形象為公眾同情,沒想到一直在撒謊、撒潑、胡攪蠻纏,其已涉嫌偽證罪、擾亂法庭秩序罪。司法、黨政機關一再無原則向唐慧的無理上訪屈服,違法辦案。所謂永州幼女被迫賣淫案必須重審,回覆正義。

南都社論:用假想法治秩序批判唐慧是虛偽與殘忍

但同樣在「南方系」內部,也存在不同的聲音。南方都市報發表社論,儼然與南方週末拉開了距離。針對南周「唐慧贏了,法治贏了沒」的質問,南都社論給出了自己的答案——「若法治沒有贏,唐慧亦不可能贏」。

仔細考察這一問一答,卻不無困惑之處。依照南周的隱含意思,更多是唐慧贏了,而法治輸了;而按照南都社論的逆否命題來看,後者的意思是唐慧贏了,法治也贏了。但南都社論又聲稱,這種考量其實並不準確,應該對比的是唐慧案與法治現實。

不過,「法治現實」的輸贏則又是一個更加說不清楚的問題,南都的真正用意實際是發言的姿態——「無論是所謂「偉大母親」,還是所謂「狡猾女人」,先是出於媒體的想像與塑造,後則因為這一想像及塑造的破產。在為女兒與家庭抗爭的數年裡,沒有誰有資格去要求唐慧成為沒有缺點的抗爭者。而以一個假想中的法治秩序去批判她,更展現了虛偽與殘忍。」

在這種辯論語境中,「虛偽與殘忍」可以被看做是社論執筆人對南週報導所做的隱晦而尖刻的批評。但是社論中又不乏糾結之處,法治與唐慧究竟是雙贏還是雙輸,實際是模棱兩可的。
一方面,按照社論標題的逆否命題來看,既然輿論公認7月15日的審判是唐慧的勝利,那麼法治自然也贏了,同時社論也聲稱,「唐慧及唐慧案的影響,有力地重申了法治的重要價值」;但另一方面,社論又承認「唐慧案只是孤例,她無可模仿,所以結果是偶然的,並不能作為法治成熟的標誌」。

歸結起來,社論在這個問題上的糾結態度根源在於,如何看待唐慧之「贏」,實際上有兩套不同的標準。7月15日的勝利固然是贏,但在七年來多次投訴、上訪之後,換來一個有違法嫌疑的重判、近似黑色幽默的「人文關懷不夠」和勞教制度依然存在,這種勝利毋寧說是中國信訪和司法制度廢墟上開出的一朵惡之花。

況且,唐慧案是否真的只是孤例,真的無可模仿,還在未定之數,至少被重判被告人的七戶家庭已經表示要「向唐慧學習」,去輪流上訪伸冤。考慮到這種雪球般的示範效應,這種「贏」的意義更加大打折扣。

癥結不在唐慧本人而在體制本身

不少明眼人已經看出,唐慧案中的主要癥結不在唐慧本人,而是這個囊括信訪和司法、最終目標卻旨在「維穩」而不在「公義」的體制本身。《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感慨:「維穩機器是一臺燒錢機器,書記指使它,警察綁架它,城管糟蹋它……自然,訪民可以利用它。這裡頭已非簡單的對與錯、是與非,試圖以道德均衡必然無解,這裡最大的傷害者就是埋單者,是納稅的你我,是尚未成年的幼女,所有政治人際的倫理常綱都已不復存在」。

專欄作家「五嶽散人」也表示:古語有云,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重點不在於唐慧本人使用了什麼手法,而在於什麼才能催生出使用這種手法的「刁民」。唐慧不過是中國式「刁民」的縮影,在司法不獨立、上訪成為最後的、也是最邪惡的救濟渠道之時,我們這裡就只能盛產這種案例了。

新浪著名博主「破破的橋」雖然懷疑南週報導的基調,但他同時更加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些都是上訪者的常見手法,為的是博取話語權,影響權力,然後讓媒體和權力來影響司法。這套方法可稱之為【倒逼維穩體制】,由於維穩體制的存在,地方政府官員的政績與當地是否穩定密切相關。此時,你影響「穩定」的力量越大,對地方官員的壓力也就越大。當力量不足時,權力會通過各種方法,如騷擾、拘留、勞教、封口、做工作、壓親屬等方法來「維穩」。但如果你特別堅決,掌握的話語權資源又大到一定程度,而你的對手後臺沒那麼硬,那麼當地官員就會轉而去「維穩」你的對手,包你滿意,因為他們會尋求成本最小的解決問題的方式。而且,這種做法還會出現一個副產物,就是【話語權的自我實現】。由於你的對手,被權力「維穩」式處理了,又從反面「證明」了你的指控是正確的,你的抗爭和支持你的媒體是正義的。此時,你的話語權就更大了,形成了正反饋。」

這場爭論中最讓人不安之處在於:原本在價值觀上有相當程度共識的媒體人,因為對唐慧本人及這場案件的定性而「反目成仇」。其中的爭論焦點,也很少集中在探討新聞如何恪守中立、如何修正事實認定、如何更凸顯專業色彩,相反,這種同室操戈迅速演變成左右之爭大格局類似的思維方式——針對對方人品、道德及能力的全面懷疑。一時間,「裝外賓」、「無節操」、「徹底墮落」、「替官方維穩」等惡語紛紛出現。用徐達內的話說,曾經的同路者拂袖而去,恐怕才是讓人真正悲哀的。

但是,鐵板一塊堅如磐石只是美好的想像。無論左派是幸災樂禍還是滿腹狐疑,原本整體偏向自由派的中國媒體人,面對唐慧案恐怕又將面臨一輪分化,正如南周和南都之爭一樣,陣營內部的張力也將浮現出來。如何防範民粹對媒體的利用、媒體天然「政治正確」的邊界、對新聞中立性的堅持等問題,將會是長期讓媒體人糾結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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