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話實說之企業與政府

在我們這個轉型期社會,企業和政府的關係,實際上是一種「惹不起」、「躲不開」的關係。「惹不起」是因為,如果政府沒有制約,政府本身的權力就可以自我膨脹到無限大。在不受監督的情況下,政府完全可以口含天憲、言出法隨,隨時把民企打入非法或違法地帶。因為法律由政府解釋,部門法由政府制定,解釋權在政府手裡,執法權在政府手裡,司法權也可以由政府任意干涉。天羅地網,疏而不漏,即便你的行為沒有違背相關法律條文,政府還可以判處你「非法」,非法無非是未經政府批准。我們搞企業,幾乎沒有一件事情不需要跑政府,幾乎沒有人能夠自主自覺地去幹成一件事情。名為搞市場經濟,不過是計畫下的市場經濟,也可以說是審批經濟。

比如企業申報土地手續,三年兩年辦不下來,即使手續合格,仍然不予批辦。再如全國的小產權房,60%以上都是非法的,不規範的,政府能不能給你辦呢?能辦,但是他們會有選擇地辦。這就在時間上空間上構成一個權利尋租的灰色地帶,相當於給企業戴上「違法」或者「非法」的緊箍咒,可以隨時處罰打擊你。如果企業能夠順利辦好合法手續,政府就無法管制,無從處罰了。

幾千年來,我們都希望有清官,有強勢的政府幫助百姓做事、指揮,好像離開政府,什麼也幹不了。我覺得現在的社會概念應該轉變了,如果我們真的要搞市場經濟,市場經濟就是百姓經濟,就應該讓市場來調節經濟的發展,政府的機構也根據市場的需要來設置。這應該是下一步改革的難點,也是著力點所在。

在三十年前改革之初,我們說平均主義、大鍋飯、鐵飯碗,這些都改了,廢止了大鍋飯,也砸了鐵飯碗,可經濟上的平均主義之上還有一個政治上的不平等問題,官和民的不平等,各級官員的不平等,也就是說鍋與鍋之間還是不平等的。政府把老百姓的大鍋給砸了,把工人的鐵飯碗也砸了,自己卻端起了金飯碗。

改革三十年來,雖然政府對社會、對經濟發展是有作為的,但這種作為的機制不是為企業服務,而是讓腐敗作為一種潤滑劑推動著經濟發展。如果是真正的市場經濟體制,就應該弱化政府、縮小政府,甚至政府就應該退出經濟市場,讓市場經濟來主導社會的發展。里根總統說過,政府不能解決問題,政府本身才是問題。很多地方不穩定的因素,恰恰都是政府一些刁官製造出來的,而不是刁民鬧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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