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4月至6月和1983年4月至1984年1月,中紀委、中央辦公廳、中組部、公安部、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先後兩次組織聯合調查組對廣西文革遺留問題進行調查瞭解,作者是調查組的成員之一,下面是他們調查材料的部分內容。
廣西在「文革」中是全國的重災區,死人很多。廣西「文革」初期,沒有分成明顯的兩派。1967年3、4月,圍繞著「支韋(韋國清)」還是「反韋」問題,形成了兩派,前者稱「無產階級革命造反派聯合指揮部」(簡稱「聯指」),後者稱「4·22」。兩派形成後,從軍隊到地方,從自治區領導機關到各個基層單位,形成了兩大對立陣營。
廣西「文革」期間究竟死了多少人?有的幹部、群眾反映死了20萬人,也有的說死了50萬人。1984年1月,自治區「處理文革遺留問題辦公室」根據全區各地(市)、縣、公社「處理文革遺留問題辦公室」報上來的統計表明,全區「文革」中有名有姓有地址的死亡人數有8.97萬人,其中,兩派武鬥死亡3700人,逼死7000人,其餘7.9萬多人是有組織、有計畫、有領導地打死和槍殺的。南寧地區14個縣,死人在千人以上的就有8個,光一個賓陽縣就死了3777人。另外,全區失蹤2萬餘人,無名無姓的死者3萬多人。
1967年冬至1968年春,主要在農村全自治區刮起了一股「紅色風暴」,說是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及其子女起來造反,要殺幹部群眾,說「你不殺他,他就要殺你」,於是在農村中成立起了「貧下中農最高人民法庭」,搞群眾專政,殺了一大批四類分子及其家屬、子女,也乘機殺了一些「4·22」觀點的人。桂林地區各縣尤為嚴重,有的四類分子之家被全家殺絕。靈山縣譚禮大隊民兵排長黃培立召開民兵統一行動,把地、富及其子女全部殺掉,全大隊共殺了130多人,財產、房屋沒收蓋禮堂,禽畜、糧食全部吃掉。臨桂縣1967、1968年兩年打死的1865人中,被打死的四類分子及其家屬、子女459人。靈山縣「聯指」於1968年初,召開會議全縣統一行動,全縣共殺死2900多人。他們用「種花生」指槍決,「種芋頭」指石頭打死,「種甘蔗」指木棒打死等暗語統計殺人數字。
融安縣從1968年8月14日縣革委會成立到9月底一個半月的時間裏,全縣殺了三千多人。其中縣革委會機關所在的長安鎮殺了八百餘人。大將公社小圩鎮龍妙街殺死45人,成了寡婦街。有些老人講:當年日本強盜侵佔長安鎮,進行屠殺時一天最多殺了17人,而1968年8月21日,一天就殺了100多人。他們憤慨地講:這幫殺人強盜,真比日本鬼子還凶殘狠毒。」
鳳山縣被抓6000多人,批鬥了5000多人,殺死了3000多人。有的全家被殺光。
1968年7月31日南寧警備區調集了南寧地區14個縣的武裝民兵,調動了6912部隊、6966部隊、6936部隊和軍區警衛營、99部隊部分官兵,以及「聯指」派武鬥人員共三萬多人,動用了八二迫擊炮、無坐力炮、火箭筒、炸藥包等武器,向對立派發起猛烈攻擊,8月8日全部攻下,圍剿、屠殺群眾,造成萬餘人死亡。僅事後南寧火葬場負責火化的屍體就有5000多具。解放路打下後,有20多輛翻斗卡車拉了三天的屍體,有的拉到市郊煤礦的坑道裡,有的拋到邕江,當時邕江下游的西津水電站閘門被漂去的屍體堵住了。解放軍和廣西‘聯指’攻打解放路這一帶,共燒燬33條街巷,其中燒燬機關、學校、工廠、商店和民房共2880多座(間),建築面積46萬平方米,使街道的5個公社、一萬多戶、五萬多居民無家可歸,僅國家財產損失價值6千萬元以上。廣西「4·22」全部覆滅。三個據點攻下後,有的投降,都被「聯指」成員殺害,有很多人鑽了防空洞,鑽防空洞的人,絕大部分被一場無名的大水奪去了生命(系「聯指」造反派往防空洞裡灌水所致),有的被各縣民兵押回在途中殺死。各縣民兵拉回去處理共7012人,其中在拉回途中打死和拉回後打死的有2324人,當作‘要犯’長期關押的46人。
「聯指」以桂林市革委會名義,在桂林廣西師範學院搞了一個「‘4·22’反革命罪行展覽」,第四展覽室是「活人展覽」,將抓起來的「4·22」成員,輪流囚禁在特製的木籠裡,任憑參觀者打罵凌辱。
在桂林擁有10萬群眾的「4·22」組織,成了歷史罪人,受到殘酷鎮壓。無數被無辜殺害的幹部、群眾,被當成反革命來鎮壓,他們的家屬也被當做「反屬」或「被殺家屬」,有些家住城鎮的,被強行遷往農村。
10年「文革」(廣西可說是十六七年「文革」),廣西不僅死人多,而且殺人手段之殘忍、狠毒,駭人聽聞。有砍頭、棒打、活埋、石砸、水淹、開水澆灌、集體屠殺、剖腹、挖心、掏肝、割生殖器、零刀剮、炸藥炸、輪姦後捅死、綁在鐵軌上讓火車壓死等等,無所不用其極。
柳州鋼鐵廠「聯指」頭目岑國榮(原為該廠工人,「文革」起來造反,當過中共九大、十大、十一大代表,是第九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屆中央委員,第十一屆中央候補委員,擔任過自治區工會主任、自治區黨委常委)等人在該廠「4·22」成員黃日高(該廠人事科幹部)的背上綁上炸藥,一按電鈕,炸得黃骨肉橫飛,還美其名曰「天女散花」,以此取樂。
1968年,武宣縣被分屍吃人肉、吃心肝的有38人,全縣國家幹部(包括原縣委書記)、職工有113人吃過人肉、人心、人肝。貴縣農民陳國榮路過武宣縣去趕墟,因長得胖,被一民兵營副營長叫民兵把他活活殺害,挖出心肝,20人每人分了一塊肉。女民兵班長陳文留,她一個人吃了6副人肝,還割下5名男人的生殖器泡酒喝,說是「大補」。這種吃人肉,挖心肝的暴行,武宣、武鳴、上思、貴縣、欽州、桂平、凌雲等縣都有發生。
靈山縣譚墟公社裡屋大隊侯國震解放前當過土匪殺過人,「文革」中參加「聯指」,先後8次參加打砸搶殺,捉了6名教師,親自打死了3人,取肝6副,賣了36元(後僅判刑10年)。貴縣,1968年8月一次在南門外江邊殺死十幾人,全部被剖腹挖肝,由執行槍斃的劊子手炒吃下酒。該縣思陽公社民兵營長黃必友,殺人後將膽取出曬乾後當作熊膽出賣。
廣西一些地方,出現了「貧下中農最高法庭」亂抓亂殺四類分子及其家屬子女的嚴重事件。僅全州縣的一個大隊,兩天內集體坑殺76人。由此造成成批亂殺人的局面,後果極其嚴重。如1968年10月初,全州縣東山公社民兵營長黃天輝召集召集民兵班、排長等30多個骨幹對地主分子「鏟草除根一掃光」,採取坑殺的辦法,強迫被害者跳坑,有的不願跳,被黃用棍打後推下坑。地主出身的劉香雲在坑口向黃求情,請求留一個小孩給貧農出身的妻子,說:「天輝,我兩個仔,到政府去判也得留一個,我老婆也有一個,我抱一個跳下去,留一個給我老婆」。黃說:「不行」。結果,劉被迫抱著兩個小孩(大的3歲,小的1歲)跳坑而死。
梧州地區公安處一科副科長毛明日,「文革」中被誣陷,兩次被逮捕關押,他的父親和兩個弟弟「文革」中被殺,其大弟毛明昭在一次群眾大會上拉去槍殺時,他抱住一位軍代表的腿,要求救他,那位軍代表不理睬,還踢了他一腳,結果拉去槍殺了,還將他的頭割下,掛在富川縣城示眾。
1968年中共柳州市委大院抓獲35名幹部、群眾,然後將他們一個一個裝入麻袋裡,從市委後院推入柳江淹死。
廣西政協常委、區文史館副館長、民族史學家劉介,他四歲的小孫子玩耍時不慎將鄰居蔡振華家的一條小狗從樓上掉下,「聯指」小頭目蔡振華以「打狗欺主」之名,夥同另一名「聯指」成員申松華,將劉介一家祖孫三代四口全部殺死,同時還殺死了一名為此講過幾句公道話的人。
1968年8月,「聯指」在全縣進行大屠殺,一個晚上,太平鎮就殺了24人。被殺者從家裡捉起來,蒙上雙眼,推上汽車,拉到縣城外的半邊山,一個一個用刀子捅死。哀號聲、掙扎聲、哭叫聲,持續了一個多小時,嚇得附近村莊,家家關門閉戶。
上思縣革委會成立後,1968年9月1日縣「三代會」在平山廣場召開殺人大會,十多名參加「4·22」組織的幹部、群眾被活活打死。散會以後,縣革委會委員黎郝,將打死的十幾名死者屍體,全部剖腹,將心肝挖出來,拿到縣革委會食堂炒熟後給「三代會」代表下酒。文革期間,武宣、上思、靈山等縣發生過吃人肉、吃人肝事件。武鳴縣吃了29個人,副縣長覃炳剛同志被打暈後,拉去開膛時,因人太瘦,週身無肉,又被拖出去丟在野外,遇救倖免。上思縣「聯指」頭頭黃元清等4人,將參加‘4·22’的女青年楊振明、劉吉芬抓起來,多次輪姦後殺害。
在一座殘破待修的木橋前,小車停下。我們步行到某村。在一座低矮陰暗的農舍裡我終於見到了蒼老的凶手。案情我早已背熟:「解放」時,該村一地主上山為匪,剿匪時,將地主及其兩兒槍斃;一起上山的小兒年尚幼小,釋放回村,已無立錐之地,便到鄰村認一戶貧下中農為父母,老實勤勉地耕種收穫。不料文革突至,村裡要搞階級鬥爭無產階級專政,手頭竟無人可殺。忽憶起地主之幼子尚在鄰村,便命民兵去抓。誰知鄰村早已動手,將他關起來。從窗裡,他看見舊村民兵至,自忖死期已至。為了少受點罪,立即上吊自殺。民兵們衝上樓去,將他放下救活,五花大綁押解回村。半途,他任打死也不肯再挪動一步。於是塞進竹編的豬籠,抬回村去。在村中將他綁在電線桿上打得死去活來還不解恨,便用燒紅的鍋鏟一點點烙。死去活來,活來死去。趁他昏死過去時,拖到小河邊一塊傾斜著伸入水中的岩石上,幾人用樹枝按住他四肢,凶手易晚生動手剖腹……
——這就是易晚生啦?瘦小而乾癟的老頭兒。我們進去時,他正和幾個老頭在玩紙牌消遣。也是該頤養天年的年紀了。可你為何要動手殺人取肝?老人的開場白極為英勇無畏:「對,什麼我都承認。我已經八十六歲了,不怕坐牢。反正活不了幾天了!」〔公安機關未捕他的理由正是年事已高(!),「抓不抓沒意思,一抓起來肯定死在監獄裡……」〕說罷,老人挑戰似地昂首望著我。但我並未應戰,只是與他侃侃而談。「——為什麼要殺他?他父親上山當土匪,弄得全村不安,我那陣兒是民兵,每天晚上站崗巡邏,幾十天時間,槍托子把衣裳都磨爛了。……他父親有什麼罪惡?把村裡準備燒磚瓦的一垛草放火燒了!害得大家沒東西燒磚瓦!……是我殺了他。誰來問我都不怕。幹革命,心紅膽壯!全村人都擁護我。毛主席說:不是我們殺了他,就是他殺了我們!你死我活,階級鬥爭!……我犯了錯誤:應該由政府來殺,不該由我們來殺。……是我動的手。頭一把刀割不動,扔了。第二把刀才切開。……伸手去掏心肝,血熱得燙手。只好從河裡戽水沖,沖涼了我把心肝掏出來,一人切一塊,全村人拿回家吃了。……」
我給老人和他的老石磨、爛傢俱拍了照。又是幾年過去了,老人大約已不在人世。那麼,那幾張照片將是他的遺照了。
上林三里公社大血案血泊沒腳
在鐘山縣,類似殺人分食的案例不少,但如此活活折磨的卻不多。如另一案中,受害者剛被毆倒在地,人們便蜂擁而上執刀割肉。未能擁進裡圍的指揮者(記得好像是支書)大呼:「不許搶!生殖器(記不清當地土語了)是我的!」受害者苦苦哀求:「行行好,讓我快點死吧!」一人大發「善心」,狠狠一棒將其擊昏。受害者名字我尚記:甘大作。
上林縣三里公社曾發生一起大屠殺,一次殺害一百六十餘人。起因於一起「國會縱火案」:在軍隊支持下,一派成立革委會後,加緊打擊另一派。幾人密謀,半夜用一小炸藥包在自己的公社革委牆上爆破了一直徑不超過一米的窟窿。天未明,廣播喇叭就公布這是對立派破壞新生紅色政權的罪行,號召以戰鬥來保衛。隨即開始大肆逮捕,將對立派骨幹及「牛鬼蛇神」一百六十餘人押解到河邊,一聲令下,用刺刀、槍托、大棒驅趕到河中。橋上的民兵打靶似地射殺未淹死的人。一水性好的人潛泳順水逃遁,人們沿岸追了二里,終將其擊斃。一百六十餘人無一倖免。那天到過現場的人們都扔掉了鞋:血泊沒腳,鞋全泡透了。
還是在該縣,我訪問了一位被害者遺屬。在一間極其簡陋的土房內,我見到了這位二十出頭的年輕人。他父親被民兵在村外暗殺,將屍體扔進山洞。他母親因做稻草人誤用了有偉大領袖的報紙,被批鬥死。他的兩個哥哥也被打死。親戚帶上這顆獨苗子逃到三里,恰逢三里血案,嚇得他們又逃往他方。那時節,他不過六、七歲,不懂事,天天哭喊著要回家。他哪裡知道一家人早已死絕,欲斬草除根的凶手們正到處找他!小夥子平靜地訴說著往事,淚水在眼眶裡不停地打轉。但他克制著,硬是沒讓它掉下來。
陪同我的幹部,隨口講起某村的一樁慘事,以此證明這孩子親人之死尚非慘絕人寰:一中學生正在犁田(耙田?),忽來人通知帶上語錄和繩子立即到公社開會。剛到公社便被用他自帶的繩索將其綁縛,毒打致死。老父老母已六十來歲,聞訊拉著架子車去收屍。血跡斑斑的屍首拉回來卻無處掩埋:集體地是不許埋,自留地是不許埋,山坡上也不讓埋!——如此死無葬身之地,有何彌天大罪嗎?不,他僅僅是一個對立派(四·二二派)!老兩口萬般無奈,只好怎怎蹌將兒子屍體背上荒山,回家取來煤油和幾斤黃豆(有黃豆易將屍體燒盡),架起一堆火燒屍。老父一邊燒一邊哭喊:「天哪!誰聽說過人世上有這種慘事啊!哪有自己動手燒自己兒子的啊!」
灰飛煙滅。一個年輕的生命轉瞬之間消失得無蹤無影。而那水牛,還拖著犁耙佇立在水田裡等候小主人歸來……
還有比這更悲慘的事嗎?悲慘是不能比較,尤其是不能容許旁觀者比較的。我只能說還有類似的慘劇。記不確是哪縣了,反正是鐘山、蒙山二縣。案卷裡凶手們描述了如下場面:
深夜,一行武裝民兵押解一男一女到村外活埋。男的是剛成年的兒子,女的是母親。她畢業於清華(北大?),因丈夫解放時去了臺灣,便成為憑空捏造的「反共救國軍」的當然成員。在活埋坑裡,母親問兒子:「咱們就這麼死了嗎?」兒子答母親:「不承認是死,承認也是死,反正不免一死了!」凶手們令他們躺下,開始填土。忽然兒子翻身坐起,說:這麼死太難受了!」凶手遂一梭標刺穿胸膛,往回一拽,梭標頭上帶出一塊肺,血如湧泉……——我翻閱案卷時,身旁一位處遺辦工作人員介紹道:凶手們的供述中隱瞞了一個重要情節:他們猥褻地強迫兒子趴在母親身上活埋的。哦,記起來了,這正是那個聞名全廣西的醜惡無比的案例!
割下地主女兒的頭顱當籃球擲
如此醜惡的案例尚有若干:有強迫孫子背年邁無力的老祖父赴刑場的;有強迫兒子捧起剛被打死的父親的血塗在「烈士墓碑」上讓亡靈享血祭的;有教師想吃「美人心」而將自己漂亮的女學生打死挖心的。〔此案曾落實,但凶手後翻供,說他舉鐵鍬去挖心時鏟不動。女學生死時背著小弟弟(妹妹?)胸前交叉的布揹帶很結實。我追詢最初的案卷,處遺人員稱怎麼也找不到了!〕
著名語言學家、北大教授王力家鄉博白縣尚有一案:一浪蕩貧下中農子弟趁亂欲強姦一地富女兒,女不從,便將女殺死。又到公社革委領導處要求入黨、表揚:我對階級敵人鬥爭多堅決!領導說:光我們知道還不行,得讓大家都瞭解你的事跡……該無賴將被害者頭顱割下,到公社中學,趁放學之際在籃球場上以人頭作球,蹦來跳去,「投籃」不休,引得人山人海圍觀,人人自愧弗如。於是大會表揚,光榮入黨……——我因時間不夠,未親赴博白縣落實此案,但此類傳聞,其實可靠性十有。文革中,我曾聽說一人肩扛一條人腿回家去吃,大白天招搖過市,那腿上還穿著褲子。此事頗不可信。但十年之後此行廣西,我居然在某縣又聽目擊者幾乎一字不差地講述了一遍,連那腳上的褲子亦千真萬確,絕非杜撰!
專吃男人生殖器的女革委副主任
通過民間渠道採訪受害者遺屬,採訪老辦案人員、公檢法幹部,我摸清了一些案件。
某案,小派(四·二二派)在大派(聯指派)數縣武裝力量的圍攻下潰敗而逃。某頭頭被擒,被剖腹挖肝,分食殆盡。後將他被剔得只剩副骨架子的殘骸掛在鬧市示眾,逼他妻子跪地請罪。一凶手執匕首在她背上劃了一刀,惋惜道:瘦了點,不好吃!然後逼問:這是你男人嗎?是。你男人是反革命嗎?是。女人已身懷六甲,血汗如雨。折磨夠了,最後說:你不是愛你男人嗎?你就抱著他人頭睡覺!於是將早已砍落的人頭塞給她,硬逼女人抱頭睡覺。在這種毫無人性的折磨下,女人精神分裂。
某案,一青年碼頭工人,因是小派成員,便藉口他曾倒賣過什麼東西(反正是一件不足挂齒的小事,記不清了),將其游鬥打倒在地,然後頭著地拖到江邊。至少有一百級左右的石階已將他磕得血肉模糊,昏死過去。凶手執刀開膛取心肝,一刀拉下去,他竟長噓一口氣,雙手將凶手抱住,嚇得凶手魂飛魄散……我到他哥哥家採訪,一家人幾乎是麻木地回憶了往事,沒有控訴,沒有憤怒,只有心如死灰的淡默。妻子攜孩子早已遠嫁他鄉。我給他年近半百的哥哥照了相。這個虛腫的中年漢子早已成為一具喪失表情的木乃伊。
某案,村支書將對立派某人妻子姦污,怕日後報仇雪恨,遂煽動村人將其全村同姓人家不分老幼悉數捉拿,並威脅利誘村人押解這些無辜者乘船渡過黔江,在縣城墟亭附近的鬧市區批鬥致死,割食殆盡。這便是武宣獨有的一例「滅族」案。
某案,一女民兵因參與殺人堅定勇敢,且專吃男人生殖器而聲名遠播,並因此入黨做官,官至武宣縣革委副主任。處遺時期中Gong中Yang書*處一天一個電話催問處理結果並嚴厲責問:像這樣的人,為何還不趕快開除黨籍?但該女革委副主任拒不承認專吃生殖器,只承認一起吃過人。最後的處理是開除黨籍,撤銷領導職務。現已調離武宣縣。處遺辦人員談此案時,稱:她當年還未出嫁,還是個姑娘,估計也幹不出那種事……
桐嶺中學黃校長被學生分食案
可與上案轟動效應「媲美」的,是桐嶺中學黃(家憑?)校長被學生分食案。這是一個極其完整的故事。我儘可能憑記憶將這悲慘的故事敘述得較為完整:
黃某出生於武宣山區一富豪(地主?)人家。青年時代接受了馬列主義,嚮往革命後成為游擊隊支隊長。老父亦同情革命,他家便成為最可靠的聯絡點。GCD的重要會議,許多都在他家秘密舉行。解放後,黃某任蒼梧縣副縣長(縣長?)。大約在五十年代中期的一次政治運動中,查出他曾有變節行為,遭到政治打擊。事情是這樣的:一次國民黨軍隊將他及村人包圍在一山洞中,喊話要他出來繳槍。本來山洞中有足夠的糧食,飲水和彈藥,完全可以長期堅持,但為了洞內外大批群眾的安全,黃某只好出來繳槍。村民遂得以平安,黃某也並未受到處置。沒過幾天,他又上山拉起了隊伍,轉戰於桂東山區,並堅持到最後勝利。大約是六二年,他的冤案得到平反。長期調查核實:他並未出賣同志、出賣機密。繳槍不僅事出有因,而且很快又拉起隊伍,為革命事業立下許多功勞。但他留了個小小的尾巴:革命不堅決,在困難時期產生動搖。留尾巴就留尾巴吧。縣政府的位置早已蹲滿,已不可能官復原職,於是給了他個級別大致相當的重點中學校長。又五、六年過去,當初給他留下的那個「小尾巴」終於要了他的性命。
文革中,「抓叛徒」成了權力鬥爭的一大法寶。學生們不知怎麼知道了校長的「小尾巴」,便把他打成叛徒,大小會批鬥。一晚批鬥會結束,幾個學生押他回宿舍。為首者說,看守太麻煩,乾脆打死。於是在黑暗中一棍子擊在頭部,他很快便停止了呼吸次日清晨,便有學生執刀割肉,以示與之劃清界限,鬥爭到底。割肉很快形成風潮,整個桐嶺中學校園內,到處是兩塊磚架上一塊瓦的小灶,炊煙裊裊。收屍的「牛鬼蛇神」教師後來追述,黃校長被割得只剩下一副骨架子,用兩個挑土的竹簸箕一裝便挑去埋了。
第一個割肉者誰?竟是校長大兒子的女友!此人原來狂熱追求校長公子,此時為擺脫關係,竟惡狠狠第一個操刀割肉而食!
曉明,你一定還記得咱們二訪廣西時,一天晚上到咱們住的旅館來長談的那小夥子吧。那就是黃校長的二兒子,在廣西民族出版社當編輯,名叫黃×周。第二個字忘記了,第三個字記住了,因以姓為名極罕見。當時他逃亡在外,家裡寫信叫他千萬不可回來;只要他在外,村人便不敢殺害母親及年幼的弟妹。後來各級革委的保證下,他終於回村了。凶手們早已埋伏在村外,準備先將他暗殺,然後再收拾他母親及弟妹。回村半途他到一親戚家住了一夜。凶手們未等到,以為情報有誤,收兵回村。次日他才得以安全到家。小住幾日,立即感到肅殺之氣逼人,便又出逃。
經過在武宣的緊張採訪,我終於可以權威地概述廣西文革的吃人場面了。根據情緒邏輯,我將其分為如下三個階段:
廣西吃人狂潮的三階段
一、開始階段:其特點是偷偷摸摸,恐怖陰森。某縣一案卷記錄了一個典型場面:深夜,殺人凶手們摸到殺人現場破腹取心肝。由於恐怖慌亂,加之無經驗,割回來一看竟是肺。只有戰戰兢兢再去。……煮好了,有人回家提來酒,有人找來佐料,就著灶口將熄的火光,幾個人那牡搶食,誰也不說一句話。次日晨,喚同夥來吃剩下?;怕人們不敢吃,詭稱是牛肝牛心。待吃完後才得意洋洋宣布吃的是某某的心肝……
二、高潮階段:大張旗鼓,轟轟烈烈。此時,活取心肝已積累了相當經驗,加之吃過人肉的老游擊隊員傳授,技術已臻於完善。譬如活人開膛,只須在軟肋下用刀拉一「人」字形口子,用腳往肚子上一踩,(如受害者是綁在樹上,則用膝蓋往肚子上一頂——)心與肚便豁然而出。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餘下的任人分割。紅旗飄飄,口號聲聲,場面盛大而雄壯。有的村莊則別具特色:將人肉與豬肉切作大小相同的塊兒煮熟將大鍋置於視線之上,村人每人過來一塊。當我的驚駭與憤怒已被大量醜惡所麻木後,發現這是一個饒有情趣的心理學現象。出於「階級仇恨」、「立場堅定」、「劃清界限」等等集體瘋狂,人們的表層心理是決心吃人;然而不可能完全泯滅的被壓制於深層的良心卻又在頑強反抗。這時候,折中的思路便是:參與吃掉這個人,但最好自己又沒吃到這個人。於是,人肉豬肉混煮,盲目夾一塊吃的方案便滿足了互為矛盾的兩方面心理要求,使獸性與人性達到了高度的自欺欺人的和諧,使集體瘋狂與個體良心並行不悖。自然這不是廣西人的發明:土改時候全國各地的一人一石砸死、一人一棒打死、一人一刀殺死等「群眾鬥爭」場面,其心理特點與集體吃人並無二致。只不過群眾性吃人把心理矛盾激化到頂點,因而產生出最富戲劇性的奇特形式。
三、群眾性瘋狂階段:其特點可以一句話概括:吃人的群眾運動。如在武宣,像大疫橫行之際吃屍吃紅了眼的狗群,人們終於吃狂吃瘋了。動不動拖出一排人「批鬥」,每斗必吃,每死必吃。人一倒下,不管是否斷氣,人們蜂擁而上,掣出事先準備好的菜刀匕首,拽住哪塊肉便割哪塊肉。一人告我一生動細節:某老太太搶割了一葉人肝,高高興興拎回家去。其時正下微雨,人血和著雨水從肝上流下來,在老太太的身後留下長長一條淡紅色的血痕。還有一老太太聽說吃眼睛可補眼,她眼神兒已不好,便成天到處轉悠見有「批鬥會」,便擠進人叢作好準備。被害者一被打翻在地,她便從籃子裡摸出尖刀剜去眼睛掉頭便走。有幾位老頭子則專吃人腦。砸碎顱骨取腦頗不易,便摸索出經驗:每人攜一精細適中之鋼管,一頭在砂輪上磨成利刃,當人們割完人肉後,他們才慢悠悠擠過去——反正沒人與他們搶人腦——每人在人腦上砸進一根鋼管,趴下就著鋼管吸食如幾個人合夥以麥管吸食一瓶酸奶!有婦女背著孩子來,見人肉已割盡(有時連腳底板的肉全割淨,只剩一副剔得干乾淨淨的骨架),萬分失悔:孩子體弱多病,想給孩子吃點人肉補補身子。——至此,一般群眾都捲入了吃人狂潮。那殘存的一點罪惡感與人性已被「階級鬥爭的十二級颱風」刮得一乾二淨。吃人的大瘟疫席捲武宣大地。其登峰造極之形式是毫無誇張的「人肉筵席」:將人肉、人心肝、人腰子、人肘子、人蹄子、人蹄筋……烹、煮、烤、炒、燴、煎,製作成豐盛菜餚,喝酒猜拳,論功行賞。吃人之極盛時期,連最高權力機構——武宣縣革命委員會的食堂裡都煮過人肉!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