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機構對於薄谷開來謀殺案的審判和判決引起海內外學者的討論。旅居德國的社會學家王容芬博士認為,它不僅具有典型的中國特色,而且就其審理速度、方法,以及報紙宣傳都和一般法治社會對於謀殺案的審判形成鮮明對照。
八月二十號宣判結束後的中國司法機構對於薄谷開來謀殺案的審理,連日來在海內外的學者、媒體上引起廣泛的討論。
旅居德國的社會學家王容芬博士,在對於這個謀殺案的審理過程與一般社會的謀殺審理案具體對比後認為,這是一個典型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審判。一個謀殺案的判決,原告、被告等所有的人都滿意,沒有證人出庭,沒有繼續對不清楚有疑問的說法繼續調查,這是罕見的。
還不僅如此,在她對一個一個的現象進行對比後,王容芬博士認為,法庭的程序、方法乃至審理速度等,和一般法治社會對於謀殺案的審判相比,都甚至讓人感到怪誕。
對此,她具體舉例說:「審理的過程太荒唐了。檢察院是提出了公訴,公訴只說證據確鑿,犯罪事實清楚,是故意殺人,但是卻沒有訴求。你究竟要求法庭判她什麼呢?是死刑?是死緩?是無期?還是無罪釋放?他根本沒有提。而且這次判下來居然連檢察院的意見都沒有問,只有被告表示不上訴,然後受害人家屬表示不上訴,沒有檢察院的事了。這檢察院扮演的角色太荒唐了,不是檢察機關,扮演的只是一個偵破過程,是警察的偵破過程,它自己沒有訴求。」
關於審理的速度,王容芬博士說:「這案子審理得也太快了。這麼大的殺人案,一個偵破的過程,一個法院立案的過程都太快了,七月二十六號檢察院提起公訴,八月九號就準備開庭了,而八月二十號就宣判了。不到一個月功夫滿打滿算全了了。中國的法律的特色真是荒唐至極了。」
王容芬博士說,這個審判的中國特色還不僅表現在法庭上,也表現在中國媒體的報導上。
她說:「新華社的,中央電視臺的每個報導中都說,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列席。到那兒去當花瓶!其實他們都不該去,去了人們會說你政治干涉法律,因為它是立法機構,這些人到那兒去算是幹什麼的呢?」
對於這個審判,王容芬博士說,如果用滿意兩個字,那麼她認為這個審判實際上為人們再次提出了很重要的一些問題。
對此,她說:「我也很滿意,而且是真的滿意。薄谷開來這麼大的罪過,不說別的就說她故意毒死人,而且是找來別的人去毒死,並且有後果,確實是毒死了。這麼大的案子判了死緩,那中國以後就沒有掉腦袋的死刑問題了。所以這個我是很高興的。因為像楊佳那樣的冤案,以後你也就只能判他個死緩,將來能夠搞清楚就可以無罪釋放了。如果從此不廢除死刑,那就真正是薄谷開來所說的了,‘我們的法庭’!那就是‘他們的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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