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給自己爭取到一個英文寫作的機會—給《紐約時報》的「特約撰稿」寫專欄。這些文章不一定發表在《紐約時報》上,但是會和其他作家的專欄文章被《紐約時報》打包賣給國際媒體。
我很興奮,並且野心勃勃地遐想,也許,我能填補國際上英文媒體中沒有中國獨立個人聲音的缺口。我的第一篇文章想寫一個單身媽媽送孩子上學的困難,還用微博在網上採訪了很多單身媽媽,結果我要寫的主角打退堂鼓了,她兒子的美國簽證被拒簽,她怕文章登了美國人就更不讓她兒子去上學了,也怕萬一去不成,國內的學校也不能上了。她拒絕被點名,也不提供她故事中所涉人物的姓名。我擱淺了,湊合交了一稿,被編輯打回來要求「V」所有東西。我這才知道,如果我在文章中說,XXX告訴我ZZZ,《紐約時報》會給XXX打個電話,你確認你跟洪晃說過ZZZ嗎?對方確認了,《紐約時報》才放心刊登。這是他們文章加「V」的意思。跟新浪微博有點小區別。
在第一篇文章無法被「V」之後,我的編輯跟我說,最好把焦點放小一點,這樣我的文章容易寫。我想了想,就寫中國媒體吧,畢竟,我是在中國混媒體圈的,也有很多好玩的事情。我選的第一個題目是年初《財新》雜誌再次報導的達芬奇故事—揭露了一些中國媒體幕後的故事。我的第一稿被打回來,密密麻麻全是紅的,都是要來源的編輯提示。我花了比寫稿子長四倍的時間,從網上搜索出來各種資料來源,包括達芬奇的老闆娘和當時《京華時報》崔斌的電話錄音,央視記者在義大利採訪商家的錄像等等。結果還不行,因為錄音無法證明與達芬奇老闆對話的人的確是崔斌,按照老外的規矩,這就不夠「V」。我知道《紐約時報》也翻譯中國雜誌的文章用,我問編輯他們怎麼處理,得到答覆是,中國文章中有太多不命名的「消息人士」。
哦。
後來這篇文章好像勉強過了,只是最後改得跟稀飯差不多,沒料了,我估計真的發表,已經是最冷最冷的新聞冷飯了。
上週碰到《紐約時報》的記者朋友,就是那個寫中國媒體給錢就給上「軟宣」的記者。我跟他抱怨,說他們家的活兒不拿工資真的耽誤不起這種工夫。我要是想寫下去,得自己出錢去雇個助手,專門查資料。他笑了,說他自己那篇「軟宣」文章寫了三年,因為好多東西不能「V」。
哦。
向我組稿的大編輯上週來北京了,我跟她說,我不寫了。沒法弄。我想寫故事,不只是觀點,但是真的太麻煩。我沒時間跟他們這種外媒折騰,我個人覺得中國人不容易騙,因為我們已經被騙多年,已煉成火眼金睛,什麼「度假式治療」,哼。我們一目瞭然。外國讀者八成還以為去三亞了。大編輯說要堅持。
好吧。
但是我的下篇文章真的沒法「V」,我想寫微博在中國傳遞新聞的作用。我現在的作息已經跟微博分不開了,一睜眼,先看看微博上有什麼新聞,閉眼前,再看一眼,那iPad就在枕頭下面。我老公說如果我這麼下去,腦子就被iPad電成漿糊了。但是沒辦法。估計關心時事的人,早晚腦子會被電成漿糊的。
大編輯說,你還是寫吧,我們希望有中國民間的聲音,這很重要。你寫你的,我們「V」我們的,有人替你去「V」你寫的東西,我們僱用了很多新聞學院的在校生,就是去「V」信息的。你不要太在意編輯改你的東西。大編輯說我這個題目太好了,很重要,這正是外國人鬧不懂的事情,他們認為中國人很閉塞,自己國家發生的事情都不知道。我告訴她這是很扯的說法,我們什麼都知道,就是不能「V」。而他們「V」來「V」去的新聞,八成都是假的。
她說:哦。
所以我還是接著寫,可是剛寫了一半,發現我在微博上關注的人,有好多消失了。據說是賬號被封了,這個消息沒有被「V」過。後來又出現了,但是以前發表過的東西已經被洗得干乾淨淨的了。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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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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