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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醫奪命 沈重醫療費求訴無門

作者:讀者投書  2012-03-01 21:5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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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李萬錄於2005年因腦出血送醫急救後成為植物人,並於2008年死亡,其家屬追究醫院責任進行訴訟,皆遭到敗訴。近日,李萬錄的哥哥給全國人大寫信求援,面對十五萬的醫療費用,每個月只有400元打工薪資的他無疑是個天文數字。

據李萬錄哥哥李萬順的說法,李萬錄於2005年6月4日因突發腦出血,被送到私人承包的萬傑醫院。據《公民維權聯盟》的報導,該醫院杜醫生並不具備神經外科資質,當時為患者做了右側基底節引流手術,在顱腦嚴重感染的情況下又為患者做開顱去骨瓣手術。如此大手術術後,要求每天注射消炎抗生素頭胞他啶,該醫院一個多月只給患者注射了6支,直接造成顱腦術後感染。令人質疑的是,病歷上寫著118支。

後來,李萬錄被送到解放軍307醫院、朝陽、天壇等各大醫院治療,情況並未好轉,並於2007年成為植物人,2008年11月16日死亡。

家屬於2005年開始對萬傑醫院提告。朝陽法院不顧醫院非法行醫的事實,也沒查驗有關醫生護士的證件,以醫院無明確過錯為由判定李萬錄一審判敗訴。李萬順表示:萬傑醫院的普外醫生叫杜文彬,是黑龍江雞西市調來的冒充腦外科主任。主治醫生尹佔波系無證行醫的外地人。ICU病房的護士倪照花等九人為山東淄博農村女孩,均無護士證也沒註冊;參與為李萬錄治療的專家,馮凱是北京醫院許賢毫教授的學生,學的是藥理,也沒有行醫證。

二審期間法官九次傳萬傑醫院相關人員,院方無人出庭,法庭調查時中天法醫鑑定中心主任謝和平到庭,在萬傑醫院被朝陽衛生局勞動局停業整頓一年多以後,謝和平還強調萬傑醫院沒有責任。結果又判李萬錄敗訴。二中院法官白松(女)在判決書上加了一條:即便萬傑醫院超範圍醫療也不歸法院管,要找行政解決。

2010年9月開廷時,以李萬錄死亡為由,要求從新申訴,但直到前庭告訴過期都不給立案。同年11月,李萬順到北京市中級檢察院二分院立案,受理後,經過一年的調查,於2011年11月10日發出不立案的通知書。

李萬順表示,李萬錄系北京建築木材廠職工,於1976年參加工作至2000年買斷工齡失業,買斷費貳萬柒仟元整(¥27000元),保險25年工齡。李萬錄2005年6月4號犯病,如果到正規醫院就會告知辦理病退手續和醫保報消等事項。但2005年6月到10月,李萬錄看病花了十幾萬,本來應該報銷的,卻自費看病。因此造成其子女現在揹負十幾萬的債務。李萬順請求市長發個指令給予報銷。此外,請中華醫學會從新為李萬錄做鑑定,應該依法處理。

李萬順說:「一個下崗工人生病後求救的是政府的120急救站,萬傑醫院也是政府的醫院,還有中央領導費孝通提詞,我們作夢也不會想到它那裡邊是個非法行醫的黑窩點呀。李萬錄受了十八般地獄的折磨,三年半去世,十五萬的費用對一個下崗在打工月薪400元的家庭來講是什麼狀況政府能理解嗎?請政府過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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