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我從技校來到武鋼工作,剛開始與所學專業還算相符,沒多久就強制調離工作崗位,我不服卻沒有辦法,老百姓總受壓迫,我認真工作,貪官污吏不讚同,讓我下崗,在工會幹部的干預下,我又有了工作。中國不像都是壞蛋,總有好的。我開始研究法律。武鋼搞工作相同報酬不同也就是同工不同酬,我向上級控告被剋扣三年工資,把武漢市勞動、司法局、市政府等告上法庭。我跟武鋼打了十幾場官司,從03年達到06年,法院說如果調解結案,從關心職工和人道主義援助角度,我可以領到全額工資還有一部分補償,但我堅持要一個對錯的輸贏結果。
因為此事,武鋼把我打傷,我要求報工傷,勞動局不同意,我申請武漢市政府行政復議,政府維持,我就又告了武漢市政府,當中,我跟武鋼合同到期,讓我自己寫不願續簽與武鋼集團的勞動合同,但被我拒絕。06年11月、12月,武鋼保衛科科長在保衛科長辦公室用警棍打我胳膊、頭等部位,保衛科科長的父親就是武漢市鋼城分局政委,我報案,不給我立案,我一直在家裡養病。
此時到了2006年12月,全國維權人士在武漢召開聯誼會,維權人士在此期間被毆打,強制到外地旅遊,選舉法專家姚立法老師從湖北潛江偷偷趕來,談起他在當地被監控,我有同感與他談起我這幾年的經歷:因和武鋼打官司,我和武鋼勞動合同到期,武鋼不願續簽合同。逼著我承認不願續簽勞動合同。我拒絕,就把我關在辦公室用警棍把我打得渾身是傷,拘禁10多小時;我找武鋼總經理反映,在總經理辦公室門口又被打,毀掉病例,打110報警多次無人理;武鋼還曾拘禁我3天,我絕食抗議才放回;還有一次被打,送進醫院,搶救15天,公安機關無人管。姚立法老師聽到我的經歷,鼓勵我堅持。
2006年12月4日是全國的法制宣傳日。宣傳日剛過,我就來到北京,但到北京各部門反映無結果。我在北京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武漢的朋友聯繫我告武漢市政府的案子,問結果是輸還是贏,朋友說輸了,並告訴我武漢警察和武鋼的人在找我解決問題。我研究法律豈不知其中的奧妙,我讓朋友不要理他們,朋友一個勁地和我聯繫,告訴我他不會害我,他在幫我,我感到朋友的危險,就告訴了我的位置。結果剛出北大校門,就被一幫人撲倒在地,銬回賓館,手都要斷了,銬回武漢公安局武鋼分局坐鐵板凳式的老虎凳,毆打幾天不讓睡覺,逼問什麼炸藥之事,我沒搞爆炸,到哪裡搞炸藥,我包包裡有了不少東西,他們需要什麼就可以搞什麼,但他們也沒有證據,就讓我抄一份聲明,我把不屬實的東西刪除,警察很不高興,馬上送我去武漢青山看守所,晚飯都不讓吃,餓了一晚上,在看守所關了十六天。
2006年12月31日武漢公安局鋼城分局警察採用欺騙手段將我送到武鋼第二醫院精神科關押。當時,一幫警察拿張紙讓我簽,我說看看再簽,警察說籤完再看,我說不看不簽,警察無奈讓我看。紙上寫道我有精神病,我拒簽,警察說籤完就回家,我說我沒精神病,我要回家。警察把我綁架到車上銬起來送到武鋼二醫院精神科,親朋好友不能看我。後來我偷偷聯繫到朋友,與他講了情況。後來過完春節在警察監視下,父母來看我,我告訴他們我沒有精神病,要求做精神病鑑定,但他們受了欺騙,他們欺騙我父母說我去炸天安門,他們害怕,就不給我做,他們還告訴我父母說關我幾個月我就可以回家了。弟弟來看我,進不了門,我隔著欄杆對他說要做鑑定,他說胳膊擰不過大腿。
精神病院關了個武鋼技術員,他告一次狀,就關一次,這次是第8次,他說用鋸條鋸鎖可逃走,無意間我找到鋸條偷偷鋸幾天,快鋸完時技術員放回家了,我獨自逃走,那是2007年3月底。我逃出來,逃到北京,靠睡橋洞、撿瓶子賣維持生活。07年國際勞動節5月1日,我在天安門白天點蠟燭,因為我認為湖北政府太黑暗要光明,又被北京警察抓住交給武漢的警察,武漢警察又將我用兩幅手銬拷回武漢,直接送到武鋼第二醫院精神科,對我進行電擊,要求我交代我如何逃出去的。
然後一直就將我關在那裡,開始也禁止父母來看我,父母知道警察不肯放我回家,請了武漢的律師到法院去告,法院不給立案;也請了北京方面的精神病專家來給我做精神病鑑定,但醫院不讓進去。這樣,一直到2011年4月19日,我一直被關在精神病院,被強行吃藥,如果不吃藥就用電擊,或吊起來毆打。5年中我被吊起來毆打多次,有時候長有時候短,要看醫院的心情。伙食比醫院的民工都差,還不如看守所的伙食。
2011年4月19日我弄開窗戶又一次逃跑,逃到廣州精神病院做鑑定,鑑定認為我有憂鬱情緒,但並不構成精神病。4月26日、27日當時我在南方電視臺做節目,控告武漢當局迫害人權,武漢的警察和武鋼工作人員十幾個人闖到電視臺,當時鏡頭都錄下來了。之後,我準備去另外一家媒體接受採訪,但被他們強行帶到廣州一個賓館。我知道貪官不會放過我,備有刀片玻璃,為抗議,我就吞了刀片玻璃,但還是被連夜押回武漢,又用手銬送到武鋼第二醫院精神科。因為我吞了刀片玻璃,他們把我強行麻醉後將刀片玻璃取出。
2011年5月12日我們家父母再一次被人欺騙,說政府是為我好,我要是做了鑑定就可以回家,父母就同意了。我說做鑑定跟政府沒有關係。我說要在湖北省以外的地方做鑑定,父母也同意了。但5月14日有一幫人帶著儀器要給我做鑑定,因不是在湖北省以外做鑑定,我拒絕,我父母也反對,就沒有做鑑定。但他們出了一個假鑑定,說我有精神病。我還是被關在精神科。5月16日武漢解放62週年我絕食抗議要回家,但沒有用的。南方電視臺公布了武漢警方的行為後,媒體都到武漢採訪我,警方派警察守住,深圳律師黃雪濤來了四次到武漢為我提供法律援助,但一直沒有見著我。武漢當局對收買不了的記者進行毆打,後來武漢當局迫於壓力於6月10日零晨1:00時,把我押回家進行監控。派一幫人24小時監控,不讓我出門,還在我家門口阻擋親戚朋友來看我。
8月份我試著從家裡跑出來,又被監控人員綁架我回家。後來監視鬆懈後,我於12月29日坐汽車離開武漢。我現在北京,生活比較困難,請求社會各界幫助我度過難關。我就是要求給我一個說法,武鋼集團同工不同酬是錯的,應該退還我被剋扣10年的工資。我沒有精神病卻被精神病名義強制關押多年,我要求賠償。
但在北京,我見到關注精神病專業律師黃雪濤,但黃律師說,現在體制下無法解決,只是因為全世界關注您,您才能出來,要不還不知道關多久呢。
2012年1月20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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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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