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從肯尼亞走私1600美元象牙回國 鑑定價96萬元 受審痛哭
「我沒想倒賣象牙製品牟利,沒想到觸犯了法律。」在肯尼亞做導遊的27歲的朱董勇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解說。因托遊客將288件象牙製品攜帶入境,昨天上午,朱董勇被控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在市二中院受審。
據公訴機關指控,去年7月10日,朱董勇在肯尼亞共和國,用行李箱裝載288件象牙製品,委託不知情的姚某攜帶回國。姚某在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時被海關關員當場查獲。朱董勇得知此情況後,於去年9月11日向北京海關緝私局投案。
法庭上,朱董勇自願認罪,但強調自己委託他人攜帶象牙不是為了倒賣牟利,而是想作為禮物贈送給他的客戶。「在肯尼亞當地,出售象牙製品的店舖很多,即使帶象牙出海關被抓住,也就是沒收或者罰款。」他說。
朱董勇在當地買288件象牙製品僅花了1600美元,而依據我國的刑事鑑定標準,每千克象牙製品的單價為4萬餘元,朱董勇攜帶的象牙製品鑑定後價格就為人民幣96萬餘元。對此鑑定結果,朱董勇表示很驚訝,他說如果知道象牙製品在國內的貴重程度,他也不會委託認識僅十幾天的遊客姚某攜帶入境。
據悉,姚某入境被海關查獲後,其母親立即前往肯尼亞尋找委託姚某帶東西的人。朱董勇獲悉此事後,聽從勸告回國自首。在最後陳述時,朱董勇哭著說,他在肯尼亞打拚多年不容易,已經有一定的事業基礎,如果將來還能出去做導遊,他願意向廣大遊客宣傳,不要攜帶象牙製品回國,以免觸犯刑法。
檢察官提醒
帶雙象牙筷 可能是犯罪
記者瞭解到,很多人認為,「帶點象牙工藝品回國沒什麼大不了」,在非洲一些國家象牙製品也往往很便宜。但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帶幾件象牙製品回國會構成嚴重的走私犯罪。
依據我國的刑事鑑定標準,一根未加工象牙價值25萬元;對於無法確定是否屬一根象牙切割或者彫刻成的象牙製品,根據重量核定價格,單價為41667元/千克。也就是說,如果走私的象牙製品達到1千克的,其涉案價值就達到4萬多元。而走私珍貴動物製品價值20萬元以上,被告人有可能被判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檢察官提醒,私自帶一雙象牙筷子入境,都有可能構成走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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