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PNP投資移民,要求擁有資產及投資資金,都較大西洋省份高出一倍以上。不過,為吸引更多的投資移民注資卑詩,省政府在2008年提出加快審核的新規定,申請人在繳納12.5萬加元的保證金後,馬上就可取得永久居留權。
據卑詩省府網站資料顯示,申請人至少有80萬加元的個人資產,投資40萬加元在溫哥華地區成立一個企業;或者申請人要有40萬加元個人資產,投資20萬加元在溫哥華地區以外成立一個企業,企業成立後,政府會給予申請人全家永久居留權。
2008年初,省府降低了PNP商業類別移民的門檻,並提出了加快審核的新規定,申請人在繳納12.5萬加元的保證金後,馬上就可取得永久居留權。如果取得居留權後,申請人沒有成立企業,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如果成立了企業,保證金可全部退還給申請人。
卑詩PNP投資移民,是辦理速度最快的省提名項目,全程僅需12個月左右。它也是唯一可先行申請工作簽證項目,4個月左右可提前全家登陸加拿大。對投資移民申請人無學歷和任何外語能力的要求。
移民的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3個條件方被考慮,擁有建立和運作可行的商業項目的必備經驗和能力、擁有足夠的投資資金、提供能為卑詩省帶來經濟效益的切實可行商業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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