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大概是多數人類的通病,遇到了自己不用掏錢的飯會多吃也是人之常情。中國這些年來,公款吃喝愈演愈烈。無論這個數字是九千億還是三千億,對於納稅人來說都是沈重的負擔。
美國的公款吃喝與中國定義不太一樣。政府部門的財務制度相當嚴格,直接拿公家的錢去過份地大吃大喝的事情很少發生。但是,在這裡最令人們擔心的,是企業和代表各種利益集團的機構組織通過請議員與官員吃飯來影響決策。因此,國會在多年來通過了一系列立法去限制這類社交活動。
其中最著名的立法之一,是2007年的被稱為「牙簽規定」(toothpick rule)的立法。根據這條法律,企業或者行業的遊說者不得擺宴席請聯邦議員和官員吃飯,但可以請他們參加酒會。酒會上所有的食品都只能用牙籤或者手指頭拿著吃(是以也有人稱做「指頭食品立法」),不得有正式的飯菜。酒會上也不能安排正式的餐桌和椅子,大多數人只能站在那裡吃喝。(不過完全沒有桌椅也不行,因為法律特別規定了到場的老人、殘疾人、孕婦必須有地方坐。)這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吃人家的嘴軟」的現象發生。
由於對食品價格沒有規定,法律出臺之後造成了不少混亂。比如在漁業的招待會上,通常提供生蠔和海鮮義大利麵條。到底哪一樣算是合法?可以站在那裡拿著吃的漢堡包、熱狗、三明治是否符合規定?如果可以的話,那麼份量十足的精美的漢堡包和三明治與餐桌上正式的食品又有多少區別?
為了不觸犯法律,請客與被請的雙方都只好去諮詢律師。法律剛剛頒布下來,國會道德委員會的律師便在希爾頓飯店召開說明會,到場的有數百名專業遊說者。律師對五花八門的問題一一作出解釋。生蠔沒有問題,但義大利麵條就不行;熱狗裡面夾肉,所以不合法,但是素食熱狗大概就沒問題;早餐會上可以提供咖啡和甜麵包圈,攤雞蛋和牛肉餅就免提。有許多問題律師也不能作出肯定的回答——比如早餐中常見的猶太人的麵包圈,裡面可以夾肉。
這條法律使得華盛頓高檔餐廳中做小點心的生意大盛,結果往往是晚會上這些精緻食品的消費總量和金額甚至要超過正式的晚餐。不過,首都過去喜愛大擺宴席的風氣總算是剎住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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