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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披露:鐵道部一官員兼任18家企業董事長

 2011-06-28 10:4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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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查出6名司局級幹部在所屬企業兼職;所屬單位向鐵路建設單位違規收費1.69億元

鐵道部下屬信息中心6名司局級幹部未經批准,在所屬企業兼職,其中個別領導一人兼任18家所屬企業董事長。昨日,審計署發布的鐵道部2010年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披露了這一消息。

虛報29人經費預算

審計署在報告中披露,在預算執行中,鐵道部存在多項問題。2010年,所屬信息中心在申報人員經費預算時,申報人數比實際在職人數多29人,由此多申領預算資金74.26萬元。

2005年至2010年,所屬鐵道部經濟規劃研究院在負責鐵路工程建設標準設計項目過程中,向建設單位違規收取標準設計使用費16922萬元,其中2010年4043萬元。

違規收業務費2399萬元

2003年至2010年,所屬鐵道部經濟規劃研究院受鐵道部委託管理全國鐵路客站站房建設工作,在未取得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情況下,以設計方案競選方式開展全國客站建築設計方案預審、徵集、評審等招標工作,確定客站建築勘察設計單位。截至去年底,共向各投標單位收取上述業務收入2399.45萬元,其中2010年484.14萬元。

2010年,所屬信息中心6名司局級幹部未經批准,在所屬企業兼職,其中個別領導一人兼任18家所屬企業董事長。

兼職問題已責成清理

這些問題如何處理的?審計署報告顯示,對所屬信息中心多申報人員經費問題,要求責成信息中心予以糾正;對所屬鐵道部經濟規劃研究院違規收取標準設計使用費、違規開展招標業務問題,要求取消收費,規範招標業務;對所屬信息中心違反基建程序建設工程問題,要求責成信息中心予以糾正,今後嚴格按照基建程序建設所有工程;對所屬信息中心部分幹部兼職問題,要求責成信息中心規範清理。

審計署建議,鐵道部應嚴格規範鐵路行業的招投標行為,完善招投標管理辦法;加強對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嚴格執行處級以上幹部在所屬企業兼職的審批管理制度,完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保證預算支出及其他財務收支的合規性。

報告摘錄

稅務總局預算執行緩慢36億元未花出

【主要問題】

截至2010年底,由於預算編製不夠科學、前期準備不充分、執行進度緩慢等,稅務總局本級及所屬單位有368183.95萬元項目資金結轉和結余。

其中稅務總局本級的6個項目結余281635.47萬元(2010年新增13286.74萬元),其中金稅三期工程、稅務總局北京數據中心和南海數據中心等3個項目的預算執行率分別僅為1.22%、1.93%和0.87%。

2003年至2009年,浙江溫州市國稅局挪用該局綜合辦公業務用房項目資金2076.57萬元,代墊職工宿舍樓項目土地款。

2003年至2010年,深圳等7個省(區、市)的7個省級、2個市級和5個縣(區)級國稅部門普通發票印製、大型會議等未實行公開招標或集中採購,涉及金額35408.61萬元,其中2010年10633.07萬元。

2010年,安徽等2個省(市)的2個省級、3個市級、7個縣(區)級國稅部門超基本工資標準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269.5萬元。

【整改情況】

稅務總局在審計報告徵求意見階段,即對審計報告提出的部分問題進行了整改,涉及金額8958.49萬元;對其他問題也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意見。

國家海洋局虛報項目獲2000萬資金

【主要問題】

2010年,國家海洋局虛報「海域使用管理百縣示範工程」項目並獲得財政資金2000萬元,支出1260.33萬元用於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基本支出等。

2008年至2010年,國家海洋局在5個項目預算中編列非本部門預算單位和地方海洋部門預算1.13億元,為經費自理單位中國海洋報社和中國海洋出版社申報並獲得基本支出預算1930.5萬元;所屬天津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研究所為經費自理人員申報並獲得基本支出預算3882.47萬元。

2005年至2010年,國家海洋局本級和所屬13單位列支3.25億元,用於新建、維修改造辦公樓等與項目無關的支出。

2008年至2010年,國家海洋局未經批准,將局本級和所屬國家衛星海洋應用中心等單位的6個項目預算和部分基本支出預算共計9020.11萬元,調整到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等20個所屬單位。

【整改情況】

截至2011年3月,該局已退回賬外存放資金1647.16萬元;將擴大項目經費開支範圍的部分資金497.87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

民用航空局違規申領預算6.1億元

【主要問題】

2008年至2009年,民航局為所屬空管局「民航運行管理中心及氣象中心工程」等4個初步設計未獲批復的基本建設項目違規申領預算61000萬元。至2010年底,其中1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尚未編製,其他3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仍未得到批復。

在民航局2010年部門預算中,有65276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項目。

2010年,所屬空管局下屬的江西、江蘇、海南、深圳和珠海5個空管分局從地方財政取得1582.07萬元補助資金,未納入當年預算管理。

空管局所得稅支出44100萬元和所屬中國民用航空飛行校驗中心(以下簡稱校驗中心)人員經費支出509.41萬元均未列入決算報表。

2010年,所屬校驗中心將承辦會議取得的收入279.78萬元由協辦會議的公司代為核算,未納入其法定賬簿內反映。

【整改情況】

校驗中心已追回以不規範的發票入賬套現形式發放的3.5萬元;對在往來科目核算收支問題,已將資金餘額126萬元轉作收入並調整決算(草案)。

衛生部百萬專項經費用於無關支出

【主要問題】

2008年至2010年,衛生部部分項目的受托單位和課題承擔單位違規將共計104.11萬元專項經費用於與項目無關的支出。

至2010年9月,所屬北京醫院的藥物和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控品等收入3181.75萬元在專用基金科目核算,衛生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有民間合作交流項目收入6608.25萬元在「應付賬款」和「專項經費」科目核算,造成少計收入。

2008年12月,衛生部國際交流中心在向有關單位撥付物資採購款400萬元時,直接計列了支出,當年實際未發生採購業務。

截至2010年底,衛生部國際合作司管理使用的3輛公務用車未納入部本級法定賬簿核算,形成賬外資產81.20萬元。

截至2010年8月底,衛生部國際交流中心應收賬款餘額中有2305.35萬元的賬齡已達到5年以上。

【整改情況】

對少計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問題,國際交流中心已將民間合作交流項目收入5810.9萬元納入預算;對項目預算支出不實問題,國際交流中心已收回400萬元款項。

農業部違規發獎金2203萬元

【主要問題】

截至2010年底,農業部本級有12.61億元財政專項和基建項目資金閑置,預算執行進度緩慢;此外,部分財政專項預算安排中有9000萬元內容交叉重複。

2010年,農業部未經批准,將9個所屬單位承擔的項目調整為由2個所屬單位執行,並將項目預算額從75萬元調增到240萬元,用於課題立項、評估驗收等。

所屬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在2008年至2010年單位預算中,以2個在建項目名義申領運轉費等預算1368萬元;所屬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在2010年單位預算中,以在建項目名義申領運轉費預算243萬元。

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所屬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違規將生產技術出租收益中的2203.2萬元,以獎酬金的名義發放給103名中心在職和聘用人員。

【整改情況】

科技發展中心制定具體實施計畫,加強基建項目執行力度。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已退回共594.16萬元,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退回178.89萬元。

國土部813萬項目經費用於福利等支出

【主要問題】

2008年至2010年,國土資源部本級和所屬7家單位在項目經費中列支813.84萬元,用於職工福利、辦公室裝修等與項目無關的支出。

2008年至2010年,所屬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未經充分可行性論證,申請的勘查範圍包含了禁止勘查區,導致項目無法開展,涉及金額1098萬元。

2008年至2010年,國土資源部本級及所屬中國礦業聯合會、中國土地學會、中國觀賞石協會4家單位向其他單位攤派出國費用82.85萬元;中國礦業聯合會無批件組團10人出訪或出訪團中有24人持因私護照,出國費用為129.14萬元。

2009年和2010年,所屬宣傳教育中心在已申請並獲得宣傳活動專項財政撥款632.09萬元的情況下,又從國土資源部本級重複申請並獲得相同工作內容經費208.87萬元。

【整改情況】

對國土部本級及部分所屬單位擴大項目經費開支範圍、違規組團出國、私存私放公款等問題已經整改。審計發現的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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