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收費為何越「減」越多

按照銀監會、央行和國家發改委要求,從7月1日起各大銀行34項人民幣個人賬戶服務收費項目將被叫停。然而,舊的收費項目還沒取消,部分銀行收費項目卻又出新招,小額賬戶管理費、簡訊通知費等層出不窮。市民們納悶:銀行的「免費午餐」為什麼越「減」越多了?

數字顯示,2003年10月1日出臺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明確銀行收費項目僅300多種,而現在《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中列出的收費項目,已多達3000種,7年時間銀行收費項目竟增長了10倍。銀行收費項目越「減」越多,究竟什麼原因?

首先,違規成本太低,不收白不收。根據《價格法》規定,制定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銀行收費也許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公用事業價格,但這些收費,顯然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應該聽證,但銀行想收就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完全罔顧民眾感受。

對這些擅自收費、亂收費行為,全國人大代表上書過,律師起訴過,普通老百姓質疑過,但是,銀行我行我素。亂收費、違反法律法規,銀行相關負責人卻從沒有因收費而被問責。銀行我行我素,正是因為違規成本太低,低到近乎為零的地步。

其次,老子監督兒子的監管體制,很難發揮效力。銀行擅自收費、亂收費,引發了民怨,在民意催逼之下,相關主管部門並未裝聾作啞,無論國家發改委還是中國銀監會,都多次表態,特別是銀監會作為直接管理銀行的部門,曾要求商業銀行規範服務收費行為,對違反規定的收費項目,立即停止收費,還要求銀行測算業務成本,諸如此類,都可圈可點,但是銀行卻不聽。不聽,銀監會也沒有採取嚴厲的措施,加以處理。這就使人疑問,銀監會的監管為何如此無效。

銀行收費其實「師出有名」,《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明確規定,根據服務的性質、特點和市場競爭狀況,商業銀行服務價格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換言之,銀行可以進行自我調價。問題是,將顧客拋在一邊,這種單方面的調價違背公平公正原則,也正因為如此,上上下下都建議,應該修改《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但詭異的是,此前價格主管部門和銀行監管機構稱已經起草完成,並公開表示將廣泛徵求意見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在相隔了數個月後至今不見下文,其何時能出臺仍是一個未知數。相關主管部門的曖昧態度,直接導致了銀行業有恃無恐。

最後,銀行業地位舉足輕重,消費者權利貧困。現實中,銀行傲慢,顧客無奈,原因就是銀行業尚不是充分競爭的行業,它處於重要地位,受到政策的多重保護。有的銀行出現了壞賬,甚至由國家進行剝離、注資。近年來,我國銀行業的利潤很好看,但不是充分競爭的結果,是政策保護的結果,是壟斷造成的結果。在此語境中,「收費國際化、服務本土化」,有何奇怪?

銀行收費越「減」越多是弔詭的,但在目前這種體制語境中,又是必然的。破除困局,筆者認為,需全國人大介入,應該改變目前的監管體制。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銀行業體制沉痾,單靠其自覺及曖昧的監管,一切皆是虛妄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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