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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標與艾未未「經濟犯罪」標準差很大?(圖)

 2011-05-09 21:1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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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張頌宇報導】5月6日英國《經濟學家》的讀者來信版,刊載了中國駐英大使館的一篇駁斥早前該雜誌以艾未未事件批評中國當局迫害人權的文章。信函內容稱艾未未因涉經濟犯罪被抓,無關人權。

中國駐英大使館以讀者來信反駁:抓艾未未不是人權問題

上月,英國《經濟學家》雜誌在4月16日的封面文章,刊登了有關艾未未事件的評論《中國的鎮壓(CHINA"SCRACKDOWN)》。中國駐英大使館因此對該文進行了反駁。5月6日,《經濟學家》在讀者來信版刊登了該中國駐英大使館的反駁信函內容。

信函內文稱,《經濟學家》4月16日刊登的文章《中國的鎮壓(CHINA"SCRACKDOWN)》,是借艾未未案無端攻擊中國。文中說,「中國是法治國家,不搞人治,也不搞專制。」「人民思想的解放、社會的自由寬鬆、政府的公開透明。」「中國公民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和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得到保護。」

文中並說,艾未未在推特網上很活躍,且經常接受西方媒體採訪,中國當局未予限制。艾未未是因涉嫌經濟犯罪,中國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調查。「這不是人權問題,而是要不要法治的問題。」

外媒:北京當局「經濟犯罪」定義令人困惑


CCAV又做了一期「高大全」式的陳光標正面報導。節目在陳光標的帶領下走訪鄉里,大講慈善之道。相當於舉辦了一場陳大善人的個唱,其他人都是善人請的助演嘉賓。但遺憾的是,對最關鍵的、14億的捐款數字從何而來,央視那個胖記者隻字未問,敏感事實也無獨立調查。

當局雖然以「涉嫌經濟犯罪」為由對艾未未逮補調查,但並不能解開外界的諸多疑問。《法蘭克福匯報》過去報導提道,艾未未的工作人員透露,就在艾未未被關押之前不久,國家安全官員還問過他是否願意當全國政協委員。該報導評論,這樣一個崇高的國家榮譽,都是被分配給某些經過挑選的名人,然而在如此短時間內,中國當局從授予一個人如此榮譽到變成關押,急轉彎之快「令人困惑不解」。

法廣一篇評論文《人民日報發表文章為陳光標打抱不平》,也對中國當局定義的「經濟犯罪」標準提出質疑。文章說,陳光標的善行在受到外界質疑時,《人民日報》發表專文為陳光標「高調」辯護,文中不遺餘力地為陳光標說好話,卻又極力淡化陳光標借募捐與政府搞好關係換取項目的行為,但這「不過是「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搞腐敗」的一個更好聽的說法而已。像《人民日報》這樣的頂級官方喉舌,竟然挺身為陳光標大肆評功擺好,這本身就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

文章又說:「在他們的筆下,陳光標的問題被極力淡化,但與此同時,艾未未的缺點則被無限放大,甚至是無中生有,這又說明瞭什麼呢?」

含義寬泛的「經濟犯罪」

英國《金融時報》作者吉密歐指出,在中國,含義寬泛的「經濟犯罪」常常被用來打壓人權活動份子和自由言論的支持者,使他們的名譽受損甚至被判刑。

雖然當局稱依法對艾未未進行調查,中國的律師們表示,艾未未被關押一事,本身已經違反了中國法律。因為艾未未自4月3日起就被關押在一個無法與外界聯繫、不為人知的地方,其家人直到目前也沒有得到一紙通知,這些都違反了中國法律。

艾未未母親高瑛上個月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如果抓一個經濟犯,證據確鑿的話,那就拘捕他,拘留他,可以一步到位。最初為什麼沒那麼做?而是弄的那麼多人抄家,到處抄,電話到處監聽。」

高瑛質問:「我的兒子哪去了?你們為什麼抓他?為什麼不告訴我?國家的法律允許你這樣做嗎?執法機關不按法律程序去辦事情。」她表示政府的做法是「拿大炮打蒼蠅」。

理不直氣不壯的「讀者來函」

在中國外交部的網站顯示,5月6日的英國《經濟學家》雜誌讀者來信版,刊載了中國駐英大使館這篇反駁文章,大陸各大網站紛紛轉載。然而到昨日(5月8日)母親節,艾未未的母親卻尚未得知兒子下落,相關案情警方至今也隻字未提。到目前,中共沒有正面回應,中共以出口轉內銷的中國駐英大使館發讀者來信的形式發聲,理不直氣不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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