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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与艾未未“经济犯罪”标准差很大?(图)

 2011-05-09 21:1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看中国记者张颂宇报导】5月6日英国《经济学家》的读者来信版,刊载了中国驻英大使馆的一篇驳斥早前该杂志以艾未未事件批评中国当局迫害人权的文章。信函内容称艾未未因涉经济犯罪被抓,无关人权。

中国驻英大使馆以读者来信反驳:抓艾未未不是人权问题

上月,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在4月16日的封面文章,刊登了有关艾未未事件的评论《中国的镇压(CHINA"SCRACKDOWN)》。中国驻英大使馆因此对该文进行了反驳。5月6日,《经济学家》在读者来信版刊登了该中国驻英大使馆的反驳信函内容。

信函内文称,《经济学家》4月16日刊登的文章《中国的镇压(CHINA"SCRACKDOWN)》,是借艾未未案无端攻击中国。文中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不搞人治,也不搞专制。”“人民思想的解放、社会的自由宽松、政府的公开透明。”“中国公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和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得到保护。”

文中并说,艾未未在推特网上很活跃,且经常接受西方媒体采访,中国当局未予限制。艾未未是因涉嫌经济犯罪,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调查。“这不是人权问题,而是要不要法治的问题。”

外媒:北京当局“经济犯罪”定义令人困惑


CCAV又做了一期“高大全”式的陈光标正面报道。节目在陈光标的带领下走访乡里,大讲慈善之道。相当于举办了一场陈大善人的个唱,其他人都是善人请的助演嘉宾。但遗憾的是,对最关键的、14亿的捐款数字从何而来,央视那个胖记者只字未问,敏感事实也无独立调查。

当局虽然以“涉嫌经济犯罪”为由对艾未未逮补调查,但并不能解开外界的诸多疑问。《法兰克福汇报》过去报导提道,艾未未的工作人员透露,就在艾未未被关押之前不久,国家安全官员还问过他是否愿意当全国政协委员。该报导评论,这样一个崇高的国家荣誉,都是被分配给某些经过挑选的名人,然而在如此短时间内,中国当局从授予一个人如此荣誉到变成关押,急转弯之快“令人困惑不解”。

法广一篇评论文《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为陈光标打抱不平》,也对中国当局定义的“经济犯罪”标准提出质疑。文章说,陈光标的善行在受到外界质疑时,《人民日报》发表专文为陈光标“高调”辩护,文中不遗余力地为陈光标说好话,却又极力淡化陈光标借募捐与政府搞好关系换取项目的行为,但这“不过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搞腐败”的一个更好听的说法而已。像《人民日报》这样的顶级官方喉舌,竟然挺身为陈光标大肆评功摆好,这本身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文章又说:“在他们的笔下,陈光标的问题被极力淡化,但与此同时,艾未未的缺点则被无限放大,甚至是无中生有,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含义宽泛的“经济犯罪”

英国《金融时报》作者吉密欧指出,在中国,含义宽泛的“经济犯罪”常常被用来打压人权活动份子和自由言论的支持者,使他们的名誉受损甚至被判刑。

虽然当局称依法对艾未未进行调查,中国的律师们表示,艾未未被关押一事,本身已经违反了中国法律。因为艾未未自4月3日起就被关押在一个无法与外界联系、不为人知的地方,其家人直到目前也没有得到一纸通知,这些都违反了中国法律。

艾未未母亲高瑛上个月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如果抓一个经济犯,证据确凿的话,那就拘捕他,拘留他,可以一步到位。最初为什么没那么做?而是弄的那么多人抄家,到处抄,电话到处监听。”

高瑛质问:“我的儿子哪去了?你们为什么抓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国家的法律允许你这样做吗?执法机关不按法律程序去办事情。”她表示政府的做法是“拿大炮打苍蝇”。

理不直气不壮的“读者来函”

在中国外交部的网站显示,5月6日的英国《经济学家》杂志读者来信版,刊载了中国驻英大使馆这篇反驳文章,大陆各大网站纷纷转载。然而到昨日(5月8日)母亲节,艾未未的母亲却尚未得知儿子下落,相关案情警方至今也只字未提。到目前,中共没有正面回应,中共以出口转内销的中国驻英大使馆发读者来信的形式发声,理不直气不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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