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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抓艾未未一月未交待 港1001張椅子吁盡早釋放

 2011-05-02 23:1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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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將北京藝術家艾未未強行帶走調查一個月, 仍然沒有按法律規定向家人及外界作出交待,再次引起批評。有報導艾未未的記者突然被帶走失蹤,香港團體星期一發起「1001張椅子撐艾未未及被捕異見人士」行動,望當局盡早釋放所有拘押的良心犯。

北京藝術家艾未未被抓一個月,官方仍未按法律規定,向家人及外界作出交待,多名工作室人員也相繼失蹤。北京時政雜誌《財經》實習記者張賈龍上星期四被公安「約談」後,到本星期一尚未被放出,引起關注。今年23歲的張賈龍,去年大學畢業加入傳媒,曾報導艾未未上海工作室被強拆、趙連海案等新聞,對此次艾未未被抓也十分關注。張賈龍父親星期一告訴本臺記者:「我昨天下班回來才知道的,相關部門找他協助辦什麼事,答覆是這樣的,我想過一段時間會明朗的吧。」

記者:「這是跟他報導有關嗎?」

張賈龍父親: 「這是什麼原因我也不清楚,他們說有消息的時候會通知我的, 他自己選擇做什麼事或者有什麼想法,我作為父親也不能干預他,從他本人來說,自己可能也比較喜歡關注時事,或者搞些什麼負面報導。」

艾未未被抓持續引起外界關注。英國《每日電訊報》日前在讀者來信版刊登了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發言人指責4月20日該報有關艾未未報導和評論信函的主要內容,其中提到:艾未未案的實質既不是人權問題,也不是言論自由問題,而是要不要法治的問題。對艾未未的處理,中國政府沒有羅織罪名,也沒有打壓,而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中國的司法制度不容侵犯,也不容他人指手畫腳。

然而,維權律師馬綱權就此向本臺表示:「 我們覺得這個是不符合我們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因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人抓了以後,也就是拘留後24小時以內要通知家屬,如果這個人要逮捕,他們也應該有一個逮捕通知書,也應該告訴家屬的。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話,最長就是十五天,他現在已經達到三十天的話,那他的期限也到了,他不屬於行政拘留的話,那就是刑事措施,就應該按照法律程序告訴家屬,並告訴家屬有權聘請律師,家屬應該擁有知情權。」

已故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秘書鮑彤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表示,過去一年從劉曉波夫婦、譚作人以至艾未未事件來看,中國當局是侵犯公民的人權。鮑彤認為,西方關注中國人權,不應視作干涉內政,如果確是內政,中國政府應按法律規定,向國民及全世界交代,艾未未等失蹤的維權人士究竟在哪裡?

全球各界人士繼續以不同方式聲援艾未未, 德國政界及文化界人士要求德國政府因應中國的人權狀況,立即撤回正在北京國家博物館舉行的「啟蒙的藝術」畫展,美國洛杉磯每年一度的嘟打(Doo-Dah
Parade)遊行中,出現了以黃色向日葵為裝扮的隊伍,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藝術家艾未未。

在香港,繼日前出現「快閃光影塗鴉」聲援艾未未後,星期天再有一批人士到中聯辦門外,以電筒光製造光影塗鴉,將艾未未圖像投影到外牆上,最後示威者和平散去。新民主同盟區議員範國威,近日將五至六塊宣傳街板換成艾未未肖像及聲援標語。範國威告訴本臺記者:「我想表達艾未未無故失蹤,中國當局應該盡早將他釋放,並且停止一切類似的白色恐怖、無理的拘禁。」

香港支聯會星期一下午三點在維園一號足球場發起「 1001張椅撐艾未未及被捕異見人士」行動,不少參與者自帶椅子到現場。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表示:「現在艾未未已經失蹤將近一個月,就是他是四月三號被帶走,今天已經是五月二號,所以我們希望利用這一個月的時間,表達我們要記住的,及呼籲艾未未等人士的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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