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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社副總編被控殺妻焚屍 獄中寫萬言書翻供(組圖)

 2011-04-11 23:5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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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3月23日,中國電子報社原副總編輯常林鋒涉嫌殺妻焚屍一案,在北京市高院二審開庭。10個月前,常林鋒一審因故意殺人罪、放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此後常林鋒不服提出上訴,稱一審法院採信自己的有罪供述,是出自刑訊逼供和超強審訊,獄中寫下萬言書翻供。


案發前,中國電子報社原副總編輯常林鋒主持發布活動。資料圖片


常林鋒被控制後,偵查人員正在對常林鋒進行心理測試。視頻截圖

今年3月23日,中國電子報社原副總編輯常林鋒涉嫌殺妻焚屍一案,在北京市高院二審開庭。10個月前,常林鋒一審因故意殺人罪、放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此後常林鋒不服提出上訴,稱一審法院採信自己的有罪供述,是出自刑訊逼供和超強審訊,「是莫須有的罪名。」目前,二審尚未宣判。

一個曾經的「五好文明家庭」,妻子死亡,丈夫被抓,只剩下患有自閉症的10歲兒子。

4月7日,中央財經大學家屬院,常林鋒與妻子李燕(化名)的家。

緊鎖的防盜門上落滿灰塵,依稀可見「五好文明家庭」的門牌。

四年前的一場大火,改變了常林鋒一家的命運。

事發十幾天前(2007年的五一節),44歲的常林鋒和妻子李燕在青島照顧孩子。

常林鋒的表嫂張建華回憶,那些天都是常林鋒做飯、洗衣服、打掃房間,「嫌洗衣機洗不乾淨,髒的地方撈出來自己手搓。」張建華說,當時他們夫婦倆就曾拌嘴,常林鋒都是躲進衛生間壓低聲音發脾氣。

一審認定「殺妻焚屍」

對於這場大火,一審法院的認定和二審常林鋒的陳述,幾乎截然相反。

2010年5月,北京一中院一審判決,認定2007年5月16日凌晨,常林鋒在自己家中與妻子李燕發生口角,用手扼壓李燕的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隨後,常林鋒將妻子屍體運至該單元一層樓道內縱火焚屍,並導致火災。著火過程中,常林鋒本人和兩名鄰居被燒傷。

法院審理時採信常林鋒在羈押期間的有罪供述,2007年5月15日,常林鋒因為工作忙到當晚11時許才回家,妻子說自己的一位深圳朋友帶孩子來京治病,想借住家中。常林鋒當時沒有表態,於是妻子說「能不能住在這裡你給句痛快話」。

由於反感妻子這種語氣等,兩人發生爭執,從扔東西到互相廝打,直至李燕被掐死。在考慮了兩三個小時後,因為當晚風大,常林鋒便想到了製造火災現場造成妻子逃生時被燒死的假象,便把妻子的屍體背到一樓並點火……

對此,常林鋒辯護人趙運恆稱,二審開庭時常林鋒明確表示,自己上述有罪供述是在刑訊逼供、誘供、超強審訊的情況下取得。

但二審出庭作證的預審人員否認存在刑訊逼供等。

二審時翻供「遇火逃命」

在常林鋒的陳述中,火災變成另一「版本」。

當晚回到家中,夫妻簡單交流了朋友來借宿和孩子在青島情況,隨後便分頭在南、北屋裡睡覺。熟睡中,常林鋒被樓下的嘈雜聲吵醒,到陽臺拉起竹帘一看發現已經濃煙滾滾,於是慌忙跑到妻子所在的北屋。當時妻子正在慌亂中起身並詢問外面出了什麼事,得知著火後便跟著常林鋒往外跑。

「我奔出房門後拚命往樓下衝,但剛衝到二層附近就感覺衝不下去了,一股濃烈的高溫煙團把我頂了回來。」常林鋒描述,他轉身往樓上跑,跑到五樓一戶鄰居家,等來了救援人員。

但據當時經歷了大火的一樓、三樓多位住戶回憶,由於火勢巨大,防盜門都燒得燙手,他們打完119後只能扒著窗戶等待救援。

最終,妻子李燕燒焦的屍體在一樓樓道內被發現。經鑑定,「不排除是被扼壓或掐勒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死後焚屍」。

對此,辯護人趙運恆稱,這一鑑定無法排他性地證明李燕系被掐死。他認為,目前無法排除李燕逃生過程中因碰撞、驚恐等原因導致昏倒,順樓梯翻落至一層平地等可能性,這與常林鋒前後不一的供述之間,無法形成閉合證據鏈。

但二審時公訴人對此提出反駁,稱李燕氣管內沒有炭塵,如果她昏倒在火場,不可能沒有吸入炭塵。

能力強受重視的副總編

32頁鋼筆書寫,字跡還算工整的信件,辯護人趙運恆說,這是常林鋒在看守所用燒傷的手寫的「萬言書」。

「為了孩子也為了我們自己的家庭,我們全力以赴與時間賽跑。」常林鋒在信中表示,作為一對患難夫妻,他根本沒有理由加害對方。

1963年出生在河南鄭州的常林鋒,案發前擔任《中國電子報》副總編輯,負責家電新聞的採編與經營。作為報社創收的重要部門,常林鋒在單位的地位舉足輕重。

常家姐弟三人,都受過良好教育,排行老二的常林鋒本人1985年從武漢大學經濟專業畢業,隨後順利分配到北京工作。

弟弟常林朝回憶,哥哥從小喜歡畫畫、性格溫和。兄弟倆相差兩歲,當初在一所學校唸書,哥哥挨打卻不敢還手,總是弟弟幫忙「出頭」。

工作能力強,是同事們公認的評價。在常林鋒主持下,曾在一年內辦六七場行業論壇,平均一場論壇淨賺50萬左右。左延鵲剛入行時,是常林鋒帶他跑業務。他回憶,常林鋒不吸菸、不喝酒、不唱歌,但在飯桌上也能談笑風生。

按照常林鋒自己的說法,「有著令人羨慕的事業與美好的發展前程」。

要強的妻子愛跳舞

舞場上,一黑一紅舞動的身影,曾是外人對常林鋒夫婦的印象。

妻子李燕是中央財經大學的一名教師。該校學生處鄧曉群是李燕的好友,她們曾在一間辦公室共事多年。

鄧曉群稱,李燕最初也是做行政,但她要強、好學,因此爭取到去文化與傳媒學院任教。

在鄧曉群印象中,常林鋒話不多、舞跳得好。

沒孩子之前,常林鋒夫婦經常四處參加跳舞比賽,閑時在京就和鄧曉群等朋友一同跳舞,甚至在全國國標舞錦標賽業餘組挺進三強。

那時小兩口也偶有拌嘴,常林鋒還會開玩笑說,「我可不能跟她離婚,她這種禍害放在社會上怎麼辦?」

弟弟常林朝眼中,成年後的哥哥很小資,喜歡喝咖啡、家裡也佈置得典雅。

同事們描述,常林鋒買數千元的皮鞋,穿挺括的襯衣,看《時尚男士》、《座駕》雜誌。

兒子出生打亂家庭

「長期以來,我們都在為自己的事業而奮鬥,家裡的事情顧及得不多,所以到了中年才有了孩子。」常林鋒的親筆信中寫到。

2001年,38歲的常林鋒有了兒子寧寧(化名),但兩歲時就被確診患有先天性自閉症。

「有語言卻很難與他人交流,有聽力卻是充耳不聞,有行為卻總是與你的安排相違背。」常林鋒信中說,「曾經有相當一段時間,我們倆因無望而陷入痛苦的深淵不能自拔,經常背著孩子相擁而泣,以淚洗面。」

曾去過常林鋒家的鄰居描述,60餘平米的房子分作南北兩間房和中間的門廳,夫婦倆將朝陽的南屋與陽臺打通,擺放了大量康復器材給寧寧做訓練。

常林鋒在信中回憶,當時他每天下班回到家中,根本顧不上吃飯就開始訓練孩子,晚上9點訓練結束後大人筋疲力盡,而孩子卻因為有病入睡困難,還要再折騰兩三個小時。

2006年4月,夫婦倆瞭解到青島有一家自閉症兒童康復中心後,同年10月起開始在青島租房給兒子治療。

表嫂張建華被請去照顧寧寧,她稱每月光學費1800元,加上房租、補課費等近萬元,夫婦倆經濟負擔明顯加重。

不過,在康復訓練中心的幫助下,寧寧每天都有進步,學會了叫「爸爸媽媽」。

重壓下夫妻常吵架

自從有了這個特殊的孩子,舞場上再也難見夫婦倆身著一黑一紅舞衣的身影。

鄧曉群說,李燕從不在外人面前訴苦,有時說自己請科研假出國,實際上是請假陪孩子看病。由於長期遭受壓力,李燕免疫出現紊亂並經常腹瀉。

同事左延鵲等人曾去常林鋒家做客,「當著我們的面吵架……」左延鵲回憶,這讓身為領導的常林鋒在下屬面前倍感尷尬。

除此之外,單位每年夏天組織集體旅遊,同事們也發現,常林鋒夫婦當眾發生口角。

得知寧寧的病情後,同事們都很同情。「我最大願望,就是能比孩子多活一天。」左延鵲回憶,常林鋒曾對他如此感嘆。

昔日的幾位鄰居稱,常林鋒平時有些冷漠,甚至在樓道裡遇到也不打招呼。但他們不敢相信常林鋒會殺妻焚屍,「畢竟是生活在一起近20年的兩口子」,但事實是李燕死了,常林鋒被「抓了起來」。

李燕唯一的妹妹不願接受採訪,她說「可能都瘋了吧,也不知道是想到還是沒想到(這個局面)」。

事發到現在,寧寧已快四年沒見過父母,他更不知再也見不到媽媽了。去年1月16日寧寧生日時,常林鋒在看守所裡畫了張兒子的素描寄出來。

照顧寧寧的張建華說,由於沒有幼兒園、學校可去,10歲的寧寧又回到訓練前的狀態,跑丟過兩三次,「傷心時(寧寧)一哭哭兩個小時,也找不到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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