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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副市長被判處死刑咋這麼「難」?(圖)

作者:閻兆偉  2011-04-02 13:5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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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

3月31日電 原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姜人傑受賄案3月31日二審公開宣判,江蘇高院駁回姜人傑的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姜人傑受賄案「受審」時間可真夠長的了:2004年7月被「雙規」;2008年10月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2011年3月31日,被江蘇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還沒算完,「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姜人傑從被「雙規」到「二審」,用了7年零9個月;姜人傑從「一審」到「二審」用了兩年半。這還沒「結束」,還要等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姜人傑被判處死刑咋這麼「難」?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間,姜人傑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0867億元、港幣5萬元、美元4000元。他單筆收受賄賂8000萬,創造大陸貪官單筆受賄之冠!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評價」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為啥「拖了」兩年半?為啥用了這麼長時間?

姜人傑創造大陸貪官單筆受賄之冠;審判姜人傑,很可能也創造了大陸審判貪官時間最長「之冠」……

審判姜人傑咋這麼「難」?
姜人傑職位高,受賄數額巨大,影響也達。對他如何審判,必會引起國人的關注。法院對姜人傑「審判」時間之長,必有其長時間的道理。「問題」很可能在於「牽涉人員多」;很可能在於「案情複雜」上。

姜人傑「案情複雜」在那裡?

看來就在於「姜人傑向辦案機關檢舉他人涉嫌犯罪線索,經查證,不構成立功」上。估計他「咬」出很多人,估計他「交代」了很多貪官。他每「咬」出一個人,法院就要調查一個人;他每「交代」一個官兒,法院就要調查一個官兒……
這所謂之「難」,「難」在個個要調查上;這所謂「拖拉」,「拖拉」在個個要取證上。

但是,從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他「不構成立功」上看,他「咬」出的,和他「交代」的都是些「雞毛蒜皮」之事,都是構不成「立功」的事情。既然構不成立功,他就難逃一死了。

看來,這個大貪官離去黃泉的路途已經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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