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文革長一歲,六五年生。我記事時,文革已暮年。和多數人一樣,我也認為,「九一三」事件,是文革進入強弩之末的標誌。
我們那一代人,雖年紀尚幼,卻已普遍具備強烈的領袖崇拜意識和非凡的「是非」辨別能力(後一個能力是自定義)。起碼知道毛和林是最偉大的,是不可分割的,是數一和數二的。
有一天,大院裡幾個年齡相彷的小孩在一起玩,有個胖胖的傢伙左右前後看了看,又跑到四周察看並遠眺一番,其它小孩詫異地望著他,不知他所尋何物。然後他回到我們中間,壓低嗓音,彷彿怕把誰吵醒,說,林副主席給打倒了。
我們如同前幾天猝然目擊一個上吊的人,驚的瞳孔放大,嘴巴微張,目光迷離,如同被魔法定格,咒語就是他剛才說的那幾個字。片刻寂靜之後,幾個小夥伴狼嚎般叫著扑向「魔鬼」,就是那個胖傢伙,痛毆。
我們震驚的,不是林總被打倒,而是這小子居然如此反動,敢說林總被打倒了。
當最終證明反動的不是他,而是林總時。我們便有的干了,紛紛把家裡的語錄,書籍,雜誌找出來。在林彪及其黨羽的名字和像上,或打叉,或塗黑,忙的不變樂乎,且油然而生成就感。自認為給革命做著貢獻,在能力範圍內。自豪,驕傲。
還是那個小胖墩,塗抹林彪畫像過程中,不小心塗了一筆在毛的臉上,當時的新聞照片以及政治宣傳畫,絕大多數都是毛林在一塊,或一前一後,或一左一右,或交頭接耳,或相視而笑。親密如夫妻。結果,這小子慘了,二度遭打。
好在我們小,沒多大勁,他沒留下硬傷。同樣的原因,我們也沒向大人告密。不是人之初,性本善,而是,這傢伙威脅說,如果我們敢告他,就把我們偷家裡零錢買糖果,用鐵條開父母抽屜鎖的事抖落出來。我等權衡利弊,遂作罷。
穩妥起見,我們還積極協助銷毀「罪證」,將畫像扯下,撕碎,廁所沖走。整個操作過程,心驚肉跳,不,是驚心動魄。因為這是對領袖更嚴重地褻瀆,雖然上面也有反動的副統帥。那種罪惡感伴隨了我們很長時間,有一段時間,小夥伴們見了面都不自然。
此後,這個小胖傢伙只分管找出林彪等人的字樣,不再參與塗抹。
前面說的那個上吊的人,上吊原因,坦率地講,不是遭政治迫害。是個女孩,比我們大,我們叫大姐姐。死因有多個版本,一說內衣被盜,一說洗澡遭窺,還有因戀愛受家長痛責,反正事關清譽。也可見文革時,對性純潔的病態標準,足以殺人。我還記得她用於上吊的黃色背包帶,像垂死掙扎的青蛇糾纏於她剝皮鬆樹枝幹般僵硬扭曲的項頸上。
記得我們學校組織去省城展覽館參觀「周恩來生平攝影展」,想不起哪一年了,好像粉碎「四人幫」不久。
參觀過程中,大家仰著的臉一律呈現景仰神情。有一個同學,平時就經常受欺負,也是同樣敬佩的表情,就是手勢不對。如果想強調一幅照片——用手,正確姿勢是,五指併攏,手心朝上,斜上方伸直手臂,類似現在飯店侍應生請客人上樓入席的動作。而這孩子只伸出一個指頭指指點點。於是出現了一陣小騷動,凡是手能夠著他的,就伸手扇他頭;手夠不著的,就用腳踹;手腳都夠不著的,便厲聲喝斥。慚愧,我也踢了他一腳。面對領袖相片,肢體動作來不得半點馬胡,否則就是大不敬,如果處於公眾場合,立馬招至禍端。可見當時的政治「規訓」有多麼徹底。
那天去幼兒園接弟弟的路上,我走的急,因為我有事相告,是刺激人的消息,暫時還不能公開。
拉著弟弟的手,走出一段,環顧四周無人,我告訴他,王洪文被抓了——這是我從大人那裡知道的。弟弟一驚,眼神中掠過一絲恐懼,以為我在說反動話。我強調其真實性,他狐疑地問我,是不是能喊打倒王洪文了?我表示可以,但要小聲,因為還不能公開。於是他壓低嗓門,與其說是喊,不與說是念,小聲念了一遍打倒王洪文。又念,音調漸高,被我制止。一路上,凡是沒人處,他就低聲念叨,很興奮。
現在想想,當時他那麼小,也就四歲,不可能覺悟這麼高,能提前洞察王洪文不地道,獲悉其被糾出,因遂願而喜。
從這件小事,可見當時的政治生態之畸形,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姓甚名誰,一個四歲的小孩居然已耳熟能詳。這甚至是愛不愛國愛不愛黨的衡量標準,荒誕吧。
至於他絮絮叨叨了一路「打倒」,也許是因為成天「擁護擁護」說膩了,乍一「打倒」,新鮮。另有一種終於可以褻瀆「神聖」而帶來的原始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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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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