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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破中共的抺黑 蔣中正不是獨裁者!(圖)

蔣中正:何謂自由?如何爭取自由?

 2010-12-08 21:5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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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二十三 演講

隸屬章節:演講\中華民國三十九年

版面原件:第287頁,第288頁,第289頁,第290頁,第291頁,第292頁,第293頁,第294頁,第295頁,第296頁,第297頁,第298頁,第299頁,第300頁,第301頁,第302頁,第303頁

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在陽明山莊講

自由這個名詞是世界上最神聖的名詞。但是自由的觀念也是世界上最容易模糊的觀念。所以國際共產黨隨時隨地都利用著這個自由的名詞來毀滅真正的自由。因此,自由的意義更陷於紛歧曖昧的境域。我們中國同胞在過去對於歐美傳來的自由觀念,本來不甚瞭解,最近數年來飽受共黨匪徒欺詐矇混的宣傳,更不知道自由的正確意義。人人都知道要自由,但人人都不瞭解什幺是自由。我們今日革命要保衛整個國家和全體人民的自由生存而戰,更不能不深切瞭解自由在我們革命主義上有怎樣的地位和意義。〔第288頁〕我今天依據 總理的遺教來解答這一個重大的問題。

總理在民國十三年十一月對黃埔軍官學校告別詞裡面說:「革命的始意,本是為了人民在政治上爭平等自由。」 總理臨終的遺囑更明白指示國民革命的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所以我們訓政時期約法和中華民國憲法先後相繼以明文保障人民身體、居住、遷移、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宗教的自由,就是為了要達成我們國民革命的目的。

總理在民權主義第二講中說:「從前法國革命的口號是自由,美國革命的口號是獨立,我們革命的口號,就是三民主義,這是用了很多的時間,做了很多工夫,才定出來的,不是人云亦云。」 總理為什幺提出三民主義的口號,而不提自由的口號?為什幺倡導民權而不倡導自由呢?這一問題要詳細研讀總理遺教,纔能體認 總理的意思和中國國民革命的本質,提出確切的解答。

總理研究歐美的歷史,看出了歐美人民爭自由的結果,所得到的是民權,又看出了有了民權,自由才有保障。民權主義第二講裡面又說:「歐美發生民權,已經有了一百多年,推到民權的來歷,是由於爭自由之後才有的。最初歐美人犧牲生命,本來是爭自由,爭自由的結果,才得到民權。」民權主義第三講裡面說:「歐洲在一兩百年以來,本是爭平等自由,但是爭得的結果,實在是民權。因為有了民權,平等自由才能夠存在。如果沒有民權,平等自由不過是一種空名詞。」又說:「真平等自由是在甚幺地方立足呢?要附屬到甚幺東西呢?是在民權上立足的,要附屬於民權。民權發達了,平等自由才可以長存。如果沒有民權,甚幺平等自由都保不住。所以中國國民黨倡導革命,目的雖然是要爭平等自由,〔第289頁〕但是所定的主義和口號還是要用民權。因為爭得了民權,人民才有平等自由的事實,便可享平等自由的幸福。所以平等自由實在是包括在民權之內。」我們從 總理這幾段話裡面,可以體會到 總理定民權為革命的主義和口號,決不是反對自由,而乃是要爭取真正的自由。很明顯的, 總理認為如果沒有民權,那自由不過是一種抽象的觀念,得不到立足的基點,和具體的保障。所以中國革命的目的雖是爭自由,而革命的主義和口號還是要用民權。

總理倡導國民革命的時候,又看出了中國人和歐美人對於自由的觀念是不同的。民權主義第二講裡面說:「歐洲由羅馬亡後直到兩三百年以前,君主專制是很進步的。所以人民所受的痛苦也是很厲害,而且是很難忍受的。當時人民受了那種痛苦,不自由的地方極多,最大的是思想不自由,言論不自由,行動不自由。此外還有人民的營業工作和信仰種種都不自由。歐洲人民當時受那種種不自由的痛苦,真是水深火熱,所以一聽到有人提倡爭自由,大家便極歡迎,便去附和,這就是歐洲革命思潮的起源,歐洲革命是要爭自由,人民為爭自由,流了無數的碧血,犧牲了無數的身家性命,所以一爭得之後,大家便奉為神聖,就是到今日也還是很崇拜。」又說:「歐洲兩百多年以前,還是在封建時代。王侯都是世襲,人民的職業不能自由,因為職業不自由,所以失去了平等。不但是政治階級不平等,就是人民彼此的階級也不平等。於是感覺非常痛苦,不能忍受。所以不得不拚命去爭自由,解除職業上不自由的束縛,以求上進;拚命去爭平等,打破階級專制的不平等。」這就是歐洲民權革命要用自由的口號的由來。

我們中國歷史的傳統和 總理倡導革命當時實際的情形是和歐洲民權革命以前的情形不同:「中國自秦〔第290頁〕代專制,直接對於人民『誹謗者滅族,偶語者棄市』遂至不旋踵而亡。以後歷代政治,大都對人民取寬大態度。」因之從前歐洲人民沒有自由,所以拚命爭自由,可是「中國人從前自由太多了」,反而不理會什幺是自由,就以為自由不是他的需要,所以 總理革命不用自由來做口號。

總理更看明瞭自由的口號,對於歐美革命的效用及其對於中國革命的效用不僅是不同,而其結果適得其反。歐美人用自由做口號來革命,得到了成功;但是中國國民革命,受了一般革命黨員誤解自由的影響,就要屢次招致失敗。因為歐美民權革命的對象,是要推翻君主專制和封建制度;中國國民革命的對象,是要抵抗帝國主義,來求得國家之自由平等。所以歐美革命要爭自由,中國革命要重團結。

總理在民權主義第二講裡面說:「中國人民在政治上直接並沒有受過很大的專制痛苦,只有受到間接的痛苦,因為國家衰弱,受外國政治經濟的壓迫,沒有力量抵抗,弄到民窮財盡,人民便受貧窮的痛苦,這種痛苦就是間接的痛苦,不是直接的痛苦。」又說:「到底中國為什幺要革命呢?歐洲從前因為太沒有自由,所以革命要去爭自由,我們是因為自由太多,沒有團體,沒有抵抗力,就成了一片散沙。因為是一片散沙,所以受外國帝國主義的侵略,我們便不能抵抗。要將來能抵抗外國的壓迫,就要打破各人的自由,結成堅固的團體,像士敏土滲到散沙裡頭,結成一塊堅固的石頭一樣。可見一種道理,在外國是適當的,在中國未必是適當。外國革命的方法是爭自由,中國革命便不能說爭自由,如果是爭自由,便成一片散沙,不能成一個大團體,我們革命目的便永遠不成功。」由此可知 總理對於自由這個名詞,為什幺不願輕易使用,和他使用這個名詞為什幺要這樣的慎重了。

總理在民權主義第二講裡又說:〔第291頁〕「從前法國革命的口號是用自由、平等、博愛,我們革命的口號是用民族、民權、民生。究竟我們三民主義的口號,和自由、平等、博愛三個口號,有什幺關係呢?照我講起來,我們的民族,可以說和他們的自由一樣,因為實行民族主義,就是為國家爭自由,在今天,自由這個名詞如果用到個人,就成一片散沙,萬不能再用到個人上去,要用到國家上去,個人不可太過自由,國家要得完全自由。到了國家能夠行動自由,中國便是強盛的國家。」 總理這一段話,就是說我們國民革命是為整個國家爭自由,不是為個人自己爭自由。如果我們革命黨人為個人自己爭自由,革命就只有失敗。

總理在民國十三年十一月對黃埔軍官學校告別詞中說:「試看近二三十年來,中國革命黨在各地奮鬥成功的機會該有多少?而每次成功之後,又再失敗,原因是在什幺地方呢?我們的革命失敗是被什幺東西打破的呢?大家知道不知道呢?是不是敵人的大武力打破的呢?又是不是中國的舊思想打破的呢?這都不是的。究竟是什幺東西打破的呢?大家做學生的人,大概都不知道,依我看起來,就是歐美的新思想打破的。中國的革命思想,本來是由歐美的新思想發生的,為什幺歐美的新思想發生了中國的革命,又能打破中國的革命呢?這個理由非常幽微奧妙,不是詳細研究,很艱明白。

美的革命思想是什幺呢?這就是大家所知道的自由、平等。自由平等是歐美近一百年來最大的兩個革命思想。在法國革命的時候,另外加了一個口號,叫做博愛。由於自由、平等、博愛的思想,便發生法國革命。中國近來也感受了自由平等的思想,所以起了革命。革命思想成了事實之後,又被這種思想打破,故革命常常失敗。我們革命失敗,並不是被官僚武人打破的,完全是被平等自由這兩個思想打破的。……革命思想既是由於平等自由才發生,何以〔第292頁〕又再被平等自由來打破呢?這個道理從前毫不明白。

由於近十幾年來所發生的事實,便可以證明。……我們發生了革命,為什幺又被平等自由的思想打破呢?因為做人的事,在普通社會中有平等自由,在政治團體中便不能有平等自由。政治團體中的份子有平等自由,便打破政治的力量,分散了政治團體。就政治團體的範圍講,或者是國家,或者是政黨;就平等自由的界限說,或者是本國與外國相競爭,或者是本黨與他黨相競爭,都應該有平等自由。但不能說在本國之內,或是在本黨之內,人人都要有平等自由。我們中國人講平等自由恰恰是相反,無論什幺人在那一種團體之中,不管團體有沒有平等自由,總是自己先要有平等自由……革命的始意,是為人民在政治上爭平等自由,殊不知所爭的是為團體,或是對外界的平等自由;不是個人自己的平等自由。中國現在革命都是爭個人的平等自由,不是爭團體的平等自由,所以每次革命,總是失敗。……因為大家都是為個人爭自由平等,不為團體去爭自由平等,只有個人的行動沒有團體的行動,所以團體便為自由平等思想所打破,不久就無形消滅。」

總理看透了過去國民革命失敗的原因,在革命黨人只為個人爭自由,不為團體爭自由,只有個人的行動,沒有團體的行動,所以革命每次成功之後,不久又遭失敗。 總理這個教訓,在此次革命大失敗之中更加得到了證明。所以我們要瞭解本黨此次革命之慘敗,實在是由於本黨黨員只知爭個人的自由,只知有個人的行動,於是在姦共匪徒與暴俄內外夾擊之中,就這樣自行崩潰,無形消滅了。所以 總理當日不惜諄諄指示我們黨員,國民革命是為國家爭自由不是為黨員個人爭自由,實在是語重心長,大家充耳不聞,以致遭到此次的失敗,今天回想往事,還不應該痛定思痛嗎?

〔第293頁〕

從此我們在遺教裡面,可以體會 總理倡導國民革命為什幺不用自由做口號,而用民權做口號的意思了。現在要研究今日我們對暴俄帝國主義和姦共匪黨專制暴政之下革命,究竟應該用什幺方式和什幺口號最為適當呢?這就要看目前我們人民的需要和我們革命的對象如何了。 總理在民權主義第二講裡面說:「好比我們日常的生活最重要是衣食,但是還有一件事比較衣食更為重要。普通人都以為不吃飯便要死,以為吃飯是最重大的事,但是那一件事比較吃飯還要重大過一萬倍。這件事是什幺呢?就是吃空氣。吃空氣就是呼吸。……空氣到處皆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一天吃到晚,都不用工夫。不比吃飯要用人工去換得來。所以我們覺得找飯吃是很難的,找空氣吃是很容易的。因為太過容易,大家便不注意。……把這個講堂四圍的窗戶都關閉起來,我們所吃的空氣便漸漸減少,不過幾分鐘之久,現在這幾百人便都不能忍受。又把一個人在小房間內關閉一天,初放出來的時候,便覺得很舒服,也是一樣的道理。

中國人因為自由過於充分,便不去理會,好比房中的空氣太多,我們便不覺得空氣有什幺重要,到了緊閉門戶,沒有空氣進來,我們才覺得空氣是很重要的。」我們中國人從前自由太多了,便不理會什幺是自由,今天在鐵幕裡面喪失了一切自由,就和關閉在房間裡一樣,便知道自由可貴,便必要爭自由了。實在說起來,今日我們大陸上的同胞,被暴俄侵略主義和姦共專制暴政雙重壓迫之下,所受到不自由的痛苦,比之從前歐洲君主專制和封建制度不自由的壓迫還要利害。所以我們今日中國人需要自由,比他們還要迫切。因之今日中國人要爭取自由,亦必比他們還要渴望和歡迎了。所以從前 總理倡導革命,以民權代自由,而現在我們對暴俄與姦共革命,卻要倡導自由來代替民權的口號了。這樣我們號〔第294頁〕召四億五千萬同胞,對暴俄與姦共匪黨專制暴政來革命,來爭取自由,我相信全國同胞更能同心一德,團結一致,來參加第三期的國民革命,而且確信今後革命成功,是格外的迅速,毫無疑義的。

但是我們革命黨爭取自由,是要付出代價的。本黨自領導革命以來,完全是為整個國家和全體人民爭自由,不是為我們黨員個人自己爭自由。我們要為整個國家和全體人民的自由而犧牲個人的自由。我們犧牲個人的自由,就是為整個國家和全體人民的自由付出代價。我們對於自由這一名詞的意義,不能有一點含混,對於自由這一名詞的使用,也不能有一點輕忽。如果我們誤解自由的意義,濫用自由的名詞,反而損害了自由的真諦。甚至於整個國民革命和反共抗俄戰爭的基礎,也就會要根本破壞了。我們應該再深進一層研討 總理遺教,領悟革命的教訓。

我們要知道共產國際是蘇俄侵略世界的工具,這一工具的特徵,是嚴密的組織,徹底的動員,敏捷的情報,一致的行動,和滲透的戰術。他有這樣嚴密的組織,所以對群眾的生活,能夠全面控制;他能徹底的動員,所以對他的敵人能夠進行總體戰爭;他有敏捷的情報,所以對他敵人的政治社會情況及其政府的政策行動,都能夠深切瞭解;他有一致的行動,所以對他的敵人能夠在政治經濟和外交戰上爭取勝利;他長於滲透戰術,所以對他敵人能夠分化其力量,操縱其輿論,迷惑其民心,瓦解其士氣。我們今日要抵禦暴俄的侵略主義,要戰勝他的第五縱隊姦共匪黨,更要有堅強的團體,否則沒有希望打破姦共這樣嚴密殘忍的組織,和暴俄這樣毒辣的國際陰謀,那豈不是大家就要束手待斃自取滅亡幺?

總理在民國十二年十二月對黨員演詞中說:「我們要求中國進步,造成一個極合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的國家,非用群力不可,要用群力便要合群策群力,大家去奮鬥〔第295頁〕;不可依賴一人一部分,用孤力做去;否則所收效果是很小很慢的。」又說:「動物中天性最合群的是螞蟻,他們合居的有時可到幾千萬。蜜蜂合居也是極多,並且很有條理。譬如我們在郊外步行,遇到風雨的時候,常見無數螞蟻,用泥做成一條極長的隧道,以遮風雨而便出入。如那樣的工作,只是一個螞蟻來做,那幺用他單獨的力量,搬運極微的塵泥,要做成一條長隧道,不知要多少時間才可以成功?但是用無數螞蟻,都去搬運塵泥,通力合作,積少成多,便可以在短時間之內,做成很長的隧道。又如許多蜜蜂同住一處,他們在一群之中,各司其事,彼此對於職務不互相侵犯,亦不互相規避,總是各盡各的職務,始終如一的去做。好像守門的蜜蜂,尾上藏有蜂螫,知道他的職務是保護全群安全的,如果遇到強暴來侵犯他同群的安全,他便用尾去刺激,拚命抵抗,就是犧牲他生命,也所不辭。這種奮鬥的精神,真是視死如歸,這種視死如歸的特長,不是教成的,乃是他自然而然生成的。可以說是天性。……人亦賦有多少天生合群的性質,但須加以訓練,然後合群的性質才有進步。」我們今日要鞏固臺灣基地,準備反攻大陸,恢復我們整個中華民國和全體人民的自由,就要團結海內外仁人志士,號召全國愛國同胞,不分派別,不論職業,大家共同一致,造成堅強的一個大團體,不惜犧牲個人的自由,各盡職守,互助合作,奮鬥到底。「這一個大團體能夠自由,中國國家當然是能自由,中國民族才能自由」,這是我們 總理的遺教。

這堅強的大團體是怎樣造成呢?我們 總理組黨建國的程序,都是遵循民主的軌轍,以集中個人的意志和能力為團體的意志和能力。在建國方略上, 總理制定民權初步,為各級自治團體和民意機關開〔第296頁〕會的規範。在黨的總章上, 總理確立民主集權制度,以為黨的組織原則。在一個議案或問題未經決議以前,每一分子都有發言權。都可自由討論。在表決的時候,每一分子都有表決權,都可舉手或投票表決。到了決議成立以後,那少數就只有服從多數了。所以個人在團體裡面都有他充分的自由,不過他既已加入團體,接受團體的規章,就要遵守團體的約束。他既已出席團體的會議,參加議案的討論和表決,就要實行會議的決議。這樣才可以做到民權初步序文中所說「固結人心,糾合群力」,否則我中華民族雖有四億五千萬人口,仍等於一盤散沙,只有聽任侵略強權的暴俄利用其第五縱隊的姦共來征服我們的國家,奴役我們的人民了。

什幺人應該犧牲個人的自由,來造成這一個大團體呢?我們要解答這個問題,還是要從 總理的遺教中來尋繹。我們 總理領導革命,從來沒有要求人民犧牲什幺自由,但是要求下面所說幾種人必須犧牲其個人的自由,為整個國家和全體人民的自由來奮鬥。

第一是革命黨員。 總理在民國十三年一月,本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開會詞說道:「從前本黨革命不能鞏固的地方,不是有什幺敵人用大力量來打破我們,完全是我們自己破壞自己,是由於我們同志的思想見識過於幼稚,常生出無謂的誤解,所以全黨的團結力便非常渙散,革命常因此失敗。我們以後便要把自己的聰明才力貢獻到黨內來。自己的聰明才力不可歸個人所用,要歸黨內所用。政黨最要緊的事,是黨員有一種精神結合,各位黨員如要精神上能夠結合,第一是要犧牲自由,第二是要貢獻能力。如果個人能夠犧牲自由,然後全黨方能得自由,如果個人能貢獻能力,然後全黨才有能力,等到全黨有〔第297頁〕了自由,有了能力,然後才能擔負革命的大事業,才能改造國家。」 總理對黃埔軍官學校告別詞又再三叮嚀說:「大家要希望革命成功,便要犧牲個人的自由、個人的平等,把各人的自由平等都貢獻到革命黨內來。凡是黨內的紀律,大家都要遵守,黨內的命令,大家都要服從;全黨運動,一致進行。祇全黨有自由,個人不能有自由。然後我們的革命才可望成功,……從前革命之失敗,是由於各位同志講錯了平等自由;從今而後,要革命成功,便要各位同志改正從前的錯誤,結成一個大團體,犧牲個人的平等自由,才能夠達到目的。現在要造成這種團體,便要有好黨員。……把自己所有的平等自由都貢獻到黨內,讓黨有全權處理,然後全黨革命才有成功的希望。全黨革命成功之後,自己便可以享受自由平等的權利。……黨員在黨內不能任意平等自由,好像公司之內,股東不能任意收回本錢一樣。大家要來參加革命,頭一步的方法,就是要學商人,拿出大本錢來。我今天到此地講話,是要離開廣東北上,臨別贈言,沒有別的話,就是要大家拿出本錢來,犧牲自己的平等自由,更把自己的聰明才力,都貢獻到黨內來革命,來為全黨奮鬥。大家能夠不負我的希望,革命便可以指日成功。」我們今日讀了 總理這段遺教,就可以知道我們此次革命大失敗的原由究竟是在什幺地方了。

因為我們黨員這幾年來,個個人要爭自由,違反黨紀,敗壞黨德,弄到國民革命一敗塗地,要使我們大陸上全部同胞,關閉在共匪鐵幕之下,完全失去了自由,過其暗無天日的非人生活。而我們黨員,尤其是一部分幹部,仍不覺悟其在大陸上為他個人爭自由的結果,已經把整個國家和人民所有的自由,都被暴俄姦共剝奪去了,連到他們本身在大陸上亦無自由立足餘地,乃要逃避到臺灣孤島上來。在這裡全臺軍民,上下一致,正在反共抗俄〔第298頁〕,誓死報國,復仇雪恥的時候, 而他們這幾位先生,還是像過去在大陸上一樣,勾心鬥角,爭權奪利,對他自己革命團體拚命來爭個人的自由,似乎是他非毀法亂紀,不足表示其才力,非抗命反黨,不能提高其身價,黨德掃地,紀綱蕩然,再未有如今日之甚者!請各位看,整個大陸已經被他們個人所爭得的自由送給了共匪還不夠,必將此碩果僅存的臺灣基地所留的國家一線命脈,亦要一併斷送給敵人,方得甘心。這豈不是太忍心了幺?我以為真是要想我們本黨復興,革命成功的忠實黨員,就要徹底覺悟。必須打破個人自私自利的觀念,決不能再對你自己的革命團體內來爭自由。

你真是要爭個人自由,那你就應該離開臺灣趕緊到大陸上匪區裡對共匪去爭自由才對,萬不能再混在我們革命陣線內鬧鬼作祟,來破壞反共抗俄的根據地,專為我們敵人——暴俄姦共來張目,來搗亂。

實在說:我們反共抗俄的勝利,和第三期國民革命的成功,是絕無疑問的。現在只是本黨這些至死不悟,敗紀毀綱的黨員,混在黨內,要叫我們自己消滅自己,無形崩潰,這是我們革命真正的致命傷,比任何敵人都要兇惡,都要危險!我們革命失敗到了這步田地,大家應該要徹底覺悟了!如果今日革命真要從暴俄帝國主義侵略之下恢復我們國家的自由,要從姦共匪黨專制暴政之下拯救我們人民的自由,必須如 總理所說的「組成強固的革命黨」,這個革命黨的黨員,無論其是什幺職業,他惟一的條件就是要為國家人民爭自由,不能為個人爭自由,尤其是在充任人民代表的革命黨員,更應該以國家人民的自由為前提,以革命黨的主義政策為根據,不能以個人的自由而忘掉對人民的義務和對革命的責任。如果你祗是要為個人爭自由,奪權利,對於國家存亡,人民死活,以及革命成敗皆置之九霄雲外,那就不應該加入到革命團體內來。否則你只〔第299頁〕可脫退黨籍,這是你可自由的。

正如 總理對革命軍人所說的:「軍人如欲得自由,非先退役為人民不可。」一樣道理。這樣,你就可以講個人自由主義,除了你犯法叛國之外,就無人可來干涉你了。我們中國國民人人享有各種自由,這是明文規定在憲法之中的,凡是憲法所賦與人民的自由,政府不但應予尊重,而且負有保障的責任。可是你要知道,個人自由主義者的自由亦有一定界限的,決不能像你過去那樣以自私自利為自由,更不能以損人利己,違法亂紀,破壞反共抗俄國策,因而害國害民,為個人的自由;這就是個人主義者,亦不能有這樣的解釋。

民權主義第二講說:「從前歐洲在民權初萌芽的時代,便主張爭自由,到了目的已達,各人都擴充自己的自由,於是由於自由太過,便發生許多流弊。所以英國有一學者叫做彌勒氏的,便說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他人的範圍,便不是自由,……由此可知彼中學者,已漸知自由不是一個神聖不可侵犯之物,也要定一個範圍來限制他了。」何況今天我們國家存亡,人民生死正在嚴重關頭,反共抗俄的工作正在最艱難、最險惡的革命過程之中,何況你現在還是一個革命黨員,還能不犧牲個人自由以自救救國幺?因為我們革命,必須經過這樣險惡的階段,所以今後黨員必須遵奉 總理遺教:「黨員要為革命團體爭自由,要為國家人民爭自由,而不能為個人爭自由。」「黨員要有一種精神結合」「大家團結起來,為黨為國,同一目標,同一步驟,遵守黨的紀律,服從黨的命令,執行黨的決議,」這樣,纔得稱為革命黨員,纔不愧為 總理的革命信徒。

第二是革命軍人。 我們革命軍人,從 總理諄諄的教訓中間,特到要深切領會,篤實力行的,第〔第300頁〕一就是革命軍人要信仰革命主義,為革命主義去犧牲。民國十二年十二月 總理對廣州各將領敘述黃花岡七十二烈士死難的故事之後,說道:「從前只有手槍炸彈,還要去革命,現在有了洋槍大炮,為什幺還要畏縮不前呢?這個原因全在於同志知不知道革命主義的問題。如果軍人知道主義,信仰主義,便可以為主義犧牲。……自己先明白革命主義,能夠替主義去犧牲,然後才擴充到部下兵士。所謂『己立立人,己達達人。』如果我們的部下士兵都知道革命主義,便可成為革命軍,便可替革命主義去犧牲。以一當百,以百當萬,同心協力去平定中國。」這段話就是說革命軍與軍閥的軍隊的分別,在於革命軍的官兵,知道革命主義,信仰革命主義,為革命主義去犧牲,所以能百折不回,再接再厲,以少勝多,以寡敵眾。第二就是革命軍人要以抵禦外侮救國救民為職志,軍人精神教育說:「現時國勢至此,民窮財盡,已達極點,凡為中國人而又為此時之中國軍人,當知軍人之職志在防禦外患,保衛國家。……在今日而言救國救民,必要革命,革命須有精神,此精神即為軍人之精神。」 總理這段話,就是教導革命軍人為救國救民而犧牲,軍人有革命精神,則國家必能復興,革命必能成功。

第三就是革命軍人要服從命令。總理在民國十三年本黨全國代表大會開會詞中說:「軍隊在奮鬥的時候,如果司令官的命令一時不對,當兵士的還要服從,照原命令去共同前進。若是都能前進,或者將錯就錯,也就打勝仗。如果一部分的軍隊看出了命令不對,便單獨行動,以致牽動全軍,不能一致前進,弄到結果,不是首尾不能相顧,自亂陣線,便要被敵人各個擊破全軍就要覆沒了。」這是說:部隊在作戰的時候,要絕對服從命令,就是作戰命令有錯誤也要服從。如有一部分部隊不服從命令,自由行動,最後只有被敵人各個擊破〔第301頁〕,弄到全軍覆沒。第四就是革命軍人要犧牲個人的自由。 總理又在民國元年四月對湖北軍政界演說指出了民主與自由是為全體人民來說的,不是為軍人個人來說的。並在最後一段中說道:「諸君如欲得完全自由,非退役為人民不可,當未退役為人民,而在職為軍人或官吏時,則非犧牲自由,絕對服從紀律萬萬不可。在盡力革命諸君,必須髮問曰:『吾輩以血淚購得之自由,軍人何以不能享受之。』須知軍人之數少,人民之數多。吾輩服務之時短,為普通人民之時長。朝為軍長,夕可歸田,完全自由,吾輩自可隨時享之。故人民之自由,即不啻軍人之自由。」這就是說:革命軍人要為人民的自由而犧牲自己的自由。

第三是政府官吏。 總理在民國元年演講共和與自由之真諦時說:「此次的革命乃國民革命,乃為國民多數造幸福,凡事以人民為重,軍人與官吏不過為國家之一種機關,為全國人民辦事。自光復以來,共和與自由之聲甚囂塵上,實則其中誤解甚多。蓋共和與自由專為人民說法,萬非為少數之軍人與官吏說法。倘軍人與官吏藉口於共和與自由,破壞紀律,則國家機關,萬不能統一,機關不能統一,則執事者無專責,勢如一盤散沙,又何能為國民辦事?………由斯而談,聞者或以為平日所信之共和與自由主義大相衝突,其實不然;僕前言之矣,共和與自由全為人民而講,至於官吏則不過為國民公僕,又安能自由?人民終歲勤勞,以謀其生,而官吏則為人民所養,不必謀生,是人民實共出其所有之一部,供養少數人代彼辦事,於是在辦事期內,此少數人者當停止其自由,為人民盡職,以答人民之供奉。是人民之供奉,實不啻為購取少數人自由之代價,倘此少數人而欲自由,非退為人民不可。」 總理這段話,〔第302頁〕凡是我們政府官吏,都應當奉為箴規。

第四是學校的學生。 總理在民權主義第二講中說: 「歐美人在一百五十年以前,因為難得自由,所以拚命去爭自由,既爭到了之後,像法國美國是我們所稱為實行民權先進的國家,在這兩個國家之內,人人是不是都有自由呢?但是有許多人像學生軍人官吏和不及二十歲未成年的人,都是沒有自由的。中國學生得到了自由思想沒有別的地方去用,便拿到學校內去用,於是生出學潮,美其名曰爭自由,歐美人講自由,是有嚴格界限的,不能說人人都有自由,中國學生講自由,把什幺界限都打破了,拿這種學說到外面社會去用,因為沒有人歡迎,所以只有搬回到學校內來用,故常常鬧出學潮,這是自由之用之不得其所。」 總理又說:「當學生的能夠犧牲自由,就可以天天用功在學問上做工夫,學問成了,智識發達,能力豐富,便可以替國家做事。當軍人能夠犧牲自由,就能服從命令,忠心報國,使國家能有自由。如果學生軍人要講自由,便成為放蕩不羈,在學校內沒有校規,在軍隊內便沒有軍紀。在學校內不講校規,在軍隊不講軍紀,那還能夠成為學校,號稱軍隊嗎?」

民國十三年對黃埔軍官學校告別詞裡面也說過:「我們中國人……無論在那一種團體之中,不管團體有沒有平等自由,總是自己個人先要有平等自由,這種念頭最初是由學生衝動,又不知道拿到什幺地方去用,於是先拿到自己家內去用,發生家庭革命,反對父兄,脫離家庭,再拿到學校內去用,鬧起學潮來,大家鬧學潮,或者自以為很有理由,所持的理由,總不外乎先生管理不好,侵犯學生的平等自由,學生要自己的平等自由不被先生侵犯,要爭回來歸自己保留,所以才開會演說,通電罷課,驅逐先生。拿這個理由來鬧學潮,口口聲聲說是〔第303頁〕要革命,實在不知道革命究竟是一回甚幺事。不過拿學校做自己的試驗場,用先生來供自己的試驗品罷了。……學生在求學時代,就是這種行動,到了後來為國家做事,一切行動不問可知。」 總理這幾段話,說得何等痛切,我們今日的學校學生,更是應當奉為圭臬。

總之,我們革命是為求整個國家和全體人民的自由。抗日戰爭結束以後,我們就召開國民大會,制頒了中華民國憲法,保障全體人民自由,我們民權主義的制度是實現了;但是一年半以來,大陸各省淪入共產國際的鐵幕,大陸同胞備受專制暴政的壓迫,所有身體、居住、言論、出版、職業、宗教以及生活等一切自由,都喪失盡淨了!我們今日反共抗俄之戰,就是為向暴俄姦共極權暴政爭自由而戰。我們知道自由是有代價的,我們要打倒姦偽組織,要驅除暴俄侵略,恢復中華民國的領土主權,維護全體人民的自由生存,凡有志於反共抗俄救國救民參加國民革命的愛國同胞,務須共同一致,結成堅強的革命團體,為整個國家與全體人民的自由而奮鬥。

在這一大團體中,每個分子都要為國家人民的自由而犧牲他個人的自由,貢獻他個人的能力,使這個革命團體,能夠擔當救國家爭自由的使命。惟有如此,我們纔能對暴俄姦共革命,纔能爭取自由;亦惟有如此,我們革命纔能指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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