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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婦舉報茂名副市長陳亞春事件(組圖)

作者:張洪峰  2010-10-26 10:5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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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聞背景:(註:此舉報信已經成為網路轉載的熱點,搜索軟體也均有關鍵詞提供搜索。)

我是一位受害的女性,現舉報茂名市副市長陳亞春這個大騙子、流氓、大貪污犯。2001年,因工作需要,我到廣東省化州市出差,出差期間認識了時任化州市委書記的陳亞春。陳亞春是個大色狼,在我採訪期間想方設法對我百般獻慇勤,要求保持不正當關係,被我拒絕。。。。。。

2003年9月,陳亞春到中央黨校學習。在此期間,他對我展開了瘋狂的追求,並且主動表示他已經和他老婆朱秀珍離婚,還煞有介事地拿出一本離婚證讓我看(事後才知系偽造)。由於我當時涉世不深,便輕信了這個共產黨的高官的謊言,開始同他交往。有一次,他給我打電話說,他第二天要和黨校同學——國防科技大學的趙部長約我談採訪的事並共進午餐,在北京西苑飯店,我沒見到趙部長,只見他一個人來了,他說:趙部長有事要遲到一會,我們邊喝邊等他吧,初出茅廬的我,無論哪方面也不是這老傢伙的對手,他又找盡各種藉口把我灌醉,然後,他送我回宿舍,當我清醒之後,看看自己當時的狀況,努力回憶著,知道在我醉酒回來之後,發生了什麼,過了一會,大約是晚上8點鐘左右,他來電話了,還想到我的宿舍來,我當時實在是百感交集,有說不清的苦楚,又特別痛恨他、討厭他!我當時27歲,正是成家立業的年齡,而他已51歲,年齡大約是我的2倍,我與他女兒同齡,一直接受正面教育的我,實在沒想到,一個正在中共中央黨校接受黨的反腐敗教育的高官,一個如同我父親般的長輩,竟會採用這種辦法對我下手!我當時各種想法都有:想告他強姦、想自殺,但他畢竟是個老狐狸,跪在我面前聲淚俱下地磕頭認錯,還抱住我不放,恐怕我出去報警或是自殺,這樣持續了幾天之後,我也萬念俱灰、身心疲憊了,他又總是對我十分慇勤,拚命地對我展開追求,並不斷訴說他婚姻的不幸,還一直解釋說他和他老婆因多年性生活不和,已經離婚了,他和我搞兩性關係,是因為喜歡我,是想要和我結婚的,「你放心,我會像對待女兒一樣的愛護你,我除了歲數比你大點,其它方面我會比任何一個男人對你都好的!日久見人心,今後你就看我的表現吧!」在北京的那段時間,陳亞春頻頻約我外出遊玩,每次他都出手闊綽,一擲千金,隨著時間的延長,我對他漸漸有了好感,交往也越來越密切了。

三四個月之後,我向陳亞春提出結婚,他卻一反常態以種種理由推拖,時間就這樣一晃又過了兩年,我也實在等不下去了,就再次提出結婚,他又說,他在廣州讀書的兒子要高考了,等孩子高考一結束,馬上就和我結婚,否則會影響孩子的學習,總之,這個老狐狸總能找到聽起來合情合理的理由來拖延我,直到今年(2010 年)春天,我已34週歲,實在不能再等下去了,我就又提出和他結婚的事,這次,無論他找什麼作藉口,我也不想再拖延下去了,後來逼急了,他就以我在北京上班,他在茂名工作兩地分居生活不便為由盡量搪塞。為了能夠和他在一起,我一狠心,辭掉了在北京令人羨慕的工作,隻身南下廣東。陳亞春也答應我在廣東給我開一家公司以解決我的工作問題。

我今年拋棄北京的一切,去了茂名之後,發現自己被騙了。不但陳亞春所承諾的開公司的事化為泡影,而且他對我的激情也一落千丈,更令人氣憤的是,我要求把我和他的關係公開,他感到實在是紙包不住火了,在我的百般追問之下,他只好承認他根本就沒有和朱秀珍離婚,他現在是個有老婆的男人,我當時猶如晴天霹靂!陳亞春這個老混蛋完全是在玩弄我的感情!他作為政府的高官,一個受過黨多年教育的老共產黨員,一個和我父親同齡的男人,還是一個有老婆有孩子的官員,竟這樣欺騙我!我和他從27歲一直到34週歲!這7年的大好時光啊,竟讓他這樣無情地糟蹋了!陳亞春這個老流氓從頭至尾都在調戲我!我當時怒不可遏地對這個老流氓大發雷霆,陳亞春又虛偽地給我下跪,痛哭流涕地說,其實他的婚姻生活很不幸,朱秀珍是個母老虎,他根本不愛朱秀珍,他今生今世只喜歡我一個人!並且還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證:半年之內一定和朱離婚然後娶我。在無奈之下我只好計畫再等半年。

此後的結果可想而知,陳亞春這個老流氓一次又一次的欺騙我。我一個背井離鄉的弱女子,孤身在外無依無靠,只能聽任陳亞春這個地頭蛇的擺佈。我也逐漸看透了陳亞春的虛偽、腐化、墮落的本質。因此,根據我同陳亞春一起生活的所見所聞,我檢舉揭發以下問題:

第一,陳亞春生活墮落。他作為一名共產黨員,身為黨的高級幹部,一個有婦之夫,竟然貪戀女色,背著老婆找情人,還欺騙我的感情。到了茂名之後,我才知道除了我之外,他還和幾個女人有染,有的還是風塵女子。我真後悔自己輕信了這個老流氓的鬼話,像這樣豬狗不如的人混跡於幹部隊伍真是給黨和政府的形象抹黑。

第二,陳亞春生活奢侈糜爛。他的消費遠遠超出他的正常收入,在中央黨校學習其間,陳亞春經常和我一起請朋友吃飯,每頓飯的消費都不低於1萬元。我們約會每次都住在世紀金源酒店(當時是距離中央黨校比較近的五星級酒店,一晚僅房費就接近2000元),去北京的大商場(如燕莎商城、友誼商場等)買衣服、首飾和手機等奢侈品。據他講,他一個月的收入是7000元,扣除他和他兒子每月花費還有他父母的生活費、醫藥費等,他還有多少錢?

陳亞春在化州市楊梅鎮擁有幾十畝地的果園,內有豪華私家別墅。陳亞春在廣州還有高檔住宅,並且有保姆。請問這些房產憑他的合法收入幾輩子才能掙來?

第三,陳亞春有貪污受賄等違法行為。他任化州市委書記時,幹部調動要經過他親自批准才行,凡是從鄉鎮調到化州市區的普通幹部,每人要給他8到10萬元錢;要當鎮級官員的20萬元,從鎮調回市區局級官員30萬元。原化州市那務鎮書記莫冠佳,化州市水務局長陳春雨都是通過行賄被陳亞春提拔上來的。

陳亞春在化州作市委書記期間,單位和個人建房都要交城市增容稅,他們每年徵收的城市增容稅就達幾千萬元,這幾千萬元就放在城建局的小金庫裡(當時陳亞春夫人朱秀珍任城建局長),由朱秀珍來掌管這筆錢,兩人開起了夫妻店。

陳亞春為了獲得不正當利益,還利用職務之便,為地方大款辦事,茂名市金信米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金旺和化州市光輝養殖場總經理李學森等都為了企業利益給陳亞春行賄。

我有陳亞春同張金旺、李學森行賄受賄時的談話錄音,以及他和我的性愛視頻等資料證明我所說的事實,我捨得一身剮,也一定要讓陳亞春這個敗類得到應有的處罰!並還原給公眾一個真相!
以上內容轉載自雅虎論壇。


張洪峰關注:以上內容最早於9月6日在茂名論壇發帖,不久即遭遇河蟹,10月6日再以舉報信形式發帖,聲稱可提供性-愛視頻證據,網上轉載量大增,有媒體未點名進行了報導。23日有人匿名在雅虎論壇上傳疑似陳亞春在賓館房間內的艷照四張,但隨即被刪除,目前網路快照方式依然可以搜索到。

根據內容的描述,發帖人是一名女性記者,從對網路發貼的手法來看,頗有記者的痕跡,文章用可公布性愛視頻結尾,引髮網路圍觀熱點,隨後發出幾張疑似艷照,導致事件持續發酵中。

根據網帖內容,描述2001年的相識,期間陳亞春的任職情況符合官方公布的簡歷,其描述2003年9月,陳亞春到中央黨校學習,並與她發生關係,這也符合官方簡歷的描述。但這些公開可查詢的資料,並不能確證事件的真實性,如蓄意編造,也完全可以根據簡歷來完成。

其10月23日公布的四張艷照(看中國編輯註:本網站只取了一張),估計是視頻截圖的,像素不高,比較模糊。從與陳亞春的官方新聞照片對比,髮型、身材、鼻子的輪廓,笑容的輪廓等綜合分析,結論只能是疑似。

女主角在帖子內容中同時提出其有陳亞春的貪腐證據,並稱有錄音。同時也明確表述引發她網上發帖舉報的原因,是男主角未踐諾幫她開公司。

發帖人留下了一個郵箱,其郵箱名是以「舉報陳亞春」的拼音作為ID,本博已於昨日發送郵件希望取得聯繫,但到博文發布時,尚未接到回覆。(E-mail:[email protected]

此事件猜測會繼續發酵,如要確認真相,需更加強有力的證據。博主在今日上午將此事件通過微博 @平安茂名 ,希望得到艷照真假的回覆,但未果。下午將致電廣東省紀委,瞭解是否就這一網路熱點事件介入調查。真的假不了,假的也望當事人和有關部門及時澄清,並對故意造謠者追究法律責任(可自訴),以免誤導網友。

更新:羊城晚報:

副市長秘書透露:網帖不實已經報案

25日下午,羊城晚報記者致電C副市長的秘書,該秘書說C副市長不在辦公室,到下屬某縣指導工作去了。該秘書表示,C副市長已經看到網帖,網帖內容不屬實,C副市長已經向公安部門報案,並向市委市政府作了匯報。當記者問網帖上的裸照是否為C副市長本人時,該秘書說「我認為不是」。他說,公安部門的調查進展目前尚不清楚,但他感到「帖子似乎刪不勝刪」。

記者又致電廣東省紀委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先是對記者表示尚未留意到該帖子。隨後又告訴記者,已看到帖子,要向領導匯報後才能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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