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食用油和糖已經賣到斷貨(看中國配圖)
「蒜你狠」、「豆你玩」、「姜你軍」、「糖高宗」,這些略帶調侃的詞語反映了大陸民生物資的頻頻上漲。而為了應對漲價潮,各地市民紛紛開始儲藏日用品,當起了「囤囤族」,不少超市都出現了搶購食用油和白糖的情況,有人甚至一口氣買了七桶油。未來避免通脹,當局除了將30萬噸食用油投入市場外,昨晚也突然宣布加息,企圖控制物價上漲風。
深圳
跟香港《文匯報》報導,深圳所有超市食用油均在漲價,其中知名食用油金龍魚,價格從以前的54.6元漲至64.9元,漲幅達兩成;散裝白糖的批發價上漲27%,食糖批發價均已超過每噸6000元,已處於歷史高位。
而為了應對漲價潮,深圳不少市民紛紛儲藏日用品。居住在布吉的孟女士擔憂食用油持續漲價,為此昨日在超市購買七桶食用油,準備用到年底,這樣如果年內再漲價,她就可以節省近百元的費用。
深圳物價持續飛漲,快餐業也進入今年以來價格最高的階段,各大快餐店價格普遍上漲近三成。部分快餐店老闆表示,米、面、油、蔬菜等經營成本增加迫使漲價,每天忙得團團轉卻無利潤進賬。也有一些風味快餐店,10月以來悄悄更換新菜單,有的乾脆直接在原菜單上塗改價格,漲幅一般在2至4元間。10元以下的菜式幾乎絕跡。
令據《深圳商報》報導,食用油的漲價風潮已受到政府關注。30萬噸國家臨時存儲食用油在20日向市場拋售,這是今年以來國家首次在市場上大規模拋出食用油。業內分析人士表示,此舉意在抑制目前食用油價格上漲之勢。
南京
據《南京晨報》報導,食用油和糖漲價的消息,讓不少南京市民趕在漲價前快速出手,多家超市部分食用油和糖已經賣到斷貨,不少省錢達人乾脆一下子把能想到要漲價的東西都買齊。
據報導,趙先生的手推車裡已經裝了兩桶花生油,一邊買一邊還和夫人電話請示,得到的最新「指示」是要買三筒油。很多大媽大爺在超市一買就是兩、三桶,順帶幾袋大米都有。黃師傅表示,如果食用油漲價,也不知道大米會不會跟漲,所以乾脆也買幾袋。
除了大米,昨日白糖也成為熱門,好幾種白糖已經賣得所剩無幾,例如玉棠白砂糖1kg裝7和三環綿白糖7.4元一包的,都已經近乎賣光。江蘇阜寧一款甘汁園的綿白糖因為從7.2元降到5.2元,更是很快售完。
據報導,現在不少東西在漲價,倒是滋生了一個新的囤貨一族。劉媽媽的孩子才上一年級,她就提前將孩子到1.5米的內衣褲都買了回來;孟小姐的兒子才上幼兒園,就提前把給未來「媳婦」的鑽戒都買了。更務實一點的,選擇囤幾瓶好酒在家。
北京
據《北京晨報》報導,為了抗通漲,不少民眾也開始搶買金條。北京菜百黃金賣場售貨員說,現在賣得最好的黃金品種就是金條,由於賣場的銷售價格比國際金價有個滯後期,所以現在總有人急著出手,趕在下次漲價之前「藏」金條,而且現在出手越來越大,100克的金條成為「藏金族」的最愛。
當「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的聲音」出自中國大陸官員之口時,中國大陸的網友曾經在網路中調侃的CHINA 與「拆哪兒」相等關係的論調,我終於認同了。正如城市現代化是必須用拆遷來達到的,那麼精神意義上的拆遷過程則必然會充滿了衝突與血淚,這在群體事件中已有所表現。
從唐福珍強拆自焚到北京北塢村席家兄弟強拆自焚,再到江蘇曾煥家強拆自焚,以及不久前發生的宜黃拆遷自焚事件,不難看出精神上被強拆的悲劇,是與中國大陸官方高喊和諧的聲音發生了嚴重的走調。
從2003年中國大陸第一次公開報導拆遷自焚事件後,國人一次次祈禱這樣的事件不要在發生。然而,現實卻是讓中國人看到了「杯具」一幕幕的上演,從第一次「杯具」到今天的宜黃事件,大大小小上演了幾十次。國人紛紛以死作為扞衛自己的財產權,這種荒誕的無奈表達,充分展示了中國社會運行系統全面失靈的狀態,充分展示了中國社會官民對立的嚴重情緒,國人不得不重歸自己保護自己的「自然狀態」。
要承認,即使在土地私有的社會裏,拆遷過程中也會遇到「市場失靈」,僅靠市場很難達成有效率的自發交易,因為當一個土地徵用者面對許多個被徵用者時,交易成本是很高的。對於被徵用者來說,由於越晚拆遷其得到的利益就越大,所以他們一般會傾向於拖延,如果被徵用者都意識到這一點而採取拖延的策略,這樣徵用者與被徵用者之間的談判是很費勁的。特別是只剩下一個「釘子戶」時,雙方的報價差異往往會非常大,這導致更難迅速達成交易。「釘子戶」深知如果他堅持不妥協,會導致整個土地徵收交易無法完成,因此他會索要遠遠高出市場估價的補償,甚至還會不斷抬高補償標準,也有學者也把這個稱作「釘子戶的壟斷」。因此,如果拆遷過程中涉及的利益群體較多,交易成本較高,無論如何都需要第三方的介入來終止這場「非合作博弈」。
但是,中國的問題在於引入的第三方是政府的行政權力,由於中國土地是國有或集體所有的,所以涉及公共利益的土地徵用,作為「賣方」的政府是一定會參與其中的,這種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身份不可避免地會帶來「政府失靈」。除了會導致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鋪張浪費式征地以及尋租腐敗等行為,「政府失靈」最主要也最隱秘的表現是公共決策的偏頗。
中國政府2001年11月1日開始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其第一條就是「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制定本條例」,這具有明顯偏袒拆遷人利益的傾向,因為要「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按照該條例的要求,當出現爭執時,拆遷人(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而被拆遷人要先向房屋管理部門或人民政府裁決,對裁決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在司法實踐中法院經常不予受理,因為不想和當地政府「對著干」。另外,按照條例的要求,當地政府既可以單方面做出拆遷的決定(比如未經廣泛討論就發放「拆遷許可證」),也可以單方面做出強制拆遷的決定(從斷水斷電到野蠻強拆),如此翻雲復雨的所謂「第三方」往往成了和被拆遷人對立的「第二方」。
不可否認,中國政府正在努力糾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偏頗,也於今年1月推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求意見稿)》(目前依然在徵求意見中)。新條例的最突出變化是明確了徵收主體是政府,而不是舊條例中所說的從政府手中「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此一規定將政府從幕後推向了前臺,這意味著一旦發生爭執將不能依靠行政權力來解決,而必須走司法程序,要通過法院這個「第三方」。但是,如果不能通過法治的力量約束政府,那麼公民和政府的直接對峙或許會導致更激烈的矛盾衝突,其社會影響也將更為惡劣,這也是新條例最令人擔憂的地方。
因此,要保證新條例達到預期的效果,必須要改變「法治失靈」。2004年的修憲和2007年推出的《物權法》都明確了公民私有財產的不可侵犯性,對於房屋等不動產只有當出於公共利益需要時,在當事人得到足額補償並同意後才可以徵收。但這些「上位法」並沒有撼動政府制定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也正是在這一期間拆遷自焚事件屢屢發生,法治約束不了政府,這正是「法治失靈」的表現。當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同時存在時,法治已經是最後的保障,如果法治也失靈了,那麼公民將無所依靠,維繫公民社會的社會契約也就不復存在,他們不再讓渡自己的權利,也不承擔自己的義務,重新回到了「自然狀態」,通過暴力或武力扞衛自己的財產權。他們的邏輯是清晰又無奈的:本來加入公民社會、成為國家的一員是為了避免戰爭和暴力,可國家中的「財產權之戰」更讓他們難以接受;如果國家都不尊重財產權,為什麼不能回到原本就尊重財產權的「自然狀態」、自己做自己的法官?這也許就是以自焚對抗強制拆遷的悲劇式邏輯。
理論上說,政府作為行使國家主權的機關,作為一個代理人,它的違法就意味著對國家的背叛。中國社會的系統性失靈,特別是「法治失靈」,使政府行為往往不能體現國家(最終是公民)的意願,這最終將導致政府與公民甚至國家和公民出現離散和背離。 要破解這個困局,並不缺乏建設性意見,缺的是來自各方的動力和勇氣。值得一提的是,無論是在咖啡廳裡的精英還是在地下室裡的大眾,都不能抱著任何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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