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七月下旬北京《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報導浙江某上市公司內幕交易遭到當地警方全國通緝事件之後,八月中旬北京作家謝朝平又因揭露陝西某地貪腐問題,被渭南警方千里追捕,激起海內外極大憤慨。今天的中國觀察,要向大家介紹有關「渭南書案」事件的分析評論。
北京《北京青年報》署名潘洪其的評論稱: 「近些年來,一些權勢人物特別是公權機關,動用權力對記者、作家進行打擊報復的案件日漸增多,有關方面為記者和作家羅織的罪名,從‘誹謗’、‘ 受賄’、‘ 詐騙’、‘ 泄密’到‘敲詐勒索’、‘ 損害公司商業信譽’、‘ 非法經營’等等,不一而足。」 「渭南警方以所謂‘非法經營罪’進京抓捕作家,炮製出了又一個權力打擊言論自由的惡劣案例。」
上海《東方早報》署名劉洪波的評論稱: 「一個作家耗時三年,去寫作一部非虛構的、直面現實的作品,寫完後要自掏資金出版,這本身就是令人扼腕的事情,而且出版後又因不合乎程序,作家被千里追抓,更是令人憤懣。一切錯誤,源自作家關注現實的熱忱。這個社會一直在呼喚作家‘與人民大眾同呼吸、共命運’,但記錄一個移民群體的歷史遺留問題,作家卻要被千里追抓。」
上海《新聞晨報》署名楊濤的評論稱: 「 很顯然,這又是一起典型的‘以言治罪’的案件。但這次,他們為‘以言治罪’披上了 ‘非法經營’的外衣,因為,直接‘以言治罪’(比如以‘誹謗罪’立案)在今日社會很容易引起公眾的質疑——人們對動輒以‘誹謗罪’打擊報復記者或舉報人的行為往往深為反感,而渭南警方不願也無法證實《大遷徙》內容是虛假的。」「他們抓人的原因,並非在意謝朝平所謂‘非法經營’,而無疑是因為這本書中的相關內容戳到了他們的痛處。」
北京《新世紀》週刊「財新觀察」的評論稱:「為敲開一個公民的家門,警方冒充人口普查人員,進門抓人才出示警察證。在搜查謝的住所後,警察帶走了謝的書稿、筆記本電腦、錄音筆和U盤。在其要求下,警察列了一個查抄清單,但清單並未留下。謝妻要求警察出示拘傳手續,警察最後只是口頭說了句‘涉嫌非法經營’,卻未出具任何正規手續。法律專家紛紛指出,由於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渭南警方已經涉嫌觸犯《刑法》規定的多項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 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等。」
湖北《長江日報》署名肖擎的評論稱:「我們並非法律專家,不厭其煩關注執法程序和細節,不是鑽牛角尖,而是通過觀察一個公民的遭遇,體察我們可能會身處的某種境地——公民寫作、出版的自由會因為多麼微小的細節疏漏而顯得脆弱。」
廣東《南方都市報》的社論稱: 「作家自費出書司空見慣,權力干預公民的自由表達也不是多麼新鮮的事情,當一個作家的自費出書行動與‘非法經營罪’扯上關係時,誕生的不僅僅是一個新聞,其中必有深不可測的內幕。」「包括渭南官方在內,想必沒人敢公開否認反腐是一個利國利民的正義事業,但透過‘渭南書案’,一個殘酷的事實呈現在公眾面前:反腐只有依靠清潔的權力之手。」
香港《東方日報》「神州觀察」的評論稱:「這些年來,內地警察進京抓記者、跨省捕網民的事時有發生,背景大同小異,不外乎當地官場貪腐橫行,民不聊生,記者、作家前去採訪或寫書出版,讓地方利益集團之醜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官員惱羞成怒,大發官威,跨省抓人。」「時至今日,地方利益集團為一己之利,竟然還在頻頻製造文字獄,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神州大地每一個記者寫完一篇批評報導、每一個作家揭穿某個謊言、每一個在網志上發表不同意見的人,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安全回家,也不知道是否會有牢獄之災,中國人民還有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嗎?中華民族還有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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