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空置房調查」糊弄誰?(圖)

「6540萬套空置房」的傳聞曾一度將樓市陷入輿論的漩渦。目前,社會輿論對全國樓房「空置率」的爭論異常激烈,圍繞「6540萬套空置房」的不同觀點針鋒相對,其矛頭最終都指向同一個目標: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的緊和松、得和失、成和敗。

儘管有國家電網站出來闢謠,儘管不斷有專家出來申辯,儘管有網友民間調查晒出「黑燈率」,儘管國家統計局又亮出了一個「截至今年6月末,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待售面積為19182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積為10646萬平方米,目前全國商品住宅待售套數約99.5萬套」的官方說法。但遺憾的是,統計局並未給出空置房和空置率的具體數據。對此,統計局稱,準確的房屋空置率數據的獲取,有待於全國住房普查或含有相應住房信息的人口普查。

「謠言止於公開」,要想讓民眾少些質疑、猜測,有關部門就應該盡早做到信息公開化、透明化。

可是,如何做到信息準備、公開、透明呢?

我認為:首先,政府應該統一空置房標準或概念。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就不能客觀真實的反映空置房的情況。空置房到底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後沒有實現銷售的房子,還是售出之後半年(或長期)無人居住的房子?其次,政府應該研究出一個統一的空置房調查方案。現在社會上爭論的空置房調查方案有多種,比如以黑燈率調查,比如以電錶讀數調查,比如以水表讀數調查,比如以物業管理調查等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沒有一個統一的調查方案,所調查出的數據可能會不真實,更沒有說服力。最後,政府應出臺相應的法律。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沒有法律就沒有公平公正可言,沒有法律即使是你調查出來了空置房數據也不知道如何處置。

然而,事實上呢?

今天從新聞中讀到了《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啟動空置房調查》(9月11日京華時報)一文,文中說:「記者昨天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此前所說的空置房試點調查,已經在多個試點城市啟動。國家統計局投資司將委託當地統計局和地方調查隊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進行的空置房調查試點,並已先期在京滬深三地啟動。」「接近北京市統計局人士向記者證實,北京市作為國家統計局空置房調查試點城市之一,將按繁華、中度繁華和相對偏遠三類,選取不超過十個具有典型性的小區進行試點。不過所得到的數據不作為推算整體的依據。目前,朝陽區內已經至少有三個不同類型的小區入選調查典型。」

我不禁要問:「按繁華、中度繁華和相對偏遠三類,選取不超過十個具有典型性的小區進行試點。」的典型性代表性有多高?「不過所得到的數據不作為推算整體的依據」那還要搞調查做什麼呢?

不要因為社會輿論壓力大就匆匆出臺沒有經過認真研究的政策,不要因為人們意見大就匆匆實施沒有經過仔細推敲的方案,不要因為國家調控政策貫徹不到位就匆匆推出沒有經過反覆論證的措施。

如此匆匆出臺的「空置房調查」,不是糊弄老百姓那是糊弄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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