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嚴打,只是以暴制暴

中國公安部宣布展開為期七個月的「2010嚴打整治行動」,以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這是自1980年代以來,中國第四次展開全國範圍丶長時間的嚴打,但從動機到手法再到針對的對象,都廣受民眾質疑,反映這種以暴制暴的政治運動,不只脫離社會走向法治的需要,也脫離民意。

「喪失法律尊嚴」

中共曾在1983-1987年丶1996-1997年和2001-2002年,先後展開三波嚴打,每次都聲稱打掉了數萬個黑社會丶抓捕數十萬甚至逾百萬罪犯,但結果並不能阻遏犯罪高峯一浪接一浪。內地學者曾公開質疑,嚴打「打疲了警察,打油了罪犯」,始終未能走出「發案,破案,抓人;發案多,破案多,抓人多;發案更多,破案更多,抓人更多」的怪圈。

諷刺的是,當局近兩年言必稱盛世,如今怎麽突然變成了亂世,要用重典整治了?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稱,今次嚴打是為了「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是哪位領導的批示引爆這場嚴打呢?有學者批評:「司法僅僅成了執政黨與政府實施‘嚴打’刑事政策的工具。」有網民說:「嚴打這種手段體現的執政者的權利,卻喪失了法律的尊嚴。」「如此玩弄司法,只會加劇社會上以暴制暴的情緒。」

公安部將七類犯罪納為今次嚴打的目標,包括個人極端暴力丶涉槍涉爆丶黑惡勢力丶電信詐騙丶拐賣兒童婦女丶「兩搶一盜」和「黃賭毒」犯罪。但網民譏諷,將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排在頭位,「無非是指槍斃法官的事兒吧,影響誰的安全感了?當初殺兒童的時候怎麽不嚴打,矛頭對準你們了就要嚴打了?」「最需要嚴厲打擊的是貪官,你們看不見?」

屈打成招寃案更多

也有人擔心,當局一旦下達嚴打指標,難免出現更多屈打成招的寃案:「最痛恨的是公權不公造成寃假錯案!」「如果對公檢法整頓7個月,我覺得可能比較有點效果。」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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