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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在各省建安康精神病院 收放自定

 2010-05-28 23:0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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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在武漢結束的公安部中國安康醫院工作會議強調,精神病醫院收治正常人,須經過公安機關辦案部門的審核同意。公安部還要求各省至少建立一所醫院,收治精神病人。消息傳出後,民眾嘩然,認為荒唐,並質疑當局的動機。

據《武漢晚報》星期五報導,星期四,公安部全國安康醫院工作會議在武漢結束,有23個省市分管領導參加的這次會議強調,安康醫院內要建立監督機制,堅決防止司法鑑定中的徇私舞弊行為,在收治精神病人中要特別注意收治程序和收治對象的把關,沒有公安機關辦案部門的審核同意,對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員,一律不得接收。同一天的《楚天都市報》則稱,公安部要求各省至少建立一所安康醫院,加強對精神病人監管,對「武瘋子」堅決收治。達到「收治一個、安寧一家,收治一個、造福一方」的社會效果。

上述消息引起網民的極大反應,在官方最大的人民網強國論壇,網友指責說,「太荒唐了,到底是公安部門還是精神病醫院具備精神病的認定資格?」、「如果是警方認定,醫院應該關門」、「公安部的手伸得太長了」。江蘇一位網友稱,這意思是經警方同意,把沒有精神病的人收進精神病院進行治療,折磨成真正的精神病,如上訪人員等。湖北網路作家劉逸明認為:「我覺得是非常荒唐的事情,警察是破案的,怎麼有這個權力去鑑定人家是不是精神病呢,言外之意是,不是精神病,也可以送進去,只要公安部門同意,按道理精神病院只能收精神病人,不是精神病人都不能夠收,收進去等於是給別人施加酷刑。」

中國地方當局將訪民及異見人士送入精神病院的情況,並不罕見,其中除了普通市民,也有大學教授。《中國精神病院受難群體錄》的作者、民生觀察工作室負責人,曾接觸了大量受到精神藥物迫害的民眾。他星期五告訴本臺:「公安機關憑什麼來認定一個人是不是精神病,他的這一政策,我們認為越過了衛生部門,或者越過國家立法機關,公安機關的政策在中國現行法律下,比中國的法律還有用。」他說:「當局尤其是公安部門,長期把正常公民,特別是訪民、維權人士、異見人士,也包括法輪功這些宗教信仰者,把他們送進精神病院去,長期關押正常公民,這是一個嚴重的人權問題。在這些精神迫害的背後,我們總能看到官方和官員的影子,而‘穩定壓倒一切’的指導思想則是讓精神迫害施加者們肆意妄為、無視人權的基礎。」

他還說:「鑑定一個人是不是精神病人,這是一個科學,很專業的問題,公安局機關來鑑定,並且通過他的允許,這裡面有很大的問題。」

因多次上訪被關黑監獄的武漢訪民程雪告訴記者,非常擔心丈夫,再被公安送精神病醫院:「我肯定擔心的,因為公安局已經把我愛人胡國紅送到精神病醫院,已經送了四次了,如果設這個條例,公安機關可以隨意送人去精神病醫院。」

有四次被關精神病醫院經歷的胡國紅說:「一到關鍵時候, 開奧運會、開兩會,或者六四,把我送到精神病醫院去,,每次進去給我打電針兩個多小時,從腳到腰、腦、手,把我捆起來,服的比正規的病人多一倍的藥物。」

胡國紅、程雪夫婦是一對典型的受害者,一個月前,他們再度被當地政府派人堵在家中,不准外出。

退休的前武漢中級法院刑一庭庭長潘先生告訴記者,很多當局無法處理、但當事人要「討說法」的民眾,往往被當局送精神病醫院了事:「刑法上無法結案的、制度解決不了的、扣帽子說人家是精神病,精神病醫院重新鑑定,證明精神健康的,他也要關你。」

也曾被關精神病院的潘先生說:「我是湖北省醫學院、武漢市精神病院、武漢市公安局安康醫院,三個醫院全做鑑定,具有法律效力,都證明我精神正常,還是要進精神病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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