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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極權制度下的毒瘤

作者:秋不曲  2010-05-15 23:5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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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市的趙作海含冤11年後因為很偶然的原因得以清洗。此案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情節,那就是商丘市檢察院公訴處處長所說的當初因為公安移送趙作海殺人案時,檢察院認為證據有問題,多次拒收案件,後來市委政法委召集公檢法等共同研究,認為此案具備了起訴的條件,最後讓此案得以起訴審判。很顯然,此案中,政法委起到了一槌定音但很不光彩的作用。看過趙作海冤情的人恐怕都會對政法委心生討厭。那麼政法委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呢?

政法委它完全就是極權制度下的產物,是人治、暴政的毒瘤。我們首先看看政法委裡都是些什麼人?相對來說,公檢法部門從領導到幹部都會具備些法律知識。特別是進法院、檢察院的大門都需通過司法考試,而按筆者的觀察要通過司法考試並不是容易的事情。一般說公安、檢察、法院的領導,是從這些部門內部產生。那麼政法委領導是什麼人呢?一般就是其它政府部門的長提上來的。通常的模式是,市委書記提為省裡的政法委書記,縣委書記提為市裡的政法委書記。那麼這些個書記有幾個是懂法律的。實際工作中,他們不僅不懂法律而且還常常破壞法律,比如非法強制拆遷等等。再看政法委裡的成員,念過法律的沒念過法律的一點兒司法經驗都沒有的,五花八門,什麼鳥都有。如今的公檢法人員儘管很腐敗,但是至少還會有司法經驗,而政法委那些人則基本上不懂法,更沒有司法經驗。由這些不懂法的人把持的政法委,它能幹出什麼維護法律的好事?但是,中國特色的政治制度下,協調案件是經常的事兒,而協調案件就是由政法委來協調,召集來公檢法的人,然後共同研究,最後拍板呢,正是政法委那些不懂法的人。也就是說外行人最後拍板定調、定案。

從中共建政初的鎮壓反革命到後來的鎮壓反動會道門到反右到文化大革命,中國的冤假錯案何止千千萬萬,而這個黨委正是製造災難的源頭。如果說過去,幾乎全中國人都被政治搞瘋了,從而不講法律,那麼,中共所謂的撥亂反正之後、所謂的要依法治國之後,仍然無法無天。而如何無法無天,這個政法委就充當了這個踐踏法律的協調角色。這些年,全中國多少上訪戶被勞教,多少人以言獲罪,哪一個不是政法委協調出來的。十多年來,多少法輪功修煉人被判刑被勞教,哪一個符合中國的法律?沒有,一個也沒有。辦案人員都會說這不符法律,所以,所有案件就要政法委協調。政法委聯席會議一開,辦案人員就以幾號紀要文為依據,送無辜人去勞教、去判刑。

放眼世界,法治的潮流滾滾向前,可中國的政法委依然如故,而且眼下的中共無任何想取消政法委的跡象。所有的中國人要想活得尊嚴,就必須以解體中共為已任,將政法委這顆毒瘤徹底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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