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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世博會談記者的職業素養與新聞立法(圖)

 2010-05-13 00:5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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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中國改革開放的窗口、正在舉辦世博會的上海而且還是萬館之首的中國館之前。

香港記者在世博會中國館門口被打了,一條五月四日的新聞卻在大陸網路論壇上持續發酵,引起了一場關於大陸記者職業素質的討論。

當時一對香港亞洲電視臺的攝像記者被一名來自復旦大學的學生志願者阻止拍攝中國國家館門前排隊的人流,進而將該名攝像記者的攝影機監視器「打壞」。在新聞同業的角度看來,這是一條極具「新聞價值」的新聞:發生在中國改革開放的窗口、正在舉辦世博會的上海而且還是萬館之首的中國館之前;時間是在5月3日的世界新聞自由日的隔天5月4日,被「打」的還是來自香港的亞洲電視的記者。

一時間,港臺媒體發揮出群體作戰的優勢集體報導這一世博會開幕以來的「大新聞」,香港網路社區上關於這條新聞的評論更是罵聲連連,指責世博會暴力對待記者。雖然事情本身的結局是以世博會新聞中心出面賠償亞視記者因攝像機損壞而造成的損失,但「志願者毆打香港記者」的新聞並沒有因此而結束,先是動手的志願者的復旦大學校友、香港知名媒體人閭丘露薇在博客上撰文批評世博局組織不周,而後在大陸最紅火的社交網站人人網、豆瓣等出現了大量的挺志願者的聲浪,抗議香港記者的片面報導和沒有職業道德,甚至引發了一場關於新聞倫理大討論。

對香港記者來說,在大陸遭遇公權力的暴力已經不是一回兩回了。從成都的Now新聞臺記者被指藏有毒品並被搜查房間的事件到新疆新聞辦主任侯漢敏的「對群眾指手畫腳,有煽動鬧事的嫌疑」,香港記者屢屢被大陸各地方政府視為鬧事分子,既不接受大陸已有的所謂「宣傳紀律」的約束,更不理會地方當局的各種法規。這既是香港媒體高度競爭的結果,更是香港媒體環境早已把西方「新聞自由至上」的理念深入骨髓的結果。在香港或者西方,有明確的法律保護記者的人身安全和採訪權,明確了新聞行業在社會中的地位,同時也有十分詳細且權威的道德規範去約束記者,成為了新聞從業人員不能碰的高壓線。

反觀大陸,在新聞院校裡面可以用大量的時間進行思想教育和怎樣寫稿、怎樣編輯等新聞基礎業務的傳授,但對新聞記者的職業道德、新聞倫理等虛的方面的討論則是用屈指可數的時間在教學,被老師和學生都視為可有可無的雞肋課程。出了學校進了媒體之後,在嚴厲的內容監管和競爭壓力之下,一線記者更多的也是在思考如何有好的作品出來去搶收視率、發行量,公權力的監管雖然也是佈滿了編輯部的佈告欄,但大都是政治規範而非新聞業務更別說是職業道德。

中國的記者有一個突出的形象是從來都是居高臨下的以社會執法者的態度對待普通社會民眾,好像接受採訪就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一樣,從來不顧受訪者的感受。

前段時間在貴陽發生了中華女事件,起因是跟隨交警執法進行採訪的的貴州電視臺記者挑釁性的問題激怒了正在被交警處罰的中華駕車的女性駕駛員,駕駛員用拳頭回敬了記者的提問,最後以駕駛員被警方拘留收場。同樣,這次亞視記者引起的衝突也是這樣一個例子,只為自己拍攝的方便而不顧他人的方便乃至公共安全。在這個問題上香港和大陸記者似乎都有同樣的價值觀。

當然,絕大多數的新聞從業人員都是優秀的精英人才。其實中國大陸有著一套嚴格的新聞從業人員的准入制度,但早已名存實亡,反而成為了不學之徒混入記者隊伍最好的跳板,而正是這些人損害著媒體作為第四權在社會公眾中的形象。

筆者想說的是,與其把時間浪費在新聞內容事無鉅細的監管之中,不如腳踏實地地討論一下適合中國國情的從業規範和如何提升新聞從業人員從業水平上,早日完成保護和規範新聞行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法》的立法工作。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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