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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政後的濫殺罪孽(一)

 2010-03-30 21:4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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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9年-1951年土改運動。中共屠殺了200萬至500萬人。另有400萬至600萬人被勞改;1950年初,中國有2000萬人被打成地富反壞分子。土改的真實目的主要在於政治和經濟,最後才是社會的原因。1950年6月中共七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八大任務,第一項便是土地革。毛澤東說:要把‘土改’列為‘取得財政經濟狀況基本好轉的首要條件’。理論上,土地殺人的權力在區一級;實踐中則鄉一級大量殺人;土地時殺地主無需定罪,只需地主身份便足已殺頭。土改實質是中共對中國人民的第一次大規模公然殺人搶劫。其根源則是馬克思主義之消滅私有財產制。

2. 1949-1952年「鎮反運動」。所有的共產黨政權無一例外皆大殺舊政權黨軍政文教人員,蘇聯斯大林是在奪取政權近二十年後(1934-36)才開始大洗清,毛澤東則借抗美援朝之機大開殺戒濫殺無辜。鎮反溯及既往並適用類推,旨在消滅前政權黨政軍行政文教人員。至少71萬人被屠殺,數十萬人自殺,另有近300萬人被關押拘禁。中共自稱消滅了200萬土匪。毛澤東說「殺了70萬,關了120萬,管了120萬;但毛澤東在1959年的「廬山會議」上承認殺了100 萬人。1954年1月共安部副部長徐子榮的一份報告稱: 「共殺反革命712000餘名,關了1290000餘名,管制了1200000。」公安部長羅瑞估算則是殺了400萬人(南郭註:另有中共鎮反屠殺了600萬人之說)。例如,1951年4月25日,廣州市各界群眾3萬餘人,在中山紀念堂(包括紀念堂外草坪分會場)舉行公審反革命大會,會後槍決了反革命分子198人。

毛澤東親自指示鎮壓反革命,各省區濫殺無辜繳功請賞:

· 1951年1月17日毛澤東指示:湘西準備繼續處決反革命‘這個處置是很有必要的’,新區‘匪首惡霸特務殺得太少,地主威風還沒有打下來,一貫道甚為猖獗’。

· 1951年1月21日,毛澤東給上海市委批示:‘在上海,今年要處決一二千人,春季處決三五百人;南京春季爭取處決一二百人’;

· 1951年1月22日毛澤東電告華南分局廣東負責人稱:「你們已殺了3700人,這很好,再殺三四千人。。今年可以殺八九千人為目標。」

· 1951年2月中共中央討論決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殺此數的一半’毛澤東指示上海和南京負責人:「上海是有600萬人口的大城市,。。我認為年內至少應殺三千人。上半年至少應殺1500人。南京殺人太少,應在南京多殺。」

· 1951年2月17日,北京一夜之間逮捕反革命675人,次日公開處決58人;3月7日逮捕1050人;3月25日槍決199人。天津市3月已處決150人,計畫再處決1500人;毛對此高度讚賞轉發各地:「人民說殺反革命比下一場透還痛快。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島,廣州,武漢及其他大城市,中等城市都有一個幾個月至今年年底的鎮反計畫,都能大殺幾批反革命。

· 按照毛澤東的指示,上海市委隨即報告中央:「上海決心在已經捕了1068人,秘死100餘人的基礎上放手捕10000人,殺3000,關4000,管3000。」。4月27日,上海一舉逮捕8359人,4月30日一天處決284人,5月9日再殺28人,6月15日再殺284人,此後每隔數日即槍決一批,少則20-30人,多則150人。

· 4月22日,毛澤東借公安部的報告,公開表楊北京一天處決200名反革命‘殺得好’,說‘這是正確執行毛主席關於人民政府要大張旗鼓鎮壓反革命的指示的第一次’。

· 1951年5月,兩廣地區業已逮捕188679人,處決了57032人;其中廣東省僅4月間便處決10488人;

· 至1951年4月底,華東共捕反革命358000餘人,處決108400餘人;到10月統計數字增加至逮捕反革命468385人,殺139435人。

· 中南地區至5月中旬業已處決近200000人;毛澤東於1951年4月20日至電中央局書記:「2月中央會議決定殺人數以人口千分之零點五為準,但現在西南已達千分之一,中南和華東的某些省區亦達千分之一,個別地方已超出。華東,中南,西南三大區似乎均須超過千分之一才能解決問題。我看可以超過千分之一,但不要超過太多,不要規定一般以千分之二為標準。應將許多犯人從事生產。是一批很大的生產力」。「貴州省要求殺千分之三,我覺得貴州已殺13000人,可允許再殺一萬多一點。」

· 川西區委1950年11月處決反革命1188人,12月殺942人,1951年1月殺1309人,2月殺3030人,3月殺1076人,4月殺844人,5-6月再殺403人。

· 中共中央於1951年5月底公布已捕150萬人,已殺50萬人。饒漱石報告中央稱:華東在押26萬犯人,年內至少再殺3萬人。

· 1951年11月至1952年8月,各地又進行了新一輪鎮反運動。僅華東地區新逮捕71128人,處決10727人;而還進一步準備第三階段的鎮反,要求再捕55000人,再殺12279人。

· 江西省第一期殺17699人,關26232人,管20091人;第二期殺7402人,關5954人,管14013人另自殺和病亡767人;第三期殺1019人,關13697人,管4985人。合計殺25588人。

3. 1951年「三反」與「五反」運動,不少資本家被逼自殺。上海市長陳毅據說每天早上讓下屬匯報又多空少「空降兵」(即資本家被逼跳樓自殺)

4.1951年「知識思想改造識運動」,首先在北京大學展開,隨後波及全國大中專院校,旨在強制洗腦,閹割中國知識份子的自由精神。

5. 1950年開始迫害各種宗教。「一貫道」信徒幾乎被滅絕。許多天主教教會領導人被判20年以上重刑。1950年中國還有5500名天主教牧師,至1955年僅剩下數十人。1955年20000名教徒被捕,隨後20年內幾十萬名教徒被捕。直至今日迫害家庭教會信眾。

6.1954年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案牽連數千名黨政軍幹部,大量被判刑,勞教或開除公職。

7.1955年肅反運動,清洗暗藏在政府機關軍隊及學校中的反革命。81000至770000人被捕或處死。

8.1955年反胡適及反胡風運動,僅後者一案牽連7300餘人被捕,人民日報頭版稱:10%的黨員是叛徒。

9.1957年反右運動。因1956年匈牙利暴發反抗共產極權暴政的武裝起義,被蘇軍殘酷鎮壓,加之赫魯曉夫在蘇共20大上作了批判斯大林的秘密,對斯大林迫害黨內同志殘暴野蠻有所揭露。毛澤東先以「百花齊放,百家爭鳴」誘導國人向中共提意見,以顯其「寬大虛心」,由於中共建政短短几年即造孽深重,工農商學各界批評意見洶湧如潮,毛眼看無法收拾,乾脆公然耍流氓以所謂「陽謀」,將中國敢言正直知識份子一網打盡。中共迄今稱共554000人被打成右派。依最新解密檔案研究顯示;實際打成右派與中右的中國知識份子高達461萬人。其中右派3178470人,中右1437562人。右派被清洗出中國政治經濟社會學術領域長達20年,數十萬人死於非命,大多數被強制勞教,有些被判刑勞改,至少幾十名大學生右派被以反革命罪處死刑,僅北京大學確認有8名右派學生被處決。許多人在隨後的大飢荒年月中因飢餓和過度勞累而喪生。

· 1957年反右鬥爭四川省抓了十多萬右派,僅四川大學就有五百多名學生被打成右派,物理系女學生馮元春還被殺掉。

· 八個中國「民主黨派」受到了嚴重打擊。如民盟中央負責人有58名被打成右派。民建的154名中央委員中有28名右派,佔百分之18,2萬4千多名成員中,右派有3,100名,佔百分之13。九三學社成員6,000多,右派有440多名,佔百分之7。

· 僅1957年的北京大學,師生有1500人因「反右」蒙受不白之冤,多被開除公職與學籍,發配窮山惡水、荒原大漠亡命了之;

· 不少右派學生隨後在文革高潮及一打三反運動中被殺害:

1. 黃宗羲(北大學生1957年打成右派1958年被槍決,他極可能是第一個被槍殺的右派學生)

2. 林昭(彭令昭1957年在北大被打成右派份子;1960年因參與編《星火雜誌》被以反革命集團罪名判處20年徒刑;1968年4月29日被判死刑立即執行,其母還被要求支付5角人民幣子彈費!);

3. 劉文輝(1957年工人右派1967年3月23日因批判文革十六條以反革罪處死,他系文革被殺害的第一人,其親人也被責令補交子彈費人民幣5角!)

4. 柳有新、彭振邦、陳霖、尤詠仁、楊望義、張鵬宏(前述七人1968年4月27日在上海被以現行反革命分子罪名處決;同時被判無期和有期徒刑的三名反革命名字無可考)

5. 顧文選(北大學生1957年成右派並判刑5年,1970年3月5日以反革命罪處死);

6. 張春元(北大學生,1957年打成右派因《星火雜誌》被判無期徒刑,後於1968年處死);

7. 杜映華(大學生右派,因《星火雜誌》判刑五年,1968年處死);

8. 瀋元(1957年北大學生右派,1970年3月5日以反革命罪處死);

9. 張錫琨(北大化學系學生1957年成右派,1977年因越獄被槍決);

10.任大熊(北大教師1957年右派,1970年以反革命罪處死);

11.黃中奇(北大哲學系學生1957年成右派文革中被反革命罪處死;

12.劉奇弟(北大學生1957年打成右派,1961年遭吊打凍餓而瘐斃獄中);韓其慧(北大學生1957年打成右派發配西北死於斯);

13.陸魯山((北京工業大學學生1957年右派文革中企圖偷越國境以反革命罪處死);

14.姚祖彞(外貿部的英文翻譯1957年右派文革中以反革命罪處死);

15.王桐竹(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的俄文翻譯1957年右派文革中以反革命罪處死);

16.孫本喬(北京農機學院學生1957年右派文革中以反革命罪處死);

17.朱守忠(1957年在寧夏被劃成右派,1970年2月21日被以反革命罪槍斃);

18.馮元春,四川大學生物系學生,因反右運動中批判毛澤東,1957年末以反革命煽動罪「判處徒刑20年。入獄後不屈服,經常上訴,文革高呼「打倒獨裁暴君毛澤東!」 1968年被殺於南充監獄,據說死得比張志新還慘;

19.周鴻東(1970年3月5日與顧文選同以反革命罪處死)

20.田樹雲、孫秀珍、朱章濤、王文滿(皆為寧廈大學生右派,1970年3月5日同時被以反革命罪名處死);

21.周居正(1957年被打成右派,1958年因組織中國馬克思主義者同盟處死刑);

22.吳文懿(昆明師範學院學生之所以劃為右派,因為要求公開組建中國大同黨被槍殺)、

23.陸蘭秀(1966年以反革命罪被捕1970年7月4日處死)、

24.蔡鐵根(1957年以老紅軍,大校級教授右派,1970年3月11日獄方用麻繩將他捆綁後宣讀「逮捕令」,緊接著便對他宣讀判決書:死刑,不准上訴。他剛要申辯,獄卒便勒緊已套在他脖子上的麻繩,使他說不出話來。接著就把他拉到刑場槍斃了。

25.舒賽、馬綿珍(1970年一打三反被捕,5月10日槍決);

26.徐關增(1957年右派,在勞改農場組織「中國共產主義聯盟」和「科學共產主義」於1970年處決);

27.劉世廣(清華大學學生1957年右派,1958年處13年徒刑,1970年處決)馬維崎、孫寶琮十三人被定為「首犯」和「主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28.張師亮甘肅師範大學教授七○年月三月十七日死刑;

29.朱守中,原上海師範學校副校長,反右運動中被開除出黨,在1970年「一打三反」中被槍殺。

30.王希貞,淅江省洞頭縣革委會常委(學生代表)執行搶決時為防止他呼喊口號,將其喉管割斷,家屬全部被押不讓他們鳴冤叫屈;

31.吳述森、吳述樟、魯志立(皆為寧夏大學畢業生,因辦「共產主義自修大學」被以反革命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熊曼宜在關押期間觸電自殺)、

32.吳曉飛,1970年2月17日,二十二歲時被槍決。因寫兩篇論文論及文化革命「是一件反常的政治事件」,「人民不管從政治上和經濟上說來都得不到一絲好處」;抨擊林彪「神化毛主席」,江青「是文化革命中無政府主義氾濫的根源」,對劉少奇的迫害「不擇手段、不通情理」等等

33.劉勇,因撰文說「林彪說毛主席的話句句是真理,這句話是錯誤的,是唯心主義的東西。他這樣一搞,實際上把毛主席搞成偶像了。」為此於1970年被處死刑,慘遭殺害。

34.謝洪水、謝永祺等十九人,因組建福建省「中國共產黨幸福委員會」於1970年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謝百添、謝尋興在勞改營中繼續為劉少奇辯護,被加「罪」而改判成死刑,立即執行。未被逮捕的人中,有十二人被逼自殺身亡,八人被打傷致死。有的人被槍斃後,妻子、母親也被逼自殺身死。

35.毛應星,甘肅靜寧縣農牧站女技術員,1957年在蘭州農業學校被打成右派。在夾邊溝勞改農場「勞教」後到靜寧縣。文革中她議論「現在就是有一些奉承的小人,將毛主席包圍了」等,又被判五年徒刑,但1970年4月3日甘肅省革委會討論她的案件時,由於她的哥哥在美國,省委負責人說了一句「殺!很壞,家庭是反動的。」1970年4月12日被槍殺。

36.方運孚,建設銀行重慶分行,因談論「劉少奇是對的。他主張發展生產,發展經濟,有什麼錯?」「劉少奇打倒了,但這些主張打不倒。」「彭老總的萬言書將與日月同光輝,千秋萬代受人崇拜。」1968年「清理階級隊伍」時,公安局曾拒受銀行革委會報捕的要求。可是「一打三反」,公安局為配合運動,將他收捕。經辦者擬判十五年,報市公安局軍管會,加至二十年;送重慶市革委會審批,改成無期。最後經四川省革委會終審改成了死刑!十天上訴期未滿,他便被槍殺。時為1970年3月。

37.張九龍,(湖南大學生右派,1970年3月一打三反中被槍殺;1970年3月間,湖南「長沙當局開了兩次大的殺人大會,每次處決近百名犯人,其中一半以上是政治犯。」運動前原判決為「死緩」的政治犯全部從勞改農場拉出,改判為「死刑,立即執行」。據著名學者楊曦光回憶:「我在勞改隊,親眼看到了五十多個從未有犯罪行為和暴力行動的政治犯被處決。)

38.陳克禮,1957年右派,文革開始後,署名上書中央文革和國家領導人,歷陳文革給國家和人民帶來的災難,建議立即停止文革,認為社會主義一些正確理論源於伊斯蘭,指出伊斯蘭可以作為中國的道路.被以惡毒攻擊文化大革命,反黨反社會主義現行反革命罪被捕入獄. 一打三反"運動中1970年7月5日被槍殺。

39.遇羅克(因《出身論》1970年3月5日被以反革命罪槍殺)、

40.王申酉(上海復旦大學研究生1977年4月27日被以反革命罪名處死)、

41.胡懋峰(在獄中組織「孫文讀書會」研讀世界名著,批判文革。為人告發,也被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於1968年槍殺)、

42.李九蓮(因給男朋友的私信中不滿文革及毛澤東被出賣,以反革命罪於1977年12月14日處死,遺體拒絕親屬收屍被棄荒野,後被精神病人割去陰戶及雙乳)、

43.鐘海源(因為李九蓮報不平,以反革命罪處死刑,1978年4月30日處死,刑前被活體取腎);

44.史雲峰(1976年12月19日以反革命罪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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