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毒犯 李莊案 江澤民被通緝——三案之反思

過去的這兩個星期以來,網上看到比較大的消息,主要是圍繞在有關法律上的一些問題,我覺得非常值得我們關注。就在我做節目之前,在網上看見了兩篇文章,一篇是關於目前薄熙來在重慶所謂的"唱紅打黑"以至於引出了李莊案。

李莊案我們看到最新的消息,說全國很多的律師因為李莊案這件事情引起了強烈的反彈,因為所有的辯護律師都感到人人自危了。這是在國內我們看到的一個現象。目前的狀況就是說李莊已經被判有罪,判了兩年半,李莊的律師也決定要往上申訴。具體到底會怎麼樣,我們拭目以待。但是他所代表的內在的涵義很值得探討。

另外一件事情就是作為英國的販毒分子被黨給正法了,被判決死刑,而且執行了。其實這件事情本身是零七年出的事情,後來到零八年包括上訴。比較奇怪的是在去年年底的時候,這件事情重新被提出來,然後加以執行,我覺得這個案子本身在我看來是為了掩蓋其它的事情。還有一個案子就是江澤民在阿根廷,阿根廷法院發出逮捕令,要求逮捕江澤民和羅干,而且把逮捕令已經發到了國際刑警。

這幾件案子表面看起來彼此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但是作為一種真正內在的理念,最關鍵的問題就是說作為我們普通的大陸人,我們在大陸的環境當中,這種長時間的被教育的過程,形成的一些觀念跟正常的國際社會的正常看法形成了強烈的衝突。這個問題就顯得比較突出。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不妨看一下網上有那麼兩、三篇文章,這兩三篇文章合在一起來看就非常有意思。

其中在法國國際廣播電臺有一篇文章,這篇文章很有意思,實際是討論有關英籍的毒販被執行死刑之後所帶來的一些看法,國內的一些看法,我們來分析這件事情背後的一個內在心理,我看過之後我覺得是我最近一段時間裏很少看到的一個好文章。

11 號法國國際廣播電臺駐北京的特約記者周西寫的文章題目叫"中國處決英籍毒販引發的集體狂歡背後"。文章提到29號,引發中英兩國外交摩擦的英籍毒販阿克毛在新疆被執行死刑之後,消息一經傳出,引起了大陸憤青們的一片歡呼聲,環球網當天進行的一項調查,在15,000名投票者當中,競有97%的人支持中國政府的本身的行為。它說就從這兒說起,1月2號的晚上,央視主持人水均益與幾名專家在節目當中大侃特侃這件事情,特別是抨擊英國政府的"雙重標準"。

在此,有評論寫道,水均益他們這回真的是抓住了理兒:當中國政府就西方法院的某項判決與其政府進行交涉時,他們往往會說,我們的司法是獨立的,政府不能干預司法。而這次中國法院作出的判決,英國政府卻要中國官方干預改判,這不是典型的雙重標準嗎?於是,中國媒體不斷抨擊西方國家"雙重標準"的傳統說法,這本身成為了有力的證據。

可以想像出來,或者說聽眾朋友可能比我更清楚,當時在大陸人民狂歡、人們高興,終於向英美說不的那種愛國的高漲,這點上完全可以想像的到。說實話這篇文章接下來我倒感觸挺深,就是說他反駁上述觀點的人卻是同樣來自於大陸,來自於北京。是中國政法大學叫叢日雲教授他寫了一篇文章,在法國國際廣播電臺文章當中引述他的部分是這麼講的。"不錯,這的確是"雙重標準",但問題是,對同一個或者同一類對象不能用雙重標準,而對不同的或不同類的對象就應該用"雙重標準。"

由於西方國家普遍採取司法獨立,政府無權干涉司法,所以你無法要求英國政府改變法院的判決。但是,在大陸、在中國是公開堅決地拒絕司法獨立的國家,中國的法官是要"講政治、顧大局的,是要守紀律的",那些事關政治影響的案件,更是要由法院的上級領導來決定的,法官只不過是按照指示把它宣布出來而已。

也就是說法官本身是黨的傀儡。這是盡人皆知的事實。對此,水均益和他的那些專家們不會不知道。很顯然,英國人也知道這一點,所以他們自然向中國政府交涉,要求改判這是沒有錯的,如果他們也按照他們英國的概念,他竟然傻乎乎地直接衝著法院去,那這些英國人就真的無知了。由此可見,正是因為我們公開拒絕了司法獨立,才逼得西方人不得不用"雙重標準"來和我們打交道。

我覺得這個說的足以清楚了,作為普通的大陸人來講,大家非常明白人家在說什麼,而寫這篇文章的人恰恰是中國政法大學的教授。文章裡又提到說,水均益和專家們還忽略了一個問題,雖然英國人在司法程序問題上不得已使用了"雙重標準",但在法律的價值準則上奉行的是單一標準,那就是,作為現代司法制度內涵的人道標準。這裡主要提到一個概念,就是西方國家普遍採取廢除了死刑這種做法,這是現代的法律和文明理念,這是被文明社會得到普遍尊重的。

這種理念對於在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卻是非常陌生的東西,因為中國法律上死刑的罪名之多,每年處死的人之多,與中國的經濟奇蹟一樣在世界上早已聞名遐邇。雖然中國的GDP是在坐三望二,但每年在大陸合法給殺掉的中國人卻超過了全世界其他所有國家的總和。所以處死這個英籍的毒販是依據中國的法律,但我們是否應該思考一下,這究竟是需要維護的法律,還是需要廢除的法律呢?

我覺得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提出的說法非常明確,文章裡提到另外一個概念就是有關生命的態度和生命的價值的問題。他說如果按照水均益們的觀點,英國人不應該在司法程序上使用雙重標準,不過,在法律的人道精神方面卻應該接受雙重標準。要知道,這裡是中國,對人的生命的態度與你們是不同的,不要把你們的所謂價值觀念強加給我們,在你們那裡,他指人在英國、在西方國家不殺的,在我們這裡是可以殺掉的。

這裡文章提到一個故事我覺得非常觸動,在2000年,一家生活在南京的德國人,一家四口被入室搶劫的中國人給殺害了,凶手隨後都被判處了死刑。讓所有中國人意想不到的是受害者的老母親卻上書中國法院,要求寬恕凶手,信中說:如果你們處死了他們,那就等於再次傷害了我們。

而當德國媒體記者在外交部的新聞發布會上轉達親屬們的這個要求時,卻遭到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的斷然拒絕。在這裡,西方人沒有搞雙重標準,而是希望中國人也能與他們的公民享受相同的人道標準,卻被黨給拒絕了。這個說的就非常的觸動。

接下來他就提到另外一點就是有關人的價值的概念的問題,他說常識告訴我們,嚴刑峻法並不能真正解決犯罪問題,輕易地殺人只能使人們的生命更加的卑賤,而生命的貶值又會促使人們輕易走上犯罪和殺人的道路。一個將人的生命等同於50克毒品,或多少萬人民幣的國家,人們不會尊重生命,包括自己與他人的生命。一個國家用報復性甚至加倍報復性的方法懲罰罪犯,將會鼓勵許多人也用同樣的方式對付自己的同胞。

文章最後也特別提到一點,最讓中央電視臺演播室的專家們和水均益們感到高興的是,英國首相和外長們都曾經向中國政府求情,要求赦免這名毒販,但是白忙活了一場,一點兒脾氣也沒有。不僅如此,更讓他們感到慶幸的是,英國人總算有了一個"雙重標準"的把柄落在我們的手裡,正好可以大加發揮;而且中央電視臺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它對輿論的壟斷,通過傳播偏見,更加不斷的製造著仇恨。

這些文章我看過之後個人來講是非常觸動的,他提到了一個"雙重標準"的問題;提到了一個行政、立法、執法之間的相互關係問題;以及在不同的國家,人的生命價值的概念。特別他提到一點,當一個國家把自己國民的生命的價值等同於50克毒品,或者說多少萬元人民幣的時候,這樣的國家會使得人們彼此之間製造各種仇恨。

他是政法大學的教授生活在北京,今天在普通的大陸人當中,彼此之間到底有多少這種誠信可言呢?這種概念包括我們聽眾朋友,大家可以自己問自己,在我們的周圍有多少的朋友、親人、同事、同學,大家彼此無話不說、大家彼此交心的,而不怕有任何的自己被對方所傷害的呢?我覺得這個是個非常嚴峻的問題。

而到底中國人如何看待我們自身的價值,這本身也是存在的問題,這個對比是非常關鍵的,而這個文章當中所提到的這幾個概念,也確實是值得每一個人思考的。可悲的就是在現實的生活當中,當英國人被就地正法之後,大陸人的那種歡呼、那種高興、那種雀躍是令任何一個正常社會的人毛骨悚然的。

當他提出的一個例子就是2000年德國人被殺之後,受害者的老母親竟然自己上書給中國的法院,要求不要把這個凶手殺掉,因為這會傷害到他們,而這樣的請求卻被中國的外交部的發言人斷然拒絕了。這種悲哀作為我個人同樣來自於大陸、來自於北京,說實話我原來並沒有注意到這段新聞,因為那是發生在2000年的事情,當這篇文章把這件事情回放出來之後,我個人內心中的震撼是非常強烈的。

確實值得我們每一個普通的大陸人的思考,我們為什麼在世界上,在其他的民族的面前,在其他的國家的面前,內心中總是有一種隱隱的自卑感。包括買飛機票,在國內坐飛機,中國人的護照和外國人的護照如果飛機出現狀況的時候,賠的價碼都不一樣呢?當在一個國土當中他的握有權力的人,對自己的民族、對自己的國民、對自己的同胞都看不起的話,明碼標價都是要低價位廉價的話,更不用說對人的生命的尊重和對那種人性的尊重,我覺得這個對比就非常強烈了。

另外一個概念就是有關司法獨立跟行政的獨立。節目的開頭,我提到另外一個問題,就是目前薄熙來所幹的李莊案。李莊案這件事情在國內整個律師界反響非常大,而且很多媒體包括中央一級的媒體把這種反響也披露出來,提到一個最關鍵的說法,就是今天律師本身在這種背景之下出現人人自危。

如果重慶的做法擴展到全國的範圍之內,將是整個國內律師界的一大悲劇,而這個悲劇將帶來深刻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就像艾未未在看待有關李莊案的時候,他明確寫道說,如果把他對比與劉曉波的話,李莊案對社會層面的影響將更加的深刻,因為他將直接觸及到我們每一個具體的大陸人的安危。

我覺得他的概念就是說,在重慶這個地方政府的權力,地方一把手的權力超越了一切,代表了一切,而當其他任何的與這個一把手的方向、希望相反的時候,或者說在他的眼睛裡認為你是跟他作對的時候,他將行使一切冠冕堂皇的理由、手段,包括法律,包括為了維護社會的安定、團結,包括為了某一個地區的民安、民生,以各種各樣的名義把對手之置於死地。這就是為什麼讓所有的人,讓這麼多記者感到毛骨悚然,感到巨大的威脅的一個最關鍵的地方。

其實在我個人的看法,薄熙來的做法主要是為了個人的仕途,想重返到中央去,想在自己的仕途上作最後的一搏,這是幾乎所有稍微明鏡一點的人都可以看得出來的,但是因為薄熙來僅僅是重慶市委書記,中共的政治局委員,如果按照中共政權官員的角度來講,那是一品大臣。

因為真正能進政治局的就那麼幾十來人,但是無論怎麼說,他也是個地方官員。在這麼一種大的全國背景之下,地方官員的做法,你可以評判他左,你可以評判他右,但是在我的眼睛裡,薄熙來的做法恰恰是代表了黨今天在大陸從"建國"那一天起一直的做法。黨的利益高於一切,黨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可以使用一切的手段,工具來達到黨所希望的目的。

但是黨又是誰呢?誰又能代表黨呢?我們早就說過,一個地區,一個部門,任何一個環境當中,只要有人群的地方,成為一個人群氛圍的時候,黨的一把手,黨委書記啊、支書啊,這個黨的一把手他就是共產黨,他就是最終的代表,他的一切就是黨的一切,他的意志就代表了黨的意志,他要做什麼就是黨要做什麼。所以讓我說薄熙來的做法要放大說,放大到胡錦濤的這個層面上,其實是一樣的,他的做法就是真真切切的代表了黨的利益。今天在大陸我們普通的大陸人,我們不得不面對的一個現實。

那把薄熙來這件事情,這個故事如果也轉給中央電視臺的水均益們和這些專家們,我就不知道他們將作何解釋?在這種執法和行政完全合為一體的時候,完全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時候,我就不知道他又將作何評論呢?這個就是非常非常簡單的道理。因為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這就形成了更加鮮明的對比。

另外一件事情我覺得也形成鮮明的對照,也是在年末出現的,就是江澤民被阿根廷的法官發了通緝令,要求國際刑警逮捕羅乾和江澤民,在這個背景之下,當時中共還沒有說話,可是當路透社率先把這件事情作為新聞披露出來之後,包括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馬來西亞國家新聞報,很多新聞媒體都把它作為新聞報導出來之後,中共外交部發給路透社一個新聞稿,外交部的發言人姜瑜直接威脅說,要顧及到中國與本國之間的關係,不要破壞兩國之間的關係,這樣的做法會損害兩國之間的利益的等等等等,所答非所問。

這個在上次的石濤評論中跟大家都分析過了。這種所答非所問所涵蓋的道理,又把國內的一套拿出來讓外國的執法機關、政府機關去幹預司法本身的獨立性。我就不知道這件事情的這種概念,這種雙重標準如果在水均益,以及他的專家們在做節目時,如果我們有誰打電話進去,問他有關這個問題的時候,包括有關外交部的發言人姜瑜的說法,所謂的抗議的說法,我們也給他講進去,不知道水均益和專家們將作何答覆。

其實道理很簡單,一個是江澤民在海外被通緝;另外一個英國人被執行死刑;再有一個就是我們剛才所提到的,國內薄熙來的打黑、所謂的李莊案。這樣前後的案子針對的是不同的人,不同的位置,但是它所真正觸及到的都是一個概念,也就是政府與法院本身,到底是彼此分離相互制約,還是彼此的隸屬關係,這麼比較起來,可能大家也就更容易理解了。

目前稍微明白一點的人都對一黨專政的那種憤恨,那種既無奈又憤恨的態度,而為什麼任何一個正常的社會環境當中,大家都非常強調一點,法律就是法律,法律必須跟行政、跟政府分開,而正是因為法律的存在,就像馬上要離任的現在的香港的首席大法官李國能,在他即將離任的最後一次的演講當中特別強調的一點,就是在未來的香港首席大法官的挑選當中,一定一定要避免有任何的政治因素。他提到另外一點說,法官就是法官,法官絕不能以政治作為平臺的,法官的最大的作用就是判別是合法的,還是違法的,這就是法官的責任。而且特別強調一點,做什麼都是不懼不偏。

我覺得他這種說法本身是非常悲哀的。因為在香港他本來是可以繼續做下去的,可是在去年他突然提出辭職的時候,就已經引起強烈的反響。而他辭職的背後,就像他在最後一次演講當中提出來的,對未來的香港首席大法官的忠告,就是要珍惜自由,保護所有香港人的權利,要做到不懼不偏。這個不懼不偏的說法一定是針對今天中共所代表的所謂的中央政府對香港所施加的壓力。

所以我們幾個案子我們放在一起看,聽眾朋友,作為我們普通的大陸人就可以明白一點,司法獨立是對我們每一個人個人的權利和自由是多麼的重要。而今天在大陸,黨一定強調黨要領導一切。它為什麼決不放棄呢?為什麼又以法律的名義去統治、影響或者說去洗腦著我們普通的大陸人呢?最最關鍵的就是這點。它要握有權力,它不想把這樣的權力給與我們每一個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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