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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之李莊案 汪洋之南方週刊披露最新內幕(圖)

——李莊案誘因是趙長青成功辯護後殺雞駭猴

作者:陳磊  2010-01-11 23:2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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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偽證案直接誘因是,黎強案中著名學者趙長青的成功辯護,使得警方赫然發現,相對於前期轟轟烈烈的掃黑抓捕,現在最大的困境在於定罪"

2008年12月30日,備受關注的"李莊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案"(下稱"李莊偽證案"),在重慶市江北區法院一審開庭。

律師李莊(資料圖片)

檢方指控,現年48歲的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在接受重慶涉黑案龔剛模的委託後,3次會見龔,"誘導、唆使龔編造公安機關對其刑訊逼供等供述,為使供述得到法院採信,李莊還引誘證人作偽證"。

李莊聘請的著名律師高子程、陳有西則稱,截至被刑拘,李莊在龔剛模案中,未曾向法院提交任何證據,且李莊希望出庭作證的證人均拒絕出庭。因此,李莊沒有機會偽造或幫助偽造證據。

在長達16個小時的庭審中,控辯雙方爭論激烈,致法庭5次休庭。最後一輪法庭辯論,公訴人脫口而出"李莊住著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著免費嫖宿"......,讓旁聽者無不為之震驚。

李莊當即回應:"你這是誹謗,我嫖誰了,你認識嗎,有證據嗎......"

截至本刊發稿日(2009年1月5日),重慶江北區法院尚未就李莊案做出一審判決。但是,這場重慶"掃黑"引發的連鎖反應案,已形成"黎強案"後又一輪媒體報導高潮。

"李莊偽證案"的重慶細節

消息人士透露,李莊案庭審前,重慶市方面專門召開會議為該案做相關準備。

果然,庭審中,不見了江北區檢察院的公訴人員,而是換成了有"全國十佳公訴人"頭銜的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公訴一處副處長幺寧,和有著"重慶市十佳公訴人"榮譽的檢察院第一分院公訴處處長助理賀貝貝。

旁聽者同樣要人云集--"重慶市檢察院的副檢察長,各級法院的院長、副院長都在裡面",有記者還見到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王雲生。本刊記者在現場看到,江北區法院院長張曉川,著便裝,在庭審現場不斷來回踱步。

或許壓力過大的緣故,擔任審判長的江北區法院刑庭庭長付鳴劍多次出現不當口誤。從上午9點多至第二日凌晨1點多的庭審後,付鳴劍宣布休庭。

隨著旁聽人群的散去,另一場內部會議在法院召開--西南政法大學和重慶大學的5名法學學者,已被有關方面緊急召集到江北區法院--在庭審結束的深夜,當場研討庭審得失,會議持續到了凌晨2點多。接著,這5名法學學者針對李莊及辯方觀點的"釋疑",成了重慶本地各大媒體的重頭文章。

這只是"李莊偽證案"庭審的花絮一端。

據李莊辯護律師陳有西個人網站披露出來的信息,"李莊案"庭審前,重慶市有關部門曾決定法庭"快審快結,當日宣判"--"若李莊配合,且律師對李莊作有罪但罪輕辯護則判李莊緩刑;若李莊不配合,律師作無罪辯護,則判李莊3年。"

李莊得知此消息後,"堅決否定有罪",由此,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制定"無罪辯護"方案--查清事實,不讓法庭當日宣判--結果出現了庭審開始的一幕:李莊多次申請公訴人、審判法官迴避,"拖延時間"。

消息還稱,擔任庭審的審判長在開庭前曾到重慶市高院請示,高院領導不見但傳出一句話:讓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體現法庭公正。正是有這一"尚方寶劍",才使得審判長一次次容忍控辯雙方辯論,庭審拖至凌晨1點多。

不止於此,在"李莊偽證案"中,重慶警方和檢察院的辦案速度也讓人驚嘆--12月12日下午,李莊在北京被重慶警方刑事拘留,第二天,重慶檢方宣布對其實施逮捕;一星期後,新華社發出報導,"李莊已被提起公訴"。

"這麼短的時間很難保證正常的調查取證。對律師履行辯護職責來說,感覺太倉促了。"李莊聘請的律師高子程說。

在庭審現場,李莊也發出抱怨:"我有很多權利,但都被駁回了......我已經做好了進監獄的準備,你們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吧......我就是個燙手山芋,希望審判長盡快丟掉。"

"掃黑"運動中的律師價值

現在,很難說清,作為一個為當事人辯護的律師,李莊緣何進入重慶警方視野,進而遭到拘捕。庭審透出的信息是,12月10日凌晨,龔剛模在警方詢問中,"順便舉報"了辯護律師李莊。

讓人疑竇叢生的是,龔的"檢舉"為何會發生在凌晨2點多,這個時間,看守所還允許了打黑專案組的警察去審,而且,當時龔案已經到了法院開庭階段,偵查已然結束,警方不再介入。

再就是,當事人舉報自己的律師,這極其罕見--"正常情況下,無論律師是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還是維護非法利益,被告人都不會舉報自己的律師。所以,龔剛模的‘反水',讓整個律師界大為震驚。"

在庭審過程中,李莊透露,審訊他的警員說,抓他"是開了‘大三長'會議決定的"。所謂"大三長",是指公安局局長、檢察院檢察長和法院院長。這一說法,沒有得到重慶方面證實。

12月31日下午,重慶市公安局聘請的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告訴本刊,"李莊偽證案",直接誘因是,"黎強案"中著名學者趙長青的成功辯護,使得警方赫然發現,相對於前期轟轟烈烈的掃黑抓捕,現在最大的困境在於定罪。

"趙長青的成功辯護,使得重慶警方覺得遇到了重大阻力--案子從法院退回公安補充偵查,拖了一個多月,讓警方覺得自己不再強勢;也意識到大律師的價值,他們決定殺雞駭猴。"這位律師說。

資料顯示,趙長青,中國刑法界泰斗級人物,1997年刑法修訂者之一,這次修訂,"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首次寫入刑法;趙是黑社會問題的權威研究者,也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適用及立法問題研究》課題組組長。

由於趙長青等人的辯護,"李莊偽證案"開審的前一天,休庭一個月的"黎強系列案"一審宣判--檢方指控涉黑的21人,只有13人被法院判決涉黑,有9人涉黑證據不足被摘掉"黑帽"。媒體評論,"這是重慶打黑審判以來,首次出現摘黑帽的判決結果。"

重慶本地有律師說,"黎強的辯護律師趙長青給我們定好了調子,沒有他,後面的律師都會垮掉--43個律師相互間未經任何溝通,全部否認了檢方對各自當事人的黑社會犯罪指控。  

在接受本刊訪問時,趙長青曾表示,"最主要的還是在於,我沒有講錯,辯護意見是有道理的......我一直有一個觀點:抓漏了一個人和錯判了一個人,這兩者相比較,後者的危害性要更大一些。"

在庭審中,李莊也說:"什麼是鐵案?必須要有律師的參與,經過控辯雙方交叉質證,這樣的案子才是鐵案。"

李莊的"背景"與"北京律師"

在"李莊偽證案"被媒體曝光之初,一個被屢屢提及的故事是,作為北京康達律所合夥人之一、法易網2007年全國百強律師排行榜第二位的律師,李莊常常向他人炫耀自己的"背景"

資料顯示,成立於1988年的康達律所,是國內最早成立的律所之一,總部設在北京,迄今已在全國設立11個分支機構,執業律師多達200餘人,主任付洋現任中國律師協會副會長。

在"舉報李莊涉嫌詐騙"的公開信中,北京律師李勁松提及,李莊所在的北京市康達律所,其主任付洋,父親是"曾任全國人大委員長的彭真";而該所另一位排名靠前的合夥人鄭小虎律師,其父則是"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鄭天翔"。

庭審中,李莊說,在看守所會見龔剛模時,由於看守所要求律師會見當事人,必須專案組警察陪同,他因此與專案組警察"發生了爭吵"--"最後一次會見,我與監視我會見的警察發生了最激烈的爭吵,並當場揭露了個別警員刑訊的違紀行為,對其進行了嚴厲訓斥。"

與之形成對比的是,一同辦案的其他會見律師,對於重慶"見當事人需要專案組警察陪同"的規定,幾乎都採取了默認的態度。

李莊的出格,在一群"沉默者"中被凸顯了--自辯中,李莊提道:"2009年11月31日,由於重慶明傳電報到北京反映了我的情況,律協以及事務所領導找我談話......領導指示:盡快赴渝,一定在開庭前與有關部門溝通。"

李莊的親屬說,最初,有關方面想讓李莊退出龔剛模案,他拒絕了。很快,更大的壓力到來--"(在12月4日會見龔剛模後,)在途經成都、河北辦理其他案件時,接領導電話:因重慶案立即回京報到。"

"11日下午我向所黨委報到......按照上級機關指示,經我所管委會、黨委研究決定,並報上級機關批准,我撤出重慶龔案,取消代理。12月12日上午,我以電話、簡訊的方式正式通知陳庭長,取消龔案代理......"

在李莊按照康達律所和"上級機關"意圖行事過程中,尚未完成解約手續的他被重慶警方抓獲--"12月12日下午,我在與龔剛模妻子商談辦理解除代理手續事宜時被抓。"

李所言的"上級機關"指示其解除代理合同,這其間重慶方面是否給予了一定的承諾,現在成謎。但李莊的被拘,很快引來北京律協的高度關注--副會長張小煒為首的5人調查小組,飛赴重慶。

而張小煒除了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身份外,另一個身份是現任最高檢常務副檢察長張耕之子。

隨著"李莊偽證案"漸次展開,一個被稱為"北京律師"(尤其是那些關係、人脈深厚的北京律師)的群體已經顯露。

北京市明誠律師事務所律師盛東生說:"北京律師有不少手眼通天的人物,能夠通過各種辦法直接見到或聯繫上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領導、最高司法機關的領導,甚至是中紀委和中央政法委的領導......能夠通過書面、口頭或各種媒體(包括各媒體的內參)向他們反映情況,促使領導們關注案件、對案件作出批示、督辦案件和查處案件。"

有媒體稱,"中國的律師界,尤其是刑事辯護領域正在形成這樣一種景象:各地的律師都基本沒有人會出面挑戰當地司法機關以及政府的意志......但北京律師是個例外,往往敢於代理敏感案件,勇於挑戰各地司法機關......被認為跟北京的司法權力更加接近,從而有機會通過自上而下的法院系統來影響判決。"

律師利益和地方政府的意志

在接受媒體採訪和庭審中,李莊喜歡說這樣一句話:"我願意用我的自由,換取中國法治建設的進步"--將個人自由與中國法治的進步聯繫在一起,李莊可謂佔據了道德高地。然而,回到原點,在接受龔剛模親屬委託之初,他只是為錢而工作。

庭審顯示,2008年11月初,龔剛模的妻子程琪找到李莊,雙方約定辯護,律師代理費為20萬元。"過了兩天,他(李莊)和我說官司很有難度,20萬元做不下來,要再加30萬元,找專家搞論證。第二天,我就又打了30萬元過去。"

此後,李莊以康達律所的名義,邀請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界泰斗級人物、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陳光中,刑法學界權威、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陳興良等4位著名法學專家,進行專家論證。

幾個小時的論證後,專家們一致的意見是:1、龔剛模在涉黑組織中不具備黑老大地位;2、在李明航被害案中不負主要刑事責任--帶著這個對龔剛模有利的"專家結論",李莊奔赴重慶,向龔的家人提出,律師費"再加100萬元",因為"還有很多事情要做"。龔剛模的二哥龔剛生,立即安排會計打去100萬元。

"這樣的專家論證會,實際上大概只需要花費幾萬元"(每位出場參與論證簽名的專家只需給1萬左右的出場簽字費)。但是,李莊卻向委託人龔剛模家屬虛構進行此次專家論證會需要開支花費30萬元。"北京律師李勁松說。

"李莊偽證案"開庭的前一天,一場"李莊案與我國辯護制度學術研討會"在中國政法大學召開,來自北大、清華、北師大、中國政法大學等高校及律師界的代表10餘人就"李莊案"進行了專題學術研討。

對此現象,有研究者指出,"當事人之所以讓法律專家或學者提供專家法律意見書,看重的是法律專家或學者的權威,對法官判案的影響......大多數的法官還是對專家的法律意見書比較重視的。

然而,李莊沒有預料到的是,自己的辯護思路與策略尚未展開,他已身陷囹圄,並在連續16個小時的庭審中告別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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