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苦主是天津商人齊鵬,他與香港匯豐銀行的期權合約,一直使他虧損,500萬美元的投資已所餘無幾,雖然得到香港金管局答允立案調查,但銀行方面一直堅持合約精神,齊先生說他已沒有其他辦法,唯有提出訴訟。
不過,虧損了2000多萬元人民幣的北京人賴建平,知道在香港打官司費用不菲,訴訟維權或許是更艱難的道路。他說,在香港他打不起官司,在內地能否立案,他心裏還沒底。他在北京跑了多家法院,還通過朋友找法院領導溝通,但至今沒有法院接受他起訴外資銀行欺詐的申請。但賴建平說,他不會放棄法律維權。
據瞭解,大陸投資累計期權失利者,大多為非富則貴人士,他們一旦聯手提出訴訟,恐怕將掀起一場富貴黨維權的風波。
不過根據香港法律人士分析,購買累計期權合約與所謂的雷曼迷你債券情況不一樣,要求賠償並不樂觀。熟悉金融法律的一名陸姓律師指出,累計期權合約種類繁多,可以炒作油價、外匯匯率、股價以及貴金屬等,例如中信泰富就是炒作澳元匯率,而多家國企航空公司也因為炒作油價期權招致巨額損失,但在合約有效期內,也需履行合約。
對於投資損失最終應由誰來承擔,中國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員易憲容認為,在市場機制下傾向於「買者自負」。易憲容很疑惑,這些富豪投資者中,既有上市公司老闆,又有商界大佬,怎麼會失去判斷力輕易中招?「如果是他們貪婪惹的禍,就應『買者自負』。」
曾參與處理雷曼迷債的內地律師吳少鵬認為,只要市場機制無問題,預料香港政府不會干預;而從中信泰富案件看,中央政府態度亦很清晰,無意出面,因此投資者目前只能通過法律手段索賠,別無他法。
累計期權的英文諧音是"I kill you later",意思是"我慢慢才宰了你",也可以算是一種賭博。以澳元為例,如果看好澳元日後會升,客戶可以與銀行對賭,簽署一個時限的合於,銀行甚至在一開始已經給你少許甜頭,如果澳元升值,銀行將履行合約,付給客戶差額,反之亦然。但銀行本身的虧損卻有定額,超過限額即終止合約,客戶卻沒有這個好處,中信泰富就是因為當年澳元疲弱而需向銀行付出大筆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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