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政府新聞辦週日發布通稿稱,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週六被重慶市公安刑事拘留,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 306條的規定。目前,重慶市檢察機關已批准執行逮捕。通告稱涉黑案件被告龔剛模主動檢舉他的辯護律師幫助他與人串供,教唆他編造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 吊著八天八夜、打得大小便失禁。"等謊言,並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虛假供述予以翻供。
《中國青年報》週一以"《重慶打黑驚曝"律師造假門 "》為題進行報導。報導稱,此案中因涉嫌偽證罪被司法機關刑拘、逮捕和緝捕的已近20人,仍在繼續深入調查。涉案的包括重慶的兩名律師,其中一人吳家友已被警方捕獲。另據"二十一世紀網"報導,同案被當地公安機關傳喚的還有龔剛模的另一位律師,也是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馬曉軍。
消息一出,不但引起網民的嘩然,也引起法律界對於事件真相的關注和質疑。北京法律界人士江天勇說:"說造假這個我們是存在疑問的,這樣的案件裡,律師會見非常難,在中國通常情況下一個律師如果真的有違法問題,如行賄、讓被告人改口供這樣的問題,是不會敢堅持按法律去辦,更不敢去挑戰警方的。"
北京的《新京報》週一同時報導了重慶打黑律師被捕的消息,然而角度則與《中國青年報》有明顯不同。
《新京報》引述知情人士介紹,李莊多次向重慶有關部門要求會見當事人,但遭到有關部門阻撓。在多次爭執和分歧後見到了當事人並複印了部分案卷,但仍受到諸多限制,為此李莊多次與當地有關部門發生爭吵。12月3日,他最後一次會見龔剛模時,由4名警員陪同並帶有攝像機記錄了會見過程,消息來源稱:"可能當時重慶警方就已經盯上了李莊,帶攝像機就是為了取證。"
同樣是重慶打黑案中擔任辯護人的當地律師周立太,週一接受本臺詢問時表示,對律師作偽證被捕事件所知也是來自官方公布和媒體報導。不排除律師團隊中可能有害群之馬,但涉黑案件存在程序違法現象普遍也是事實。周立太說:" 重慶市政府已經對這個事情做了新聞發布,沒有證據證明是假的話,我也只能相信它可能是真的。當然我們認為重慶打黑這項工作確實在程序公正方面還有法律上不完善的,如法律規定,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嫌疑人,開庭前律師可以閱卷,但現實中確實有各樣問題。程序不公正怎樣保證實體公正呢?"
《中青報》的報導不但猶如在場般形容了李莊一手"撈人"一手"撈錢"的種種細節,更引述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重慶政法幹部說,"到重慶代理涉黑訴訟"一時成律師界熱門,許多北京律師如趕場般雲集重慶,尋找開展"業務"和施行"潛規則"的機會。所謂"打撈"和"潛規則"指律師向家屬索取巨額款項,利用關係進行疏通包括向公檢法人員行賄。
北京江天勇認為,相關的報導是重慶有關部門對打黑律師群體刻意的抹黑,他呼籲輿論更廣泛關注,不要被一葉蔽目。" 具體情況怎樣,我們沒有介入也難以知道。但我個人的感覺是面臨打黑案件開庭,現在官方釋放這樣一個消息是事先給人一個印象,如果到時候案件的確出現刑訊逼供、程序違法、被告在庭上翻供的話,官方等於提前用這樣一個報導,堵住了對這樣案子產生質疑,看起來是一個新聞,但實際上裡面官方的用意明顯。"
刑事訴訟法專家北京莫少平律師週一接受本臺採訪時說,對具體個案不瞭解,但《刑法》第306條本身就是對律師正常執業造成威脅並帶有歧視性惡法。"如果是用《刑法》的306條我的觀點是很明確的,這是一條惡法。如果指控偽證的話那不僅應該是對律師,對法官、檢察官都應該一視同仁,306條僅對律師,這是對主體歧視性的東西;其次它的內容很不確定性,證人改變證言,你怎能界定律師在引誘證人違背事實呢?不僅使得刑事辯護律師戰戰兢兢不敢取證,而且實際效果,通過法院審判最後能落實這個律師真正犯這個罪的也是極少極少。所以很多年來律師界,包括人大代表都呼籲要把306條取消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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