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是孩子的天賦人權

我在網上搜索到一篇署名為"少年老者"的信,讀來頗讓人感到心酸、心悸、心痛。這封信被投放在天津市一個小學設立的心理熱線信箱裡,信是這樣寫的:

"老師和家長,你們好。我想告訴你們我雖然才上六年級,可是已經老了。你們別笑,我的確老了。不然為什麼年青人應有的紅樸樸的臉龐變得如此蠟黃?為什麼曾一步邁上三級樓梯的腳步變得如此蹣跚?為什麼活潑吵鬧的心變得如此孤寂?

我已經老了。雖然眼鏡片越來越厚,但黑板上的字卻越來越看不清,這不是上了年紀的人才有的老眼昏花嗎?該記住的筆記我雖然背了一遍又一遍,可還是記不住,這不是老年人才有的記憶力減退嗎?雖然我曾喜歡唱歌跳舞,可是現在卻視而不見,這不是靈性老化的明證嗎?

可是六年級就老了,不是太慘了嗎?太慘,又有什麼辦法?為考取重點中學,為考取名牌中學......無可奈何,無可奈何啊!"

這位"少年老者"還在信中懇求道:

"媽媽,您既然心疼我,那麼肯陪我去爬山嗎?老師,您既然可憐我,那麼能讓我大笑一場嗎?國家啊,您既然把我們看作是早晨的太陽,可六年級的我們,未到中午就已經夕陽西下,難道您不會有後顧之憂嗎?

六年級,我已經老了。請幫幫我吧!"

多麼可憐的孩子,多麼樸素的要求啊!爬山、大笑,這天經地義,應該是小孩們想做便隨時都可以做的事情,卻成了一位12歲的小學生可望而不可得的奢侈。而更為可怕的事實是在中國這位"少年老者"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有這樣童年的孩子。因為他不是一個個體,而是中國億萬孩子們的代表。

中國過去曾經,而且現在依然有一個說法,把人生初始那些年的時光稱做"金色的童年"。有人就問了,為什麼要把童年說成是金色的呢?網上有人說,這是因為童年是天真無邪的、是簡簡單單的;童年是沒有一切憂慮煩惱,是可以一心一意耍的快樂時光;童年是最單純,是每個人只有一次的經歷,所以它就像金子一樣寶貴。

這樣的童年在過去,在孩子們父輩、祖輩,也許曾經有過。而現如今曾幾何時,那個像金子一樣寶貴的童年,卻被大人們演變成了追逐名利的跑馬地、沾滿銅鏽的競技場;變成了讓孩子們望而生畏卻欲罷不得的拳擊比賽。

現在的孩子們活著的目的似乎就是要給父母考出個好成績、上個好大學、找個好工作、掙些個大錢;就是要出人頭地、光宗耀祖、給父母臉上爭光。有人把孩子苦熬童年說成是現在的孩子們志向遠大。又有幾個父母肯暫且放下他們的遠景規劃來滿足一下孩子們活在當下的基本需要呢?

什麼是孩子們童年的基本需要?溫飽之外,還有一個字"玩"。為什麼孩子們需要玩?因為"玩"是孩子們的天賦人權。這可不是我故意危言聳聽、上綱上線。這是在 1989年11月20日召開的第44屆聯合國大會上,以第25號決議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中第31條的內容。《公約》的第31條是這樣說的:

1.締約國確認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閑暇,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

2.締約國應尊重促進兒童充分參加文化和藝術生活的權利,並應鼓勵提供從事文化、藝術、娛樂和休閑活動適當的和均等的機會。

今年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締結的第20年。中國作為第105個簽約國,於1990年8月簽署了這個公約。可是在過去的這19年裡,中國的孩子們是否真的享有了他們的普世權利、是否真的有足夠的休息和閑暇、是否真的能夠隨意地從事與他們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呢?答案恐怕可以從那位"少年老者"的信中略見一斑吧。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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