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大陸和境外一些媒體報導了大陸各大城市安裝了大量監控錄像頭的消息。深圳市內有80萬個監控頭,平均每15個居民一個;廣州25萬個,佛山、東莞、中山分別設置了10萬個。雲南昆明有31萬個,連內蒙古都計畫安裝40萬個攝像頭。
對於這些無時無刻不在監視人們一舉一動的攝像頭,一種說法是為了打擊犯罪活動,並沒有監控公民言行的政治目的;另一種說法則擔心無處不在的"眼睛"會侵犯公民隱私和言論自由。
一個城市需要幾十萬個攝像頭才能使民眾有安全感,那這個城市的治安糟糕的程度可想而知。據某反恐專家說,得益於監控攝影機,廣州市2005年以後捕獲了4萬名罪犯,昆明市的犯罪率降低10%。考慮到廣州市警力的配備,常規的傳統的破案方法仍然佔絕大多數,該市2005年以來抓捕的罪犯當以數十萬計。如果這4萬名罪犯佔了被抓捕罪犯的大多數,也就是罪犯總數沒有那麼多,那就是廣州市的公安嚴重失職,居然2萬名警察破案還比不上攝像頭。
換個角度說,廣州有25萬個攝像頭,抓捕了4萬罪犯,平均每6個攝像頭就捕捉到一次犯罪活動,說明廣州市犯罪率極高,首先應該被問責的就是廣州市的黨政領導和公安系統。如此之高的犯罪率,沒聽說有哪個官員丟烏紗帽的,反而成了地方官的政績了,真是中國特色。
這僅僅是廣州一個城市。從香港南華早報報導的全國676個城市隨處可見監控攝像機來看,高犯罪率在全國是普遍現象,那麼,誰該為此被問責呢。
其實犯罪並不僅限於公共場合的偷竊搶劫,假設這些應該是攝像頭能夠捕捉的主要犯罪活動。有一大類犯罪,遠比偷盜普遍而且嚴重,就是和官員職務有關的犯罪。去年,聯合國反酷刑專員的報告揭示了中國司法系統內的黑幕,如監獄勞教所內廣泛存在的酷刑。對於當局來說,如果真想消除酷刑,只要把公共場所安裝的攝像頭中的百分之一移到監獄勞教所,並由一個獨立和中立的機構監控,保證酷刑這種職務犯罪行為急劇下降。不過我相信在中國不存在這麼一個獨立機構,而如果由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管理則是"干涉內政",萬萬不可的。
比起在公共場所的偷盜行為,另一類偷盜的數量就要大得多。各級黨政官員偷盜民脂民膏,動輒幾千萬上億,說是嚴重犯罪應該不為過。這種犯罪行為,在當今中國從根子上解決想來不易,不過應急的辦法還是有的,而且不需要花費太多,就是公布官員財產。這麼簡單的措施,在政治局就是三番五次的通不過。反而是中國最高法院副院長張軍最近建議,調整貪污賄賂罪起刑點。
以上假設是基於攝像頭是對著刑事犯罪的。遺憾的是,實際情況比這個假設糟得多。奧運期間,當局第一次啟動了攝像監控系統的人臉識別。主要識別對象是:恐怖危險人員、情緒偏激不穩定人員、牽連到奧運場館和奧運活動區域群體事件的問題人員和法輪功。對民眾和信仰人士的監控打壓才是真正的目的。監控攝像屬於金盾工程的一部分,金盾工程就是打壓民眾的工具,攝像頭豈能例外。
據開發這個人臉識別系統的"專家"介紹,在2008年之前,公安部門將建立一個龐大的人臉信息資料庫,這個資料庫中將會包括每一個普通的中國人。也就是說,每一個普通中國人都是中共眼中的潛在罪犯。難怪需要那麼多攝像頭來監控了。不知道有誰願意把自己的臉放進這個龐大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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