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山西省一紙行政命令,要求民間資本今年底前退出煤炭業,實行煤炭業"再國有化",不少民營煤老闆損失慘重,引發極大爭議。
"人民網"報導,山西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進入尾聲,全省二千五百九十八處礦坑,將整並為一千零五十三處。
報導說,全省煤礦企業由二千二百多個,減少到近一百三十個。
大陸改革開放三十年來,逐步建立市場化機制,並將保護私有財產載入憲法,山西這場史無前例的煤炭資源整合,主要目的是將中小煤礦由國有煤礦企業兼併重組,重組方式只有買斷或參股兩種選擇,即所有中小煤礦都將成為國有或國有控股,民間"煤老闆"將成為歷史名詞。
山西省政府以生產安全理由,以行政手段重組煤炭業,採用非市場的議價方式,使眾多民營煤老闆蒙受重大損失。其中,在山西投資最多的浙商,損失最慘重,並驚動浙江省政府,委託律師吳族春前往調查,維護浙商權益。
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資源與環境部首席律師吳族春表示,浙商在山西投資煤礦企業已超過四百五十家,投資總額在五百億元人民幣以上,這些礦坑證照齊全,理應受到保護,山西通過行政命令的方式介入重組,勢將引起地方尖銳矛盾與衝突。
吳族春強調,○五年山西對煤炭資源實行改革,以"資源有償、明晰產權",吸引一大批投資者進入煤炭業;不到四年時間,又開始重新洗牌。山西以指定主體、指定區域、指定方式、規定時間兼併重組煤炭業的作法,將嚴重影響外地投資者的信心。
山西煤礦"再國有化"的爭議愈演愈烈,內蒙古也傳出要仿效山西作法,在內蒙古進行資源整合"再國有化",要求內蒙私營煤礦企業須與國有煤炭集團、或者國有合資煤炭企業整合。
近年來,在利益驅動下,大陸重點行業和地方頻出現"國進民退"(國有企業壟斷,民營企業退出)的"再國有化"行動,嚴重制約大陸民營經濟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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