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曝晒容易晒傷,嚴重時可能導致皮膚癌。臺灣臺東馬偕醫院表示,晒傷後要特別注意皮膚的修復保養,一般20歲前,已承受一生中紫外線曝晒量的85%;防晒不只是愛美,且是正確習慣,皮膚不僅能常保年輕,更能降低皮膚病變機會。
醫師說,強烈陽光下曝晒過久,皮膚會紅腫、起水泡,有灼熱、疼痛感;晒傷後應先洗個溫水澡,補充皮膚失去的水分,沐浴後趁皮膚仍潮濕時,以油質軟膏潤膚,如果可以多服一些維他命C更好。
晒傷脫皮的病患最好不要動手撕皮,以免還沒生長完全的表皮再受到日晒二度受傷;無論男女,炎夏出門最好撐傘、穿長袖衣物,情況嚴重時要補擦防晒品。
一名求診的男子說,他度假時在烈日下晒了近五小時,事後發現一雙手已晒傷泛紅,回家後,覺得晒傷的地方經常發痒,忍不住抓得皮破血流,「脫皮不是一次全脫下來,看起來好像得皮膚病一樣,很丟臉,不敢出門見人」。
醫師表示,日照最強烈的時段,通常是上午10時到下午2時,建議不要出門,一年四季都要做好防晒,就算上山賞雪也一樣,因為海拔愈高,紫外線的曝晒量也會增加。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烈日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