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觀察: 警惕香港警察淪為特殊的利益集團
香港政府面對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機,為了表示政府和高級公務員與市民共渡時艱,決定高級公務員減薪5.38%,中、低級公務員凍薪。警務人員不滿政府的決定,不久前,香港四個警察協會宣布要在6月28日上街示威遊行,要求更改薪酬制度。這實質是要逆勢增加工資。警察身為政府的僱員,此時與僱主分庭抗禮,不顧納稅人的感受,挑戰政府的管治權威和公信力。
香港的警務處長急忙趕回香港,會晤警察協會的代表,承諾親自向政府爭取落實職系架構、檢討報告及加入追溯期,警察協會代表宣布暫時取消計畫中的遊行,改為召開會議,就此暫時化解了香港32年來首次的警察遊行。
警察不能淪為特殊的利益集團
香港警察是香港公務員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回歸前的港英政府到回歸後的特區政府,都實行"高薪養廉"的公務員薪酬政策,《香港基本法》第一百條中也相應規定,回歸後特區政府可留用在港英政府任職的公務員,"其年資予以保留,薪金、津貼、福利待遇和服務條件不低於原來標準",保證了香港警察的優渥的薪酬待遇。
香港警察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在世界同行屬最好之一。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供的數據顯示:香港政府公共開支中70%是公務員開支,佔GDP的14%,而同期美、英、德、澳、加、盧森堡、丹麥、以色列等高收入國家的公務員開支佔政府公共開支的22%,佔GDP的8.9%;阿根廷、智利、巴拿馬、匈牙利等中收入國家的公務員開支佔政府公共開支的12.2%,佔GDP的2.9%;印度、印度尼西亞等低收入國家的公務員開支佔政府公共開支的20.3%,佔GDP的5.6%。通過比較得出結論,香港政府的公共開支大部分用於公務員,並且高於世界上大多數國家。
香港目前有警察3萬多人,是香港18萬公務員中人數最多的一支隊伍。按每10萬人中擁有警察人數的比例,遠高於美國、歐盟、新加坡和中國大陸。因此,香港的警力充裕,香港警察的工作強度是適宜的。
既然如此,香港警察為何仍不滿意、不滿足? 特別是在全球經濟不景氣、私人機構大量裁員和減薪、全社會失業率居高不下之時,香港警察用執法者的公權力要挾整個社會,以滿足自己的利益,這無異於黑社會向商家或小販索要保護費。
無法彌補警察公信力的下降
當執法部門利用公權力的不可替代性維護所在部門的利益之時,就是其公信力下降之日。
事隔不久的7月13日凌晨,香港警方在觀塘繞道截停5輛平民車輛組成路障,遭約20輛高速駛至的賽車瘋狂衝撞,引致8車相撞、6人受傷。部分賽車衝越路障絕塵而去,部分則掉頭逃走,場面混亂。
有車輛被"徵用"的司機不滿警方利用他們做"人肉沙包",斥其罔顧市民安全。許多駕車人士都有被警察設置路障檢查的經歷,但從未遇過如此荒腔走板的現象。
人們不禁要問,執勤的警察為何不按程序辦事,為何如此罔顧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這是否是對政府的減薪、凍薪政策不滿的情緒發泄。
雖然香警務處長就警方執法中的錯誤向受害的市民致歉,並對事件作深入調查及檢討,但無法消除社會的疑慮,無法彌補香港警察公信力的受損。
對一部分掌握公權力的公民的權力進行限制
香港警察不是不能有自己的訴求,關鍵是這訴求的正當性與合理性。在當前的經濟不景氣的狀態下,在香港警察的福利水平高於同行很多的情況下,香港警察樹立了一個壞榜樣。
以上街示威為要挾,要求增加福利,實在缺乏正當性和合理性,缺乏廣大香港市民的認同。如果其它公務員團體也效法,例如,入境處以延誤市民和旅客的出入境為要挾、懲教署以不能管制好罪犯為要挾,以此訴求增加和改善自己的福利,則天下大亂。
香港的立法機構到了立一個重要法律的時候了,這條法律的主要精神是,為有效地保障公共利益,限制掌握公權力的部門的員工,採取遊行、示威、罷工、怠工等行為訴求其利益。對一部分掌握公權力的公民的權力進行限制,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全體公民的公民權力。
雖然香港警察這次上街示威遊行的行動暫時取消,但問題並沒有解決。 企圖以遊行示威綁架特區政府,綁架全體市民,來達到加薪的目的,使香港警察幾乎淪為特殊的利益集團,這是香港政府管治危機來臨的信號,僅靠曾特首的警察世家的溫情牌是難以渡過危機的,是到了從結構上治理整頓的時候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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