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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霸佔農民耕地 法院弄虛作假胡亂判

作者:吳官海  2009-01-31 05:0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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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2年起,我家賴以生存的耕地有38畝。荊潛公路擴寬佔我耕地4.95畝;外校佔我耕地16.34畝;雷達部隊佔我耕地13.7畝;上海商貿城佔我耕地3畝;我家耕地就這樣被掇刀區人民政府非法強行佔完。每次佔我家耕地都是不給分文補償,就將我家人毆傷。掇刀區政府私設公堂毆打我妻劉金華;我家人被毆打十次(其中有村、鄉兩級書記),我家人幾次住院;我女兒膝蓋骨打破,我頭骨被打破,腿被弄殘;至今無錢醫治,倒受公安懲罰。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不給。失地買養老保險還要自己掏錢,這錢從何處來?青苗補償費給我打了一張欠條,後又不認帳。我起訴到法院,法院弄虛作假胡亂瞎判,三年不結案。我上訪街辦、區、市無數次,省各廳局六次,中央各部委兩次。給各級領導發特快專遞信數封都沒回音,給王玲市長寫信也不回,得到的只有辱罵與冷漠。

2009年1月20日掇刀區政府就將吳官海愛人劉金華(自己交錢買)的養老保險強行收入囊中,劉金華該拿的養老保險費變為零。

2009年1月20日吳官海去銀行領愛人劉金華的養老保險費,帳上為零。吳官海2009年1月21日打電話問街辦包村幹部王發鬆(掇刀石街道辦事處紀委書記),王發鬆回答是:「你沒拆遷所以領不到養老保險費」 。

掇刀區房地產管理局局長張興國代表鴻盛公司於2005年3月25日與吳官海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至今近四年不兌現,這個違法協議書也早就失效了。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又不從新簽訂協議,也沒給補償。掇刀區政府要強行非法拆除吳官海合法居住房屋。2008年6月25日荊門日報、荊門晚報,同時刊登《關於拆除吳官海違法建築的公告》「該建設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決定2008年6月29日強行拆除我女兒一家三口人,唯一三間居住房屋(總面積約70m2)。因為吳官海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亊實是掇刀區政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抗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鎮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住房【2007】135號。他們理虧,吳官海我女兒一家三口人,唯一三間居住房屋沒拆成功。就用養老保險費來逼拆遷。

中國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掇刀石街道辦事處雙泉村三組失地農民 吳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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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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