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潛公路擴寬佔我耕地4.95畝;外校佔我耕地16.34畝;雷達部隊佔我耕地13.7畝;上海商貿城佔我耕地3畝;我38畝耕地被掇刀區人民政府非法強佔完。每次佔耕地都不給分文補償就將我家人毆傷,掇刀區政府還私設公堂關門毆打我妻劉金華;我家人被毆打十次(其中有村、鄉兩級書記),我家人幾次住院;我女兒膝蓋骨打破,我頭骨被打破,腿被弄殘;至今無錢醫治,倒受公安懲罰。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不給。青苗補償費打一張欠條,後不認帳我起訴到法院,法院弄虛作假胡亂瞎判,三年不結案。我上訪街辦、區、市無數次,上訪省各廳局六次,上訪中央各部委兩次。給各級領導發特快專遞信數封都沒回音,給王玲市長寫信也不回。掇刀政府想出花樣整我一家,春雨季節把我房屋東西兩頭歷史以來的出水大涵洞用青石和水泥堵死,洪水多次衝向我家。我家至今沒有生活出路,在生死線上爭扎。2008年5月3日陳忠喜、苟國兵在我家避雨,雨停了也出不去,他們只好從水中趟。雨住天晴五六天水退不了,我家就這樣長期在水中侵泡。
2008年5月10日我沒得到補青苗費,政府又一次在我田裡強行施工。
2008年5月19日街辦幹部張賢金、村副主任陳輕快等一行三人,長途驅車趕到外省我兒子工作單位,威脅要他給我做工作,無償讓耕地非法佔用。
2008年5月27日又專門編水淹我家,天晴天陰天雨一個樣。
2008年6月18日野蠻拆遷,十多個掇刀區、掇刀街辦幹部到我家將我圍住,街辦黨委副書記許雲平來毆打。
2008年6月25日掇刀政府在荊門日報、荊門晚報,同時刊登《關於拆除吳官海違法建築的公告》,要強行拆掉能為我遮風避雨的房子。
2008年7月11日22點10分鐘政府派人將我女兒結婚房屋窗戶玻璃全砸碎,24點左右將我家照明線剪走了。
2008年7月14日我按照村2004年青苗費補償標準和區2006年安置補助費標準,向區政府提出申請,區不給答覆。
2008年7月15日上午9點10分掇刀區將我宅基地園圃分錢不補又全部挖光,只剩下一個光房屋。
2008年7月18日我一家上荊門購物,遭到區政府追擊,幾班人馬滿街尋找。
2008年7月25日下午3點40分我去理髮,說我沒向他們請假大發脾氣。
2008年7月29日早上6點多鐘,我(56歲)和愛人劉金華(52歲)在武漢紫陽湖公園大門馬路對面菜場門口遭到掇刀區政府30多名人員強行綁架。我們在家24小時受政府監視,主要是防止我上訪檢舉掇刀區大量違法佔地、野蠻拆遷行為。我和愛人於2008年7月26日凌晨躲過政府人員的監視前往武漢妹妹家散心。29日早上在公園散步突然遭到他們的強行綁架,由區宣傳部部長邱寶山帶領30多人拳打腳踢,不由分說、無理抓人,就連當時陪同散步的妹夫都被打傷。我和愛人劉金華分開綁架,強行推入車內用腳朝我肚子、臉部猛踢,用四人架住我,還不准我喊疼,不准我喝水和小便。在路上由警車(掇刀司法鄂 HD0016警)開道,出武漢換車,到沙洋圈多個小街,把我和愛人劉金華秘密拉到偏僻的一個水庫隔離關押。也不准我小便和坐,下兩點才喝了一口米茶。我愛人沒喝一口水吃一點東西,手機也被搶了。我衣服被撕破、鞋子被拖掉、帽子被打落,手、臉、頭、腰被打傷,全身至今(2008-9-19)疼痛。我的親戚們得知後到掇刀區政府要求他們放人,他們的回答是:吳官海必須接受他們給的補償條件,否則要上政治學習班直至完全服從為止。在親戚們保證不讓我上訪後,才將我釋放。
2008年7月26日中午,將我女婿羅國偉強行關押在荊門市白雲大道48號金鵬電力賓館二樓,衣服被撕破,手機被搶。27日上午又電話威脅說:昨日關你老公(羅國偉),今天就把你(吳娟娟)和你兒子(羅舜欽兩歲嬰兒)抓去(一同關押),還威脅我的親戚。政府官員龍家金爬上我的房屋,把屋砸了一個進人的洞,上屋的梯子被我親戚扣留作為證據。
有理無處說,受冤無處申。我就學會上網,買了一台電腦。我註冊了200多個博客和網站,把掇刀區政府違法的事上網。天涯博客我寫有239篇文章,訪問數 67892次,掇刀區政府十分害怕;在2008年9月15日他們想辦法,關了我主要博客天涯博客官海觀天。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新注博客http: //blog.zol.com.cn/wu5558888/
http://www.pepo.cn/page/blog/blog.aspx?method=acticleList&blogId=19528我們老夫妻倆在家每天受掇刀區政府監視和騷擾,成天在恐怖中渡過。
中國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掇刀石街道辦事處雙泉村三組失地農民 吳官海
二00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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