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豬場老闆「裸捐」 妻子討善款被拒(圖)

 2008-12-30 22:2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家中存款全被丈夫捐了

26日,中國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男子的曾華(化名)向中華慈善總會賬戶匯款8萬元,用於四川抗震救災。次日,曾華的妻子顏女士發現丈夫捐款一事後大為吃驚,用她的話說,自己家裡還欠了一大筆外債,而且上有兩位重病老人需要贍養,下有兩名正在讀大學的子女需要培養。一番思量過後,顏女士要求追要回這筆捐款,並稱丈夫近日行為反常。這一要求被中華慈善總會拒絕。

顏女士告訴記者,曾華今年42歲,從進賢縣一家單位下崗後,夫妻兩人就辦起了一家小型養豬場,這也是支撐家裡的唯一經濟來源。可是前兩年養豬場鬧了場豬瘟,損失慘重,致使家中負債纍纍。不僅如此,曾華的父母身體一直不好,而膝下的兩名子女正在讀大學,家裡經濟狀況並不好,一家六口人至今仍擠在一間破舊的簡陋民房裡。

27 日,顏女士拿著江西省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摺來到進賢縣城,準備取錢還飼料款。一名相識的信用社工作人員告訴她,她丈夫曾華已經於26日從存摺賬戶上支取了 3.1萬元,說是去捐給四川災區。"我當時以為對方是開玩笑,因為存摺一直在我手上,而且他也不知道密碼,可是看到存摺上的明細後就傻了眼。"顏女士稱,存摺上明明白白地顯示25日和26日兩天共支取了8.0999萬元,工作人員告訴她,她丈夫是用銀行卡來取錢的。

匆匆趕回家後,顏女士急忙向丈夫詢問此事,曾華承認自己確實取了錢,並稱已於26日通過工商銀行向中華慈善總會賬戶匯款8萬元。

"這些錢都是我們賣豬得來的,還有一些是從親戚朋友那裡借來週轉的,我本來打算拿這些錢去還一直賒欠的飼料款。"顏女士稱,怎麼可以全部拿去捐了。

妻子稱丈夫近期行為反常

對於捐款行為,曾華並沒有跟妻子解釋什麼,只是一味強調要往四川災區捐款。採訪中,顏女士告訴記者,其實近段時間丈夫的行為確實很反常。

顏女士稱,多年前丈夫的頭部曾經被人打傷過,後來他的行為偶爾有些讓人匪夷所思。特別是最近20天以來,丈夫幾乎每天晚上都不睡覺,起床在燈下奮筆疾書,20天下來,已經寫滿了100餘頁信紙。

不僅如此,他還時常對家人稱自己馬上就要當官,馬上就要飛黃騰達。家人都覺得他有點不正常,還一起商量過些天帶他去醫院看看,而且為了擔心他動用家裡的錢,特別把存摺密碼改了,但一時疏忽不記得改銀行卡的密碼了。

捐款人曾表示還要捐錢

昨日中午,記者來到進賢縣信用合作聯社嵐東分社,當日值班的王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5日,曾華手持銀行卡一進門就說要取8萬元捐給四川災區,這說法讓她感覺很詫異,還以為他是在開玩笑。因為當日儲蓄所沒有那麼多現金,並且曾華沒有帶身份證,因此沒有為他辦理取款業務,曾華隨後表示要去其他網點取錢,臨走時還和她約好次日還來取錢。沒想到當天他在其他網點取了4.9999萬元,26日又來嵐東分社取走了3.1萬元。

王姓工作人員回憶稱,當日曾華還當著儲蓄所值班保安的面提起褲腳,大家都看到他的腳上穿著一雙破襪子。她當時開玩笑稱,已經捐了8萬元,心意已經表達,不用再捐了,但是曾華表示捐8萬元還不夠,以後還要捐。



 妻子要求追回捐款

顏女士稱,不是自己不想為災區獻愛心,實在是家裡的情況擺在這裡,上有老、下有小,外面有債務,她希望追回這筆捐款。事後,顏女士趕到丈夫匯款的銀行諮詢時,工作人員告訴她,8萬元已經在匯款當天進入中華全國慈善總會的賬戶,銀行對此也無能為力。

記者要求採訪曾華,但被其家人拒絕,家人怕他知道妻子想追回捐款後情緒激動。

隨後,記者來到中國工商銀行進賢縣支行營業部,當日替曾華辦理匯款業務的陳姓工作人員稱,當日曾華是持戶口本來銀行匯錢的,他記得當時曾華先後填錯了3張匯款單據,並且他還打電話諮詢了中華慈善總會賬戶的具體開戶銀行。辦理匯款業務時,曾華堅持不留姓名,在他的再三要求下,他才在委託人欄裡填寫了"春風暖人間,眾望所歸,熊國華"字樣。

"落款與戶口本名字不一致,但曾華說他以前就是這個名字,不肯改。"陳姓工作人員稱,因為個人一次性捐這麼多錢的並不多見,所以他記得很清楚,直到其家屬來銀行反映此事後,他才知道匯款人捐這麼多錢並未和家人商議。

中華慈善總會:不能退

昨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致電中華慈善總會,一名張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所有的捐款都是自願性質的,一般來說,只要匯款成功到達指定賬戶,就視為有效的自願捐款行為,是不能退款的。

當記者將顏女士所說曾華的異常情況轉告給對方時,張姓工作人員稱,家屬反映匯款人行為不正常,這需要進一步認定,但此前他們從未處理過此類事件。

律師:匯款人當時精神不正常則屬無效民事行為

妻子以丈夫行為異常為由,要求追回丈夫捐出的8萬元愛心款,此舉是否有法律依據?

對此,省城律師徐之春稱,捐獻愛心款是當事人的自願行為,但前提是當事人具備足夠的行為能力。如果曾華的行為異常,且經權威部門認定,那麼就要判斷曾華匯款是否是受其控制的主觀意願,如非其主觀意願,則匯款屬無效民事行為,家屬有權追回這筆款項。


来源:江南都市報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