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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虐殺的音樂人於宙之妻被判刑三年

作者:辛迪  2008-11-25 12:2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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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辛迪報導】11月25日是世界消除對婦女暴力日,但就在這天,據北京消息來源提供的信息,當地時間上午9時,北京市崇文區法院在法輪功學員、畫家許那的律師程海因眾所周知的原因沒能到庭的情況下,法庭用了十幾分鐘的時間,對許那非法判刑三年。許那當庭提出上訴要求。

記者之後採訪了程海律師,程律師說,這個宣判是不公正的,他將協助許那上訴。他說,法輪功在中國並沒有非法的定義,但這些年卻被法庭認定非法。他相信,基於中國的法律和律師界的努力,總有一天,中國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要和國際社會接軌,承認法輪功在中國的合法地位。法輪功的信仰者將可以自由的擁有他們的信仰。

許那是音樂人於宙的妻子,看中國之前曾報導,許那是一位獲獎青年畫家,今年四十歲。丈夫於宙是著名民謠樂隊"小娟和山谷裡的居民"的歌手、鼓手兼口琴師,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是中共為舉辦奧運而被虐殺的第一個被報導出的犧牲者。

1月26日晚十點左右,北京音樂人於宙演出結束與妻子許那下班開車回家,行駛到通州北苑的楊莊路段被警察攔截,進行"奧運搜查"。因為發現於宙和許那是法輪功學員,警察就將他們抓到通州區看守所。

2月6日大年三十,年僅42歲的於宙遇難,當局不許於宙家人看到於宙的身體。在家人的強烈要求下,於宙遺體已做解剖,但不准家屬找法醫,而是由當局指定的醫生草草下了自然死亡的結論。於宙去世前沒能和許那見上最後一面,看守所連許那參加於宙的喪事都沒有允許。

2008年5月初,許那從北京市看守所被轉移到崇文區看守所,繼續遭受非法關押。現已經關押近一年。

程海在開庭前發表的一審辯護詞中表示,崇文區檢察院指控許那涉嫌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即傳播邪教宣傳品,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許那案一審存在嚴重的超期羈押,應予立即糾正。

程海向法庭建議,中國憲法保護信仰自由,"法輪功教義中宣傳的真善忍核心價值沒有危害社會,法輪功應該是一種新型合法信仰形式,其信仰者的信仰活動應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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