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近發生的、最終導至孟學農被免職的"9•8"特別重大尾礦庫潰壩事故,就是"事前漠視,事後重責"的一個典型案例:一個廢棄多年的病、險庫壩,就像是懸在下游居民頭上一顆"定時炸彈"。而且,該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已經被吊銷兩年多了,但卻依然非法生產,監管部門在明知企業非法生產的情況下,卻沒有進行徹底整改和停產,直至特大事故發生!
正如臨汾市一位幹部說,當前基層安全監管存在一個怪現象:安全隱患就像是"皇帝的新裝",大家都覺得有危險,卻都不願意說,一些地方和部門的監管人員"只對領導負責而不對隱患負責",領導不過問就覺得不關自己的事。這樣的預防體系說穿了根本不起作用--而臨汾屢屢發生煤礦和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充分說明瞭這一點。
"安全隱患就像是"皇帝的新裝"這種現象,又豈止臨汾市所獨有!事實上已經成為中國官場的一種十分普遍、十分常見的現象--本來,很多事情在末爆發之前,已有種種嚴重的跡象凸現出來,但因為這些企業往往是該地區的利稅大戶,是地方財政的搖錢樹,是地方首長出"政績"的"活寶"--因而,令他們的安全隱患成為"皇帝的新衣"無人敢說,而最終釀成大禍,造成難以攙回的損失--就拿前幾年曾轟動全國、並由此引發廣東省所有煤礦停業整頓,並最終導至廣東全省所有煤礦遭永遠關閉的大興煤礦慘案來說吧,就是這方面的一個極其典型的案例--所謂"大興煤礦",其實是原廣東省四望嶂礦務局廢棄已久的三號礦,這個已有幾十年開採歷史的煤礦上部的採空區充滿了1000多萬立方米的積水,數百名礦工每天要頭頂一個"中型水庫"打洞挖煤。就是這個完全不具備開採條件的煤礦卻在全省停產整頓期間,依舊組織120多名礦工違規作業--對此,包括一些興寧市和梅州市政府高層領導在內的多級領導層完全心知肚心--而且,兩市一些部門的領導本身就是其中的大股東!在一年成百上千萬的利稅,更重要的是在令人眼花繚亂的灰色收入面前,所有的監管部門都失語了!因而,最終令一百二十多名農民工成了冤死鬼!而廣東省委、省政府這時為了不使經常出事的煤礦影響了自己的"政績"和形象,竟作出了炸毀、永遠關閉全省煤礦的荒謬決策。直到去年冬受到能源危機的強烈刺激後,廣東省委省政府才意識到當初作出"一刀切"關閉全省煤礦的決策有重大的失誤,才開始允許一些煤礦重新開業生產,但數以百億計,乃至千億計的財富早已"打水漂"了!
這是何等誤國害民的荒唐之事!
而發生在去年山西的"黑窯工"事件,同樣是"事前漠視"的典型例子--其實在事件爆發的四年前,有些媒體已將有關嚴重問題揭露曝光,但基於種種原因,最終不為有關方面責任人所重視,因而最終釀成嚴重後果後,才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由此進行同類行業的大規模停業整頓。
類似"事前漠視,事後重責"的教訓,實在太多,舉不勝舉!
所以,如果"事後重責"--只是重責相關責任人,並責令出事或肇事單位停業整頓,其災難和後果相對還可以限制在一定範圍內。而更糟糕、更令人揪心的是:每當這時,相關主管部門為了向國人表示"嚴辦"和"糾錯"的決心,往往不顧民情民意,不考慮這樣做是否違法,更不會考慮、顧及由此而帶來的嚴重經濟損失,立刻下令開始同行業的大規模停業整頓--由中央出頭查處的事件,則全國的同類行業停業停產;由省級出頭查處的事件,則全省同類行業停業停產;由市委出頭查處的事件,則全市同類行業停業停產......這樣一來,城門失火,殃及池魚,令諸多無辜的同行深受其害,其損失之大常常是令人揪心的--作為一個人口超十三億的大國,同類行業停業停產一天損失多大?而且,由於官僚體制下的種種弊端所至,停業、停產的時間動輒一個月乃至數月半年!這其中的經濟損失通常是天文字數!這種"事前漠視","事後重責",並禍及同行的現象,在中國存在時日已久。它給人民所帶來的災難,給國家所帶來的嚴重經濟損失是難以估量的。
"事前漠視,事後重責"這種亡羊補牢式的、惡性循環式的"問責"制,給中國帶來的災難已太多,太多,多到了令人到了麻木的地步!難道,還要讓這種事情繼續下去嗎?如何才能從源頭上治理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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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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