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為什麼會有"7成受訪官員反對"呢?原因肯定很多很複雜;而且真正的原因是在反對者的心中;反對者未必肯把這些原因說出來;由於各種因素,即使強迫他們說出來,也未必就是他們內心真實的想法。所以我們作為旁觀者,不妨做一些猜測,作為我們對這些反對者的關注吧。
我國財產申報法從1994年正式列入立法規劃,十四年過去了,遲遲未能出臺,據說其癥結主要出自兩個層面:微觀上,是與財產申報法相配套的技術、制度尚不成熟;宏觀上,許多人的思想觀念尚未轉變。這"許多人"恐怕就是需要履行財產申報的人,這"思想觀念"恐怕就是申報以後經不起質疑,難以保證自己的財產和自己的正當收入相匹配。
當然不能說這七成反對者都有這樣的疑慮和後顧之憂,有一部分反對者可能是緣於"為什麼要從我開始"?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破冰"之旅,首先發端於遠在西部邊陲的阿勒泰,令所有人頗感意外,當然也令這些反對者意外,官員財產申報憑什麼從我阿勒泰開始呢?誰願意緊箍咒從自己頭上開始呢?沒有緊箍咒是最好的,有緊箍咒但不從自己開始是次好的。
誰上緊箍咒,誰不上緊箍咒;誰先上緊箍咒,誰後上緊箍咒,這裡也有個機會均等的公平問題。倘若在新疆阿勒泰地區率先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使得一批經不起申報或者說申報後經不起質疑的官員,一次被摘了烏紗帽,打擊面太大了,推行不下去了,不再推行了,結果導致已經推行的地區吃了"虧",不再推行的地區部分官員討了"巧",這並非絕對不可能。
想到以上這些,反對者的"反對"選擇就很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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